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这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近日,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就《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答: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问: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贯彻实施时间方面有什么要求?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是社会各有关方面特别关注的问题。如果不顾小企业实际仓促实施,很可能导致流于形式;如果一味延后实施,又必然会坐失良机。为此,我们将准则实施时间定为2013年1月1日,这样留出一年多的时间来做好准则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鼓励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我们相信,这一积极而稳妥的实施安排,必定会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平稳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和良好的基础。
问: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如何衔接?答:为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和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准则设计上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有序衔接,在准则实施上采取了既积极又稳妥的制度安排。
体现在:一方面,允许小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鼓励小企业做大做强,允许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做出规定的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理,确保会计信息高标准高要求,这些要求比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积极;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我们又提出了稳妥的要求,目的是把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先规范起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再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