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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核算刍议

 浙江万里学院作为全国首家改制的公办普通高校,以“国有性质+民办机制”的模式进行运行,既不同于公办高校,又区别于民办高校,在会计核算方面无论单一采用公办高校会计制度还是民办高校会计制度,都不能准确反映学校的办学特点、资金运行规律和财务状况。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模式趋于多样化,高校会计制度二者必选其一的做法,无论如何不能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变化,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广谱的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信息更加完整、真实、准确。
  一、浙江万里学院办学特点及会计核算中的难点
  1999年2月,教育部同意将办学步履艰难的省属公办浙江农村技术师范科专科学校改为浙江万里学院,其特点是“保留体制,改变机制”,即实行“国有体制+民办机制”模式。
  在办学体制上: 管理者——浙江省教育厅,继续保留浙江万里学院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举办者——浙江万里教育集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决定学校的发展方向和规模,支持学校建设;办学者——浙江万里学院,承办学校各项教育事业。
  在运行机制上:管理体制——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自主办学;经费来源——按教育成本收费为主,政府继续财力支持和集团基建投入为辅;学校积累——房屋、建筑物等基本建设由集团负责承建,竣工后交付学校使用,学校形成或集团投入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收费分配——收取的学费上缴财政专户,从财政专户返还后,在学校教育运作费用和集团基本建设经费之间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办学收益——学校自筹经费结余转入学校事业基金。
  浙江万里学院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的难点包括:(1)学校按教育成本收费,却又无法核算教育成本。学校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执行公办高校会计制度,只能核算教育事业收入和教育事业支出。由于教育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口径与教育成本存在差异,教育事业支出无法代替教育成本,也就无法准确反映办学效益。(2)收付实现制难以实现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原则。学校改制后,经费来源主要是教育收费,并在会计年度内全部确认为教育事业收入。与此相对应的费用大部分却要在翌年的1月至7月发生,收益和耗费发生时间不一致,会计报表中反映的收入与支出不匹配。(3)资本性支出不均衡,教育事业支出与实际耗费不对称。学校的基建规模、实验室建设、设备和图书采购量取决于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科研与师生生活需求、以及学校经济实力。当项目结算时对学校事业支出影响较大,其功能发挥、价值损耗主要在以后年度出现。当年教育事业支出不能准确体现教育活动的实际代价。(4)事业结余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由于教育事业收入与教育事业支出不配比,事业结余就不真实。按规定将事业结余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翌年1月至8月,会计报表持续呈现收支逆差。待9月学生缴费后,逆差现象才能扭转,此类问题会年复一年地重复出现。(5)会计年度不适应会计核算对象。现行高校会计核算执行公历年度,会计核算对象使用的是学年度,两者在时间上错位。致使会计报表不能准确体现教育特点、资金运行规律、以及无法准确归集办学费用。(6)产权不清。虽然学校举办者和学校都是事业单位,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事业结余全部转入事业基金,但双方都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目前使用的净资产类科目无法体现投资者的权益。(7)资产不实。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固定资产仅核算其原值。而目前高校仪器设备中,计算机及电子仪器设备所占比重较大,这部分仪器设备淘汰率高、更新换代快,如果不计提折旧,势必出现固定资产不实、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现象。
  二、高校会计核算完善的基本思路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多样化,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一套适应各类高校共同使用的会计制度。这套会计制度既能让财政部门了解政府补助经费所产生的教育成果和经费使用效益;又能让教育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各类高校的特点、财务状况、办学成本、办学效益、教育服务能力等,为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提供比较准确的会计信息。
  教育管理部门要根据高校办学特点,规范高校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办法,解决高校会计信息可比性问题。随着教育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与高校发生经济关系,需要了解高校的运作情况,体现自己的权益。因此,在设计高校会计制度时,必须考虑投资者的利益需求,要反映教育成本信息,以利于监督办学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针对高校运作特点,吸收权责发生制理念,坚持收入与支出配比的原则,准确核算教育事业收入、支出和结余,准确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利用会计电算化手段,平行设置会计科目和预算项目,在会计年度,编制“财政”会计报表;在教学年度,编制“教育”会计报表。通过“表结账不结”的方式,汇集教育成本,准确反映办学效益。
  三、高校会计核算的基本框架
  其一,对待正常会计业务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对待特殊会计业务适当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做法,正确处理投资主体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正确处理本单位特殊性与高校统一性的关系,正确处理教育事业收入与其发生费用的对应关系,树立教育成本观念,增强高校财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通过对会计资料的不同归集方式,全面反映高校经费运作情况,满足社会各界对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
  其二,会计科目表,见表1。
  其三,特殊业务处理说明。具体包括:(1)“应收学生欠费”、“学生欠费代收代缴”。目前我国大学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教育收费是弥补高校经费不足的重要途径。国家为了培养人才,提倡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致使学生欠费成为高校的一个普遍问题,且呈现累计金额逐渐增加的趋势。建议高校不宜采取减免学生学费办法,国家和学校可以利用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措施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同时教育学生树立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或辛勤劳动才能获得收入的意识。同时将学生欠费纳入账内核算,在资产类设置“应收学生欠费”科目与负债类“学生欠费代收代缴”科目相对应。(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科目是核算高校的固定资产原价,至于固定资产分类、计价等参照相关规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参照相关规定。“累计折旧”科目核算高校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高校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3)“应付酬金”。高校酬金结算往往都发生在年度或学年度结束之后,有时会拖很长时间。为了做到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可根据预算数与年内实际发放数之差,计提应付酬金,待学校分配方案确定后再兑现,应付酬金兑现后一般应无余额。(4)“应付举办者回报”。根据高校理事会的决定,通过的结余分配方案,应付举办者的现金回报。(5)“收费待确认”。本科目核算高校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学生收费或预收不需要上缴财政专户待以后各期确认的收费。(6)“举办者投入”。根据高校理事会的投资协议规定,投资者投入高校、并需要明确其权益的资本。高校收到举办者投入的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记账,差额部分记入“资本公积”。(7)“资本公积”。可参照企业的相关规定。并下设“投资溢价”、“捐赠转入”、“财政专项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明细项目。(8)“事业基金”科目。民办高校的“盈余公积”科目核算内容与公办高校的“事业基金”类同,建议共同使用“事业基金”科目。(9)收入类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确认方法。“财政补助收入”、“成教收入”:按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并下设“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 等明细项目;“普通教育收入”:学生收费的使用与学年对应,按权责发生制在学年内进行确认;“科研收入”:由于各科研项目完成时间不一致,有些科研经费分期分批下达,按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培训收入”:由于规模小、时间短,一般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经营收入”:一般参照企业核算制度;“其他收入”:一般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10)支出类确认方法与其对应的收入确认方法相同。在“教育事业支出”科目中下设“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七个明细科目,每个科目再与《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衔接。在确认方法上,除应付酬金、应付举办者回报、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外,其他费用按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
  其四,会计决算及编制会计报表。(1)年度会计决算。《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高校必须在公历年度结束时,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决算。(2)学年会计决算。学年从本年8月1日起至翌年7月31日止。由于会计账簿只有一套,学年决算只能采用“表结账不结”的方式进行。(3)编制会计报表。目前高校基本实现会计电算化,可以根据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物价部门、投资方、学校内部管理层的不同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编制相应的会计报表。
  虽然高校被国家列为事业单位,但与其他事业单位差别很大,主要特征是教育有自己独特的运行规律和周期。因此,为了准确反映高校经济活动规律,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树立收支配比理念,要对特殊业务适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处理方法,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判断能力。目前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会计核算的业务量相应不断增加。如果要满足社会各界对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就必须通过会计电算化手段,使用功能较为强大的财务处理软件,保证会计核算水平。如有些财务软件,既能满足会计科目的核算,又能进行预算项目的核算。为了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对会计信息资料的需要。同时又能准确反映高校办学特点及经济活动规律,高校要实施年度预决算与学年度预决算并行的“双轨制”财务管理模式。由于年度决算与学年度决算的会计期间不一致,所以年度和学年度归集的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也不同,事业结余相应出现差异,将会造成会计年度和学年度的同期《资产负债表》不一致现象。因此要做好年度预决算与学年度预决算的对接工作,年度的事业结余数要以学年度为准,通过事业收入的确认进行调整。针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内部管理的不同要求,在年度期初可根据核算要求调整会计科目,在学年度期初可根据管理要求调整预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