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价值虚高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这样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现时净值随着会计制度论文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导致成本费用减少,虚增盈余。事业单位的日常活动,必然引起固定资产的损耗。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提取的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修购或购置,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并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中的维修费和更新改造费中列支后转入的以及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形成的。但是,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多少与单位固定资产的损耗之间不存在比例关系,所以,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修购基金,也不能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损耗没有必然的关联,从而不能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事业单位不计算盈亏,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少单位没有树立使用固定资产要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这些单位只注重向上级打报告伸手要钱购置资产,却不重视资产的管理和合理使用,不重视挖掘资产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以至于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损坏丢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少事业单位一方面经费紧缺,另一方面又各自为政,贪大求新,重复购置,低效使用,不能统筹安排,调剂余缺,物尽其用。许多单位的资产是国家财政拨款建设的,其资产的原始入账价值由于各种原因,或是入账价值很低,或是没有入账,如土地的价值,直接影响了单位资产价值的准确性,特别是单位改制时,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关于固定资产的购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安排的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到建设银行的资金,用“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科目核算。由于基本建设周期大都在一年以上,在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前,事业单位会计无法反映在建工程项目的资产价值,这样会导致事业单位账面资产不实。
三、固定资产不提取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资产预期能否会为实体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实体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实体的资产。比如,事业单位在年末检查存货时发现存货毁损、无望收回的债权等情况,应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因为根据资产的定义,上述项目已经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将其继续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必将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有“水分”,从而导致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这样处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投出固定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没有得到反映;二是同是对外投资业务,但投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与投出材料、无形资产、货币资金等的账务处理不一致。
对于以上问题,建议如下处理:
(一)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的具体方法,改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累计折旧抵减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和其新旧程度,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互一致。这样,在会计报表项目中列报的固定资产是净值,从而反映出事业单位实实在在的资产数额和偿债能力。通过计提折旧,还可以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从而反映出事业单位在从事各项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中的成本和费用。建立固定资产的折旧制度,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效益,节约投资,全面反映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损耗,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积累固定资产更新资金,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的做法,定期对固定资产按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通过计提折旧来解决,取消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的做法,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账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取提取折旧的方法后,购置时不再列入当期的“事业支出”;提取折旧时,需要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下面增设“折旧费”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或“经营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建议参照企业会计的处理方法,把基建会计核算并入事业单位会计统一核算。取消“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增设“在建工程”科目,用以核算外购需要安装的工程、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自制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并在“事业基金”科目下增设“拨款转入”、“投资转入”、“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由财政或上级拨入设备购置专款或工程专款、接受外单位投资形成的净资产,以及无偿调出固定资产而引起净资产的减少。收到财政或上级拨入的设备购置专款或工程专款时,借记“银行贷款”科目,贷记“拨入专款”科目;发生修建工程或安装固定资产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有关资产科目;项目完工或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结转拨入专款。如果按规定专款收支结余留用的,则按拨入数全部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拨款转入”科目;如果基建专款收支结余按规定上缴的,则按形成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结转,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拨款转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科目,贷记“银行贷款(收支结余上缴数)”科目。
(三)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建议按照企业准则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使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可收回金额。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和“事业支出-资产减值损失”三级科目。当确认资产发生减值时,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借记“事业支出-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这样,将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夯实单位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于投资,建议:第一,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与已提折旧,借记“对外投资”和“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借贷差额借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第二,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这样,既与事业单位其他情况下的投资处理一致,也与企业会计投资的处理类似,易于理解,同时也清楚地反映了因投资引起的基金之间的相互转移,充分反映了事业单位会计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