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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指出了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的问题,然后分别谈了深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 造价管理 对策

一、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的问题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这一阶段,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投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此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但由于本阶段以经济分析和方案为主,工程量不明确,所以设计院本阶段的投资估算,准确性较差,同时由于建设单位通常不是投资估算和造价控制的内行,而且对工艺流程和方案缺乏认真研究;有时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被批准,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时有意低估,搞“钓鱼工程”,增加了估算的不准确性。
(二)项目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技术和经济的结合不够。长期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设计和投资控制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是一种普遍现象。一提到设计,大家必然想到那是设计人员的责任;一提到造价控制,想当然的是造价人员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委托进行现场调查,选择方案,进行设计,不同阶段向造价人员提供条件,进行估价或预算。造价人员对工程概况、现场情况了解很少,无法将各种影响因素考虑全面。所以工作中既要克服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又要反对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所以造价人员应该及时对项目投资进行分析比较,反馈造价信息,能动地指导设计,使设计方案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投资。
(三)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僧多粥少”这一现象,在招标工程中任意压价,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真。使得个别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以获得额外收入,或干脆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蒙混过关,留下质量隐患。
(四)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由于建筑市场目前还比较混乱,材料采购价格失真,不法分子从中渔利,也使得占建安工程成本60%~70%的材料费用失去控制。在施工组织方面,多数施工企业还一直沿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利润。
二、深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主要对策
(一)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建筑工程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所决定的。它不仅是优质、高速完成建设任务,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方法,也是合理确定造价的科学依据。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财物消耗大,并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即按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以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建设项目的程序化是合理确定造价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的建设项目虽然按程序办事,但普遍忽视了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造价控制的重点放在项目建设的后期阶段上,因此常出现投资超限、资金缺口大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项目决策缺乏依据,投资无计划,增加了财政负担。由此可见,建设项目的程序化是合理确定造价的基本前提。同时还应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上来。这就要求我们更新观念,重新认识,摸索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方法。
(二)把握重点,加强项目施工环节的成本控制
加强项目成本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更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它与工程质量一样,是企业的生命线。利用货币形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管理对象的耗费实行全面管理,运用标准成本进行项目成本管理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具体做法:
首先,制订标准成本。确定建筑产品价格的依据由建筑预算定额、预算单价、材料结算规定和取费规定组成,根据施工图预算书文件,施工企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自身作业条件,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在此基础上制订工程项目标准成本。项目标准成本由人工费标准成本、材料标准成本和费用标准成本组成。标准成本是完成施工任务的预期成本。在制定过程中,做到既能激发职工最大积极性,又紧宽适度,既合理,又能够争取达到 。
其次,采用成本差异考核办法。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或预算成本之间的差额叫做成本差异,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和企业制订的标准成本不符,产生不利差异和有利差异。通过考核,及时发现“差异”,反馈信息。成本差异相应分为直接人工费成本差异、材料差异和机械使用费用差异 。
最后,建立项目成本责任制,推行项目管理是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管理方法。项目成本管理应在项目经理主持下,把成本管理的各项内容责任到人,分别进行核算和分析,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健全成本原始记录,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运用成本管理各种方法,及时对施工活动进行动态分析,从各环节、各岗位上挖掘成本潜力。
(三)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方向,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直接管理的关系
  在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笔者认为,鉴于目前仍然以国有经济为主,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应在放开对非政府投资控制的同时,着重控制政府投资。这样,把绝大部分精力用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上,放开对非国有投资的控制,既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又利于搞活民间投资。为此,笔者倾向政府投资工程与民间等其他形式投资工程的分类管理。即政府投资工程造价不仅要搞好总量的宏观控制,还要继续保持政府的直接干预或是适度放开原则下的政府直接干预,而不是完全放开,实行与非政府投资一刀切式的推上市场;对其他非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要实行完全市场化管理,除了违法的造价行为外,政府不再进行任何干预。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直接管理“多”一点,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直接管理“少”一点。当然,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管理“少”,不等于不重视,相反,即使是实现了工程建设投资的完全非政府化,政府对造价的直接管理也不应该被忽视,这是任何市场经济理论所难改变的。
(四)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应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应主要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加强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要严格审查标书合同,对违反规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过分压工期造价及过分要求质达优的应予以取消。
(五)加强中介服务,依法强化管理
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提倡服务社会化、市场法制化。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就是一种有偿的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应该公道正派,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分级分别管理。应实行回避制度咨询实体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避免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标底编制实行市场竞争信誉取胜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要实行资质年检,标底抽查,惩罚结合的制度。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