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合并报表中与存货等项目的抵销
一、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一)当期内部购进商品的抵销处理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二)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销处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期初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假定结存存货在本期全部对外售出)
贷:营业成本
借:营业收入(本期内部销售收入,假定内部交易存货本期全部对外售出)
贷: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期末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或做相反的抵销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例1:甲公司(母公司)和乙公司(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假定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相同,税法规定,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其历史成本计量。
1.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台,每台不含税(下同)售价为7.5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每台成本为4.5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年对外售出4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2009年末乙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因市价下跌,库存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分别下降至每台7万元。乙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销售成本时结转。
借:营业收入 750 (100×7.5)
贷:营业成本 750
借:营业成本 180 [60×(7.5-4.5)]
贷:存货 18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30 [60×(7.5-7)]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180-30)×25%]
贷:所得税费用 37.5
方法一:(180-30)×25%=37.5(万元)
方法二:见表1。
2.2010年,乙公司对外售出A产品3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2010年末,乙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因市价持续下跌,库存A产品可变现净值下降至每台5万元。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80
贷:营业成本 180
借:营业成本 90 [30×(7.5-4.5)]
贷:存货 9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3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0
借:营业成本 15 (30×30/60)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15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60
贷:资产减值损失 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75 [(90-30+15-60)×25%]
所得税费用 33.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7.5
方法一:(90-30+15-60)×25%=3.75(万元)
方法二:见表2。
3.2011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台,每台售价8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A产品每台成本5万元,乙公司从甲公司购入的A产品对外售出15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2011年末,乙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库存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每台3.75万元。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90 [30×(7.5-4.5)]
贷:营业成本 90
借:营业收入 1 600 (200×8)
贷:营业成本 1600
借:营业成本 240 [80×(8-5)]
贷:存货 24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75
借:营业成本 75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75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24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4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75
借:所得税费用 3.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方法一:(240-75+75-240)×25%=0(万元)
方法二:见表3。
二、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一)当期内部交易的固定资产的抵销处理
借:营业收入(假设销售方作为商品出售,购买方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贷:营业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
借:营业外收入(假设销售方作为固定资产出售,购买方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贷:固定资产――原价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管理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二)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销处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固定资产――原价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管理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三)内部交易固定资产使用期限未满提前进行清理时的抵销处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贷:管理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例2:2007年12月16日母公司以9 00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子公司,其销售成本为7 500万元。子公司购买该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假设子公司对该固定资产按5年的使用期限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假定预计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净残值同税法。税法规定,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其历史成本计量。
注意:
1.增值税不需要抵销,若收入为含税价,应还原为不含税价。
2.运杂费、安装费不需要抵销。
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
1.2007年:
借:营业收入 9 000
贷:营业成本 7 500
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1 500×25%)
贷:所得税费用 375
方法一:1 500×25%=375(万元)
方法二:见表4。
2.2008年: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500 (1 500×5/15)
贷:管理费用 5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1 500-500)×25%]
所得税费用 1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75
方法一:(1 500-500)×25%=250(万元)
方法二:见表5。
3.2009年: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5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400
贷:管理费用 400 (1 500×4/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 [(1 500-500-400)×25%]
所得税费用 1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50
方法一:(1 500-500-400)×25%=150(万元)
方法二:见表6。
4.2010年: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9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900 (500+4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00
贷:管理费用 300 (1 500×3/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 [(1 500-500-400-300)×25%]
所得税费用 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50
方法一:(1 500-500-400-300)×25%=75(万元)
方法二:见表7。
5.2011年: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 200 (500+400+3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 2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00
贷:管理费用 200 (1 500×2/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1 500-500-400-300-200)×25%]
所得税费用 5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75
方法一:(1 500-500-400-300-200)×25%=25(万元)
方法二:见表8。
6.(假定)子公司在2012年末该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对其报废清理,编制抵销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00
贷:管理费用 100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5
方法一:(1 500-500-400-300-200-100)×25%=0(万元)
方法二:见表9。
7.(假定)2012年12月31日该内部交易固定资产使用期满,但该固定资产仍处于使用之中,子公司未对其进行清理报废。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 400(500+400+300+2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 4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00
贷:管理费用 100 (1 500×1/15)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5
8.(假定)2013年12月31日该内部交易固定资产仍处于使用之中。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 50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 500 (500+400+300
+200+1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5
9.2011年末子公司将该设备出售,取得营业外收入,编制有关抵销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 500
贷:营业外收入 1 500
借:营业外收入 1 200 (500+400+3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 200
借:营业外收入 200 (1 500×2/15)
贷:管理费用 200
借:所得税费用 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75
三、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抵销
(一)初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销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销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或做相反的抵销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做相反的抵销分录。
例3:2009年A公司投资于B公司,占B公司表决权资本80%,A公司所得税率为25%,税法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税前扣除。A、B公司均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A公司应收账款中对B公司应收账款为
2 000万元(含增值税);
2.2010年A公司应收账款中对B公司应收账款为
5 000万元(含增值税);
3.2011年A公司应收账款中对B公司应收账款为
3 000万元(含增值税)。
1.2009年:
(1)将本期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
借:应付账款 2 000
贷:应收账款 2 000
(2)将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 (2 000×1%)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
(3)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5 (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
2.2010年:
(1)将本期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
借:应付账款 5 000
贷:应收账款 5 000
(2)将上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同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将本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 (5 000×1%)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0
资产减值损失 30
(3)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5 (20×25%)
所得税费用 7.5 (3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50×25%)
3.2011年:
(1)将本期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
借:应付账款 3 000
贷:应收账款 3 000
(2)将上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同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将本期内部应收账款冲回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0 (3 000×1%)
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50
(3)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2.5 (5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30×25%)
所得税费用 5
四、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期末摊余成本)
财务费用(借方差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摊余成本)
投资收益(贷方差额)
借: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财务费用
借: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贷:应收利息
例4: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式合并了B公司,持有B公司80%的股权。当日,A公司经批准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2 000万元,债券利息在次年1月3日支付,年票面利率为6%。假定债券发行时的年市场利率为5%。A公司该批债券实际发行价格为2 086.54万元。同日B公司直接从A公司购入其所发行债券的50%,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1.2010年,A公司(或B公司)对上述债券的处理如下:
实际利息费用(或投资收益)=1 043.27×5%=52.16(万元)
应付利息(或应收利息)=1 000×6%=60(万元)
应摊销的利息调整=60-52.16=7.84(万元)
所以,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应做如下抵销处理:
借:应付债券 1 035.43 (1 043.27-7.84)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035.43
借:投资收益 52.16
贷:财务费用 52.16
借:应付利息 60
贷:应收利息 60
2.2011年:A公司(或B公司)对上述债券的处理如下:
实际利息费用(或投资收益)=(1 043.27-7.84)×5%=51.77(万元)
应付利息(或应收利息)=1 000×6%=60(万元)
应摊销的利息调整=60-51.77=8.23(万元)
所以,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应作如下抵销处理:
借:应付债券 1 027.2 (1 043.27-7.84-8.23)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027.2
借:投资收益 51.77
贷:财务费用 51.77
借:应付利息 60
贷:应收利息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