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管镇”体制下的财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探讨
为构建“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专业电网一体化管理”的城乡供电一体化模式,广东电网公司正开展直供直管范围内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全省范围内的农电机构将纳入广东电网公司属下,由相关地市供电局对其进行直接管理与专业指导。对于东莞、中山等实行“市直管镇”行政体制的地市供电局,不但要加紧自身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及广东电网公司一体化、集约化的战略要求,还需要考虑在农电体制改革后,如何对新接收的农电机构进行有效管理,进而实现全市供电企业财务一体化、集约化管理。因此,本文试通过分析“市直管镇”特殊行政体制模式的特点,研究财务一体化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制约因素,对构建“市直管镇”体制下的供电企业财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行探讨。
一、财务一体化是加强企业管理的战略举措
(一)财务一体化管理的内涵
一体化管理是指用一套体系文件,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控制,使所有的活动和过程都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效率。它将业务流程、财务流程、管理流程进行有机融合,通过集约高效配置资源,科学统筹整体运作,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形成业财联动的有效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二)财务一体化是南方电网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以及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南方电网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提出一体化、集约化管理的发展思路,通过管理转型,以搭建一体化管理体系为载体,以构建集约化管理体系为手段,在“十二五”期间着力推动电网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实现跨越性发展。而财务一体化的构建对赢得资源整合优势,提升管理效率,取得经济效益,实现经营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财务一体化是南方电网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与有机组成部分。
(三)财务一体化是地市供电局在农电体制改革后的必然选择
地市供电局作为广东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正加紧承接推进南方电网及广东电网公司一体化管理战略,着力构建资本管理一条线、会计核算一本账、预算管控一盘棋、资金管理一个池、风险监控一张网的“五个一”财务集约化管理体系。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机构将并入地市供电局直接管理。因此,为加强农电体制改革后人员、资产的统一管理,财务一体化成为地市供电局的客观管理要求。
二、“市直管镇”行政体制对企业管理产生的影响
(一)“市直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
“市直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不设区、不辖县的地级市和直管乡镇的两级政府管理体制。这种扁平的管理结构一方面使行政结构减少了管理层次,实现机构的精简,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另一方面极大地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刚性与贯彻力度。因此,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都开展了行政区划改革,广东、浙江等地方还开展了“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探索。
(二)“市直管镇”体制下供电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
在“市直管镇”体制下,地市供电局作为广东电网公司的分支机构,负责完成所在地市的供电任务,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但地市电力资产除市级局属资产外,还有部分农电资产。而各农电机构均为独立法人,主要经营农村低压电网维护、供电营业抄表和代收电费等业务,且其人员大多数非广东电网公司编制。因此,各农电机构管理模式与地市供电局存在较大差异,其人、财、物尚未与地市供电局实现一体化管理。
(三)“市直管镇”特殊体制下地市供电局实施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考虑
1.非“市直管镇”地市供电局实现财务一体化管理的普遍做法
非“市直管镇”地市供电局是“市局―区局或县局―基层供电所”的三级管理模式。市局集中对为数较少的几个区局或县局进行管理,县局或区局对上承接市局的各项管理任务,纵向管控下属众多基层供电所的供电业务。基层供电所不设财务,财务审批、资金支付等职能在区局或县局以上层面完成。
2.“市直管镇”行政体制对地市供电局实施财务一体化管理的影响
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机构将取消法人资格,并转型为供电分局,全市供电企业只有一个主体。如果只保留市局财务部,则将受“市直管镇”行政体制特点的影响,地市供电局面临发散式的管理局面:一是没有县级或区级供电机构对经营业务进行汇总审核,难以形成准入端的“风险防火墙”,不利于财务监控;二是市局财务部管理界面广阔,影响在纵向管理深入拓展,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财务的执行力与贯彻力,影响了财务工作的效率。
三、探讨“市直管镇”行政体制下财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一)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1.“市直管镇”供电企业实行“集权式”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市直管镇”供电企业要实现财务一体化、集约化的发展模式,如果照搬国内上市集团公司的做法并不完全可行,其原因在于:(1)供电企业掌握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其供电可靠性影响着工业生产和社会稳定,这需要保留基层人员做好当地各项基础工作与业务,确保供电安全可靠及业务高效运转;(2)供电企业的电力资产遍布全市各个角落,输配电线路复杂,资产价值庞大,要保证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就需要在全市各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对其进行就近和专业管理;(3)由于市局财务审核人员不在业务现场办公,无法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对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容易造成财务监控不到位。
2.“市直管镇”供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因此,“市直管镇”体制下供电企业的财务一体化管理应该采用“统一管理、重点控制、有序分工”的管理模式。
所谓统一管理,即统一口径整体管理:在资金管理上,设立全市统一的收支账户,进行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监控;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唯一的会计账套,执行统一财务规范。
所谓重点控制,即重大及重要事项由市局统一决策及统一部署,通过市局制定全市统一的业务标准和规范及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等,对镇区供电分局从源头进行控制与监督。
所谓有序分工,即市、镇两级的财务部门根据授权情况进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促进全市业务的高效运转。
(二)“市直管镇”体制下财务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构想
1.保留市镇两级财务机构,财务业务有序分工
在全市范围内维持市、镇两级的扁平化财务机构设置,强化市级财务部门在预算、资金、资产、工程、分析、内控等财务业务领域的中心管理职能,实现财务管理由核算型、事务型向管控型、集约型转变。同时通过适度授权,将大部分会计实务和基础管理工作下放到镇级财务部门,做到集权有度、分权有序。
市局财务部主要负责统筹调度和合理分配财务资源,集中管理全市财务业务,重点管控风险业务。镇供电分局财务部在市局授权范围内完成当地业务的财务审核、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会计实务工作,为镇区基层业务顺利开展做好后勤保障。
2.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统筹优化配置全市资源
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对全市供电资源统筹配置,改变原来各镇各自为政、共争资源的局面,实现全局预算管控“一盘棋”。在全市系统内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和控制体系,制定各类业务的驱动因素、业务标准、预算定额及预算盘子,高效灵活地进行预算申报、审批、分配等管理,提升预算管理刚性。从全市基层单位和业务源头收集经营信息与预算执行统计情况,提出经营管理建议。
3.推进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资产成本综合最优
以价值为主线,在全市系统内推进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全市资产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以及退役报废的业务规范,通过将全市项目管理、物资管理、生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四大业务紧密融合,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成本综合最优。全市资产按使用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局指导并统筹协调全市资产管理工作,引导全市资本管理“一条线”;供电分局负责属地的配网资产管理工作,对供电资产实现就近与明细管理。
4.提高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效率,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网架结构是提高供电安全可靠的有力保证。工程物资采购及施工款结算是否高效将直接影响全局的建设进度。农电体制改革后全市物资由市局集中采购、集中付款、集中核算以及统一调配,有效减少因库存物资而造成的资金沉淀,实现闲置物资再利用。各镇分局设置分仓库或临时仓库,按需领用物资并核算。市局财务部负责全市工程业务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控工作,并负责主网工程业务的财务管理。配网工程由各镇分局进行属地化管理。
5.实行资金管理授权,加强资金管控力度
资金是企业运营的血液,严格的资金监控和灵活的资金调度是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发挥资金对经济业务的支持保障作用,市局财务部对供电分局资金支付权进行授权管理,建立资金预警办法,改进资金监控手段,严格控制全市资金的流出。供电分局在授权范围内完成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在统一设置资金账户的条件下,市局财务部统筹调度全市资金,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并优化资金查询监控手段,密切监控资金的流向,实现资金管理“一个池”。
6.整合优化会计核算职能,实施全市“一本账”核算
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并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及时、相关的财务数据。在市局财务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整合市局的会计核算业务,发挥核算的专业性。供电分局财务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属地经济业务的财务审批、资金支付、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财务管理业务,并发挥财务人员的现场监控作用。全市共用同一会计核算账套,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动态生成。同时,制定全市统一的会计基础规范标准,以标准化管理促进财务审核规范、准确,最大限度缩短报表编制层级,系统快速生成财务报表,实现会计核算“一本账”。
7.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检查监督和内控管理
财务监控是企业实现依法经营目标的保障和必要手段。在实行全市“一本账”会计核算后,受地域距离的影响,管理跨度较大,加上各类业务量不断增加,容易产生经营风险。而设立长效财务监控机制是防范风险的有效保证。财务监控机制职能是对全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相关业务流程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控制标准和措施并监督落实。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制定风险预案,实行风险预警和风险分析评价,实现风险管控“一张网”。
8.建设统一集成的系统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一体化管理
优化信息化平台是提升财务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财务一体化目标的有力支撑。在全市系统内建立统一集成的企业级信息平台,集合预算、资产、资金、物资、工程、营销、报账、核算、报表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功能,将全市统一的管理制度、流程、表单固化,实现全市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类业务单据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传递及审批,将业务数据转化为财务数据,实现业财数据有效联动。
上述措施的全面推进,将有效实现全市“会计统一核算、资产统一运营、预算集中管理、资金集中调度、风险集中管控、信息集中共享”的市镇统一、高度协同、集中管控的财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四、财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市直管镇”地市供电局的实际应用
东莞是广东省内采用“市直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地级市。农电体制改革对东莞供电局财务管理模式提出新的要求。在“市直管镇”行政体制的制约下,受农电机构管理历史问题、各农电机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和现阶段信息化水平仍然落后等因素的影响,东莞供电局在农电改革初期阶段,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撤销各农电单位的法人资格,将其变更为供电分局,并且以实施全市“一本账”会计核算作为切入点,逐步推进财务一体化模式的建设,保证农电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一)统一全市资金账户设置
撤销原镇区农电机构以其名义开设的资金账户,整合优化全市收支账户。在市局层面设置统一的收入账户,同步电费核算中心的功能,直接收取全市用户电费及各类资金。在每个供电分局设置一个支出账户,用于支付该供电分局的经济业务费用,保证其经营顺利运转,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及零余额管理。
(二)建立全市“一本账”会计核算
农电体制改革后,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会计账套,搭建涵盖市局与32个镇供电分局财务业务的会计科目体系。全市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核算办法和会计基础规范标准。将财务系统端口延伸至各镇,供电分局财务人员负责在当地完成本镇区的经济业务审核、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消除报表编制层级,直接生成财务报表,实现会计核算“一本账”。
(三)对供电分局财务业务进行授权管理
市局对各供电分局授予一定的事权及资金审批权。在授权范围内,供电分局完成事项审批、财权审批及资金支付等闭环管理,为其经营活动提供合理的自主空间。同时,通过对会计科目体系进行分层设置及人员授权,使各供电分局财务人员只能使用授权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安全、保密。
(四)制定一体化业务表单、流程、规范、标准
实施全市财务一体化管理,供电分局各项财务业务要全面与市局靠拢及看齐。为保证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制定财务审核、资金支付、账务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系统维护等业务流程与制度规定,明确各流程关键节点的工作内容、处理时间等。制定并使用全市统一的业务表单,加强业务的一体化运作。发布统一的会计凭证原始附件标准与岗位业务审核要素,夯实会计基础规范。明确财务的月度结账时间,保证会计报表及时完成编制,逐步引导“一本账”核算同一标准,同一口径,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五、结语
农电体制改革后,财务管理模式必然向一体化、集约化转变。为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及广东电网公司一体化、集约化管理要求,东莞供电局因势利导“市直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并结合供电企业的特殊性,在实现一体化管理过程中采取集权与分权结合的模式,构建市镇两级扁平化财务管理机构,研究并实施“市直管镇”体制下财务一体化管理的改革实践工作,保证和工作的有衔接与改革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