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意义、困境及路径选择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机遇,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广泛开展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已经确定碳减排的规划,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
一、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概念界定
“低碳经济”概念首先由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中提出,是指通过节能、减排、开发新能源、转变碳消费观念,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型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是降低碳强度、开发清洁能源、减少碳消费。本文所指的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①。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碳金融”兴起。而当前关于碳金融的概念国际上没有一致的看法,但我国学术界对碳金融的表述基本一致。较为普遍认可的提法是高建平关于碳金融的界定,通常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②陈柳钦从更加详细何具体的视角去界定碳金融,他认为,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③陈荣主要是从追根溯源的角度界定碳金融,他指出,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也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 碳物质主要是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缩写为CDM)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环境污染物,可在CDM中进行交易、投资和投机,所筹集的资金用来投资减少二氧化碳等排放企业的环境保护项目。根据《京都协议书》的规定,中国将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下项目的开发。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根据各种关于碳金融概念的细微差别,笔者认为,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二、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意义
1.发展低碳经济与碳金融是减少和控制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保持地球生态平衡,也是全世界人民共同的职责所在。
温总理2009年底在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说,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中国政府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并对下一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提出了各项的具体要求。
2.发展低碳经济与碳金融是我国在发展新型工业化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
我国的经济发展处于国际产业链的的低端,因为没有核心技术的跟进和保障,主要是依赖过度消耗能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拉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但这种结构模式带来的却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得出,我国每年因为环境污染而带来的损失占GDP的10%,高出了我国经济发展增长率。因此,在“十二五”时期,政府需要明确责任。
3.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发展金融,发展碳金融是有力地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保障。发展低碳经济是世界各国的共识,而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根据在国际上应承担的义务和自身的国情出发,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何碳金融的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银行业在推动低碳经济和能源结构调整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是金融行业发展新业务的重要契机。尤其是碳金融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商业利润价值大,在这一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保证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三、当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困境
目前,我国的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碳金融的强大支持和保障,但是,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面临着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从观念上、业务规则上缺乏足够的重视。根据《京都协议书》的框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减排责任,因而造成了对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没有引起极大重视。其一,我国目前对“碳金融”的认识不够,众多的企业对CDM和“碳金融”缺乏足够的了解和熟悉,尤其是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关注度也不够充分。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低碳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业务空间范围有限,还需熟悉和了解国际上发展碳金融业务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还要学会如何规避提供碳金融业务的风险。其二,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如何发展碳金融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以为“排污权”就是地方经济的“发展权”。这样一方面不利于整个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导致地方政府为了争夺低碳经济发展的领先优势,出现了一些盲目跟进、过度竞争的现象。
2.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我国发展“碳金融”的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较差,没有综合性的配套扶持政策,这样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的难度。主要体现在:第一,法律制度不健全。第二,没有充分利用政府财政杠杆,未正确引导企业发展碳金融。第三,银行信贷力度薄弱。根据不同行业的减排要求,对于减排达标的企业给予银行信贷融资的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主要是一项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工程,银行信贷风险难以控制。
3.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风险需要规避。低碳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也会伴随着风险的因素而存在,这种风险主要有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当前面对风险是非常巨大的。有很多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能力规避和可控,这就使得发展低碳产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对形成国际统一的碳金融市场构成不利影响。另外一方面就是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许多排放量大的企业需要转型,由高碳向低碳转变,这样的转型自然导致企业的成本上升,利润会随之而下降,就需要企业采用最新技术和装备来提高效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变企业自身结构,大大实现商业银行为低碳企业投放新增贷款作出有利的信贷决策,保证我国实现由高碳消费向低碳消费顺利转型。
4.中介市场起点低。当前,我国碳金融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只有极少的中介组织参与CDM项目,我国CDM项目处于一级市场,还不能与国际二级市场接轨,对于重大的项目开发还不具备优势地位。国内的中介机构与国际知名投行、碳基金相比,没有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帮助金融机构如何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实施CDM项目,以及金融机构如何帮助环保企业规避风险和交易风险。
四、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及碳金融的路径选择
1.建立和健全碳交易网络,逐步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严格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资源产出率提高15%,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追求低碳的生活方式。一个重要的解决方式就是实行碳交易试点,通过试点取得的经验扩大碳交易市场,在全国形成统一的碳交易网络分享平台。目前我国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经验不足,需要采取试点和向国际学习的双向方式,要大力依靠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我国环保企业积极学习CDM项目技术,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逐步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利用市场价格机制优化和配置环境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最小化的成本实现绿色低碳消费的生活方式。
2.政府部门要大力宣传低碳环保政策,建立和健全碳金融中介组织。我国碳金融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急需配套政策强有力的支持,因而需要加强宣传,传递有效的信息,建立碳金融中介组织的信息平台。要让全社会增强低碳意识,进一步了解对碳金融的认知程度。尤其是环保企业需要充分意识到CDM机制和碳金融的巨大潜在商机,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开展CDM项目,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融资困难,保证发展碳金融有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的支撑。
3.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碳金融市场,大力培养碳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国“十二五”时期的总体减排目标,制定适合不同的环保企业的减排指标,对于符合标准的要求,商业银行要给与投融资的信贷支持,逐步实现我国人民币离岸碳金融交易所,进一步实现参与碳金融交易的国际化市场竞争,发展多层次的低碳金融业务。除此之外,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尤其是熟悉CDM项目流程、碳基金运作模式和碳相关金融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人才。保证这些人才全面系统地熟悉和运用碳金融规则实现减排的巨大任务,从而促进我国CDM项目的快速发展,为人类创造出美好的绿色生态生存环境。
4.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碳金融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建设,学习国际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借鉴国际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交易机制和信息平台的方法,参与到全球减少碳排放的大家庭中去,为全球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应有责任。对我国的低碳环保企业来说,需要积极与国际碳金融合作。同时,努力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的创新能力,也可以为“十二五”时期总体减排目标提供一个良好的思路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