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财务大集中后内部控制浅析
前些年,“数据大集中”在国内金融业信息化建设中风起云涌。“财务大集中”就是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幕。由于保险公司机构体系庞大、风险控制要求很高,因此,财务大集中成为国内外同业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保险公司财务大集中后,要真正实现内部控制系统运转有效,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优化依法合法稳健经营的运行秩序,建立和强化统一的内部控制监管模式,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权威体系,对各级经营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在职权范围内对其业务进行连续的、系统的全面监管。另外,保险公司应加大内部审计稽核现场和非现场监督力度,提高防范和抗拒风险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层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必须以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等原则,形成有自己公司特色的规章制度,形成内在的横向和纵向的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架构。
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关于财务大集中后的内部控制,各家保险公司均在摸索中寻求突破,以期从制度、考核等方面防止各类风险的产生和扩大。在系统建设方面,通过建立财务管理系统,推行财务人员日志管理,系统考核。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具体业务事项,从有利于财务工作的角度出发,提出改进意见供参考,以便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的操作功能。
在不断摸索创新的过程中,进一步实行对操作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在账务处理、意见反馈、机构联系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标准作业程序,以此来防范风险。建立可评估、可测量、可操作的财务工作绩效监控关键业绩指标评价体系,加快信息系统支持自动获取相关绩效指标的实现,同时根据管理规范的要求,监测评价各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成本,提升财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加强单证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保险公司在运作中会涉及到大量的有价单证,如首期保费暂收收据、续期保费暂收收据、保单等,这些单证如果管理不严,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保险公司在财务大集中后,所有有价单证由总公司统一印刷、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并采取严密的防伪措施。同时,推行财务大集中的保险公司要定期盘存,保证有价单证印刷数量与入库、领用、回销、作废数量相对应。建议保险公司对代理人实行内外联动的管理模式。保单销售人员与管理人员分开,单证的管理划入财务部职责,设专人进行单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