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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一、引言
  近年来,因财务舞弊而导致企业破产的例子屡见不鲜,从国外的安然公司(Enron)、世界通信(WorldCom)等巨无霸公司的破产到国内一系列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无不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尤其是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条件下,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防止管理层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操纵利润的行为,加强公司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代表董事会承担有关财务报告过程、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监督等职能,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建立时间相对较短,且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的受托代理人能否有效的履行其受托责任,达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质疑。本文拟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办法从管理层、注册会计师层面来研究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从而做到了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的有效结合,并在数据选取上从时间、空间上有别于以往研究,因此,本文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效果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国外关于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委员会是否具有治理效果以及影响其治理效果的因素的分析。学者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对于得出审计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发挥其治理作用的研究中,主要以McMullen(1996)、美国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的发起组织COSO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2000)及Chtourou(2001)等为代表。他们从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进行研究,得出了审计委员会能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的结论。研究主要对比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两类公司,来检验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关于审计委员会未能有效的发挥其职能作用的研究中,主要以Forker(1992)、Menon、Williams(1994)和Linsell(1995)等为代表。他们通过研究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及审计委员会对其他监管机制之间的关系来验证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关于审计委员会治理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中,Carcello和Neal(2000)从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关系出发,以审计意见类型的这一视角对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进行研究。结论表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意见类型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国内文献 国内大多是关于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立情况、运转情况的规范性研究,而利用我国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的文献甚少。李斌、陈凌云(2006)把上市公司是否发布年报补丁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代理变量,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等几个方面来检验我国审计委员的治理效果。结果表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明显降低了公司发布年报补丁的概率;随着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增强、权威性的提高以及主任委员独立性的增加,公司发布年报补丁的概率将进一步降低,从而使财务报告的质量更高。王跃堂、 涂建明(2006)以2002年至2004年我国沪深两市A股设立审计委员会及其正常运转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把审计意见和事务所变更作为反应变量,对审计委员会是否发挥了财务信息质量监控职能、沟通协调职能和监督保障职能进行研究。研究表明,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这一结果证实审计委员有效履行了财务信息质量控制和沟通协调的职能,并从审计质量的层面反映了公司治理中监管层推进上市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谢永珍(2006)从审计委员会与上市公司违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未来财务安全等方面研究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维护信息披露的质量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防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维护关联交易的规范性以及确保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等方面没有发挥显著作用,我国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更可能是一种制度遵循。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差、审计成员知识素质与专业素质低造成的。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企业的所有者不直接参加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而是将企业的经营权委托给经营管理者来行使其权利,二者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从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己经不再是弥补外部审计监督功能缺陷的措施,而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追求的目标函数的不一致,公司管理层往往以股东的利益为代价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不是顺从的、忠诚地履行所有者赋予的受托责任,从而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激励不相容的问题。因而,在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存在的条件下,无论是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对经理层的约束,还是股东直接激励和监督经理层,都必须解决或缓解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股东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在经理人的聘任合约中约定,经理层必需定期向股东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此作为对经理层经营才能和经营努力的间接衡量,从而来保证公司价值增值目标的实现。但在当前公司治理中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信息不对称和所有者、经营者所签合同的不完全,使得公司管理层就可能不惜损害股东的利益以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导致了管理层为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因此,在内部人控制下,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设计控制内部人控制的机制。作为一种公司治理的手段,审计委员会就是要减少内部人控制可能产生的问题,维护股东的利益,从而实现股东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提出假设:
  H0:与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相比,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中的机器、设备、仪表行业作为研究对象。在时间选取上截取了2004年至2006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共选取了216家公司作为样本。本文的所有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GTA)公司开发的CSMAR数据库,在收集样本的过程中,剔除了主要数据缺失的情况共12家,在手工整理数据的过程中,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共104家,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100家。在数据处理使用Eviews5.1统计软件进行。
  (三)模型建立和变量定义 为了对审计委员会运行与审计意见类型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以达到判定审计委员会治理效果的目的,本文在借鉴相关文献(Carcello&Neal,2003;Lee et al,2004;李�、薛祖云,2005;王跃堂、涂建明,2006等)并结合其他因素的思考,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意见类型的模型:OP=?茁0+?茁1AC+?茁2OP_1+?茁3LNSIZE+?茁4DEBT+?茁5CR+?茁6REC_R+?茁7INVEN_R+?茁8ROA+?茁9ROE +ε。







  其中,β1,…,β9表示回归系数,ε表示残差。把审计意见类型(OP)作为因变量;设立审计委员会(AC)情况和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的类型(OP_1)作为解释变量,其他变量为控制变量。变量的具体定义如下:OP: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取1,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取0;AC: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时取1,反之取0;OP_1:如果前一年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取值为1;当前一年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取值为0;LNSIZE:公司年末总资产的对数值;DEBT:年末公司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INVEN_R:存货与流动资产的比例;ROA:净利润与平均总资产的比例;CR: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REC_R:应收账款与流动资产的比例;ROE:当ROE处于[0,1%]区间时,取值为1,否则为0。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首先对所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单变量分析(对样本与控制样本之间的公司特征变量均值和中位数的差异所进行的分析),考察样本与控制样本在审计委员会设立与否这个变量上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由此,来判断审计委员会设立对被考察项目是否造成影响,进一步得到关于审计委员会在其履行控制、沟通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对于公司审计质量影响的检验结果。(表1)列示了3年数据中样本公司特征描述性统计和单变量分析的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和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无论是参数检验还是非参数检验,在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这一特征变量统计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即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多地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对于其他特征变量,除变量OP_1外,所有的控制变量在两类样本中都存在显著的差异。
  (二)回归分析 为了考察审计委员会设立这个变量对公司审计意见的影响,本文利Logistic回归模型对反映审计委员会治理作用的变量进行了检验,(表2)中列示了检验结果。在审计意见Logistic回归模型的检验结果中可以发现,主要观察变量AC在3年混合数据的模型中在10%的水平下统计显著,且系数符号为负,符合假设的理论预期,即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从分年度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2004年度数据检验在5%水平下统计显著,但在2005年和2006年的数据检验中并不显著。对于这一现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颁布实施初期积极设立审计委员的公司在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方面,作了一定的努力。而且审计委员会在通过注册会计师这一角度加强财务信息质量控制、并能够使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之间较好的沟通和协调,使得财务会计行为更为规范,从而使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更低;另一种可能的解释,即监管层推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所带来的信号传递和特征锁定效应,使得早期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未必在财务行为上一直保持规范。但从整体上来讲,能够从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之间的关系上说明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从2004年至2006年沪深两市所选取的样本的统计结果来看,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之后,审计委员会通过聘请注册会计师更好地与管理层沟通和协调,与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相比,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但从单个年限来看存在着差异。审计委员会设立以后,虽然从2004年至2006年混合的整体数据分析来看,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负相关,但从年度数据来看,还出现了2005年、2006年检验不显著的情况。这一现象可能与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立的时间长短相关。以及由于本文在数据查找等方面遇到了困难,只对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进行了考察,在研究过程中缺乏对审计委员会特征的具体研究,如: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权威性、规模特征及运行状况等。所以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如审计委员会独立性未通过检验,这样对总体的结果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建议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我国一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举措。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建立以后,在公司盈余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说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确实如监管层所期望的在公司治理中履行了一定的监督、控制和沟通职能,因此为更好地提升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可以从提高其独立性、加强其专业性及确定适宜的审计委员会规模等方面作出探讨与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