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影响及对策
诸暨市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陈钢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会计核算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此举推进了财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为科学制定预算收支分类科目和定额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细化部门预算提供了详实信息,也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奠定了基础。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已在全国范围普遍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银行账户,统一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的一种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管理形式。这一制度的推行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杜绝腐败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对内部审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搞好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审计工作,已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共同面对的一个新课题。下面就此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1、对审计对象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账目、银行账户和其他会计资料全部移交到了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由核算中心负责完成,核算中心具有对单位所有资金、账户、账务处理等业务行使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及资金管理权。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但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谁是审计监督的对象,存在着一定的模糊认识。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以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审计对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审计对象。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将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2、对审计工作重点的影响。由于会计核算监督与各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在时空上的分离,造成了核算中心会计人员与单位具体的财务收支等经济业务活动相脱节,因而会计核算中心无法对单位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就难免导致会计信息在源头上的失真。同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一些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为了达到在会计核算中心顺利审核过关并报账的目的,往往会想方设法完备有关手续,在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账后,即将这些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处理融入了繁杂的会计核算业务之中,给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增加了难度。为逃避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一些单位将违规收支转入未纳入集中核算的学会、工会、食堂、后勤公司等账户或设“账外账”,对违规收支采取更隐蔽的手法。这样,审计查处违纪问题的难度加大。
3、对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审计成本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往往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核算和有关会计资料在会计核算中心,审计监督主要是通过对会计资料的审计来进行的,但它是“死账”,仅对其进行审计难以达到深层次的有效监督的,更多的是以“死账”为基础查“活账”,也就是对与会计账目相关的一些其他经济事项的审计,这是坐在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审计无法实现的,有必要像以前那样经历查“死账”——查“活账”——查“死账”的过程,这样就使得审计人员必须在会计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来去反反复复,会计核算中心和单位办公不在同一地点,客观上会增加审计成本,降低审计工作效率。
4、对审计人员素质和审计方法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审计人员不但要了解现行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他们的收费项目和内容,掌握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而且还要熟悉和掌握会计电算化的相关操作规程和程序。这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得审计机关多年探索总结的一整套技术方法不再完全实用。如审计程序的执行、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取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形式、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下达方式、审计收缴款的入库、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等都会发生变化。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发现问题的难度加大,审计将面对更多的查“活帐”任务,审计的方法和手段缺乏将更加明显。
5、对审计评价与处理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其财务收支在会计核算中心报账,要通过该中心较为严格的审核。这种审核可以认为既是一种会计监督,又是一种财政监督,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政府监督。那么,核算中心是否应对这种监督承担责任呢?对此相关法规均无明确规定,使得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界定模糊,这就为审计认定责任,明确处罚主体增加了困难。同时,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的规定没有法律层次的权威规范,某些提法又与《会计法》有相矛盾之处,这使得审计的处理处罚和审计对责任的界定评价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会计集中核算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审计机关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同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只是多了一道财务监督环节,但其代替不了审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任务不会发生数量上的变化,但审计的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要不断研究探索,寻求新的工作思路,以取得更大成效。
1、明确审计对象。会计核算中心承担着大量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集中了各单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充分有效发挥审计作用考虑,会计核算中心必然成为重要的审计对象,要对会计核算、代管资金、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依据《审计法》的规定,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审计机关有权进行审计监督,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会计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仍是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应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决策和资金使用等问题负责。两者在审计内容上应有所侧重。
2、适时调整审计重点,深化审计内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规范了会计核算,审计重点应随之有所调整:首先,由于单位核算职能划出,使得各预算单位淡化了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削弱了财务管理,因此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显得尤为重要,既要审查内控制度中的授权批准、职责分工、会计记录控制、实物控制等环节是否全面、科学,又要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看其是否真正落实,是否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除了要注重审查收入的真实完整性、支出的合规效益性、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财产物资管理的安全性等方面外,还应侧重对核算中心会计监督未涉及和不能到位部分的审计,如各单位未纳入集中核算的学会、工会、食堂或后勤公司等账户往往会成为一些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避风港”,要重点审计被审单位有无通过这些账户转移收入、虚列费用、违规开支等问题。第三,由于审计部门与被审单位之间增加会计核算中心这一中间环节,审计在查处违纪问题时,应对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由谁承担责任进行分析并且鉴定。
3、提高审计效率。会计集中核算采用统一规范的财务会计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操作平台,会计核算中心应当与被核算单位组建局域网,并由会计核算中心授予审计机关一定的权限,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能够利用网络优势随时调用所需的会计资料开展网上审计,同时要全面提升审计机关的电算化和信息化的设施水平,将审计机关局域网与会计核算中心局域网连接,同时建立行政事业审计资料库,这样既可节约审计成本,又提高审计效率。
4、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积极改进审计方法。培养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关键在于抓好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应结合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影响,更加注意培养审计人员对会计集中核算的观察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适应会计集中核算的审计模式和方法。要加强对新政策、新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会计、审计理论和实务知识,提高运用现行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同时,要重视对计算机应用和财务软件的学习,提高运用计算机审计的实践能力,努力造就审计复合型人才。
会计集中核算后,随着审计重点的调整,审计方法也应作相应的改进,要变传统的审阅法、详查法、核对法为抽查法、分析法,在审计的手段上,要变传统的手工操作为计算机审计、网络操作。同时,要细化审计程序。一是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对承担会计责任的双方都要下达,主送被审计单位,同时抄送会计核算中心,明确双方必须审计的事项及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是对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需要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共同作出书面承诺;三是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时,还必须同时征求会计核算中心的意见。四是审计决定落实上,审计决定书在主送被审计单位的同时,还要送会计核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协助执行,并将其执行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随时掌握落实情况,做好审计信息的统计汇总。
5、完善法制建设,明确法律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对《审计法》所规范的审计程序作适应会计集中核算影响变化的相关调整,作出明确规定,使之有法可依;增加相应的审计执法手段,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在修订审计法规时,应增加审计在面对“活账”及有关经办人的一些障碍时,可以使用更多更强硬的审计执行手段来保证审计工作的实施。审计人员应积极参加调研,推动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的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出台,为改变目前会计集中核算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现状作出积极的贡献。对审计问题的处理,必须正确区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会计核算中心的责任,对于因行政事业单位自身行为形成的违规违纪问题,审计部门应依法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对于因会计核算中心造成的管理问题,依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应向会计核算中心出具审计建议书,形成的违规违纪问题应当作为同级财政预算审计的内容进行处理。
总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立,会计资料集中性、银行账户单一性、会计监督有效性、核算手段先进性,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工作环境,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将起到积极作用。我们要适应会计体制改革变化的形势,不断总结和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