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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漳泉农业与制造业合作的前景展望与可行性分析

前言
  厦漳州泉三座城市地理位置相连,历史上交流密切。但由于改革开放后优先发展经济特区的政策偏移,三地发展开始出现不平衡,厦门作为经济特区,逐渐成为三地中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而泉州和漳州虽为厦门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却并未得到同等水平的资源。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三地对有限资源的争夺和民众心理上的对立,不利于三地的协作和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因此未来三地的发展,必须放在海西整体利益的角度来通盘考虑。
  一、厦漳泉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发展比较
  三地中,厦门经济发展水平最高,也是福建省唯一的副省级城市。2008年厦门人均GDP达到了62651元,是福建人均GDP的两倍多。城市化率为81.2%,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45.68%)和福建省平均水平(49.9%),也比福建省城市化率排第二的福州高出23.7个百分点。受地理面积狭小因素的制约,厦门农业总量非常小,第一产业比重只有1.3%,而第三产业占据半壁江山50.2%,第二产业比重48.5%,呈现出“三、二、一”型结构。
  漳州是厦漳泉三地经济发展最为滞后的地区。其原因主要是农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比例高,而工业、服务业发展比较落后。2008年农业占漳州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1.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和福建省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农业增加值213.6亿元,将近是泉州的2倍和厦门的10倍。2008年漳州三大产业比重结构为21.3:44.5:34.2,第二、第三产业比重明显低于邻近的厦门和泉州。
  在厦漳泉三地中,泉州的经济总量最大,其二、三产业增加值高于厦门、漳州,特别是第二产业中轻工业的传统纺织服装业优势明显。2008年,泉州第二产业增加值1605.64亿元,分别是厦门和漳州的2倍和3.6倍。泉州服务业规模大于厦门,但是泉州的地理面积和人口数量远高于厦门,因此如果计算人均服务业产出则会比厦门低得多,而且泉州服务业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仅为36.2%,少于厦门46.2%的水平。从三大产业的结构看,泉州市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最高为59.4%,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比重处于厦门和漳州之间。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厦漳泉三地在发展水平上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各自优势也很明显,厦门经济发展水平最高且服务业具有优势,泉州轻工业有优势,而漳州农业有优势。在工业上,厦门已基本完成工业化,而泉州和漳州则尚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
  二、厦门与漳州农业合作的前景与可行性
  (一)漳州农业的发展现状
  三地中,漳州农业优势最为明显。其优势条件主要有:一,自然资源优势。漳州位于闽南金三角地带,气候怡人,山地资源丰富,是福建省粮食、瓜果的主要产地。目前全市拥有8个南亚热带特色生产基地和260万亩果田,果业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二,部分农产品形成品牌效应。漳州水果种植历史悠久,其中荔枝、龙眼、香蕉等已成为特色水果。另外,漳州还拥有官溪蜜柚、天宝香蕉等5个省级名牌产品和43个市级名牌产品。
  但是,漳州农业虽然有着巨大的成就,其劣势同样不可忽视。一,农业服务体系缺乏,产供销脱节。在闽南农业发展上漳州虽然拥有自然条件的优势,但是产品的供销环节却掌握在台上手上,生产、价格等据无法完全自主,利益无从保证。二,缺乏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多为家家户户分散生产,因此产业集中化程度偏低,市场开拓困难,农业与农产品加工值低。三,农民素质普遍偏低,且缺乏有力的技术培训。加之农民思想普遍较为保守,对新兴科技通常抱有抵触情绪,因此阻碍了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加之在生产过程中农药的普遍滥用,极大的影响农产品的质量。
  (二)厦门农业的发展现状
  作为漳州的邻居城市,厦门农业拥有诸多漳州不具备的优势:一,数量众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和较高的农业产业化程度。凭借自身经济特区优势,厦门通过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拥有了一批有较强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厦门已拥有7家国家级和11家省级和诸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二,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厦门的农业龙头企业非常注重科技创新,目前市内7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全部拥有自主研发机构,仪器设备也处国内领先水平。另外,厦门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同时厦门的城市背景也容易吸引人才,目前仅7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就拥有专业研发队伍536人,其中博士、硕士共97人。三,初见成效的“两头在厦,中间在外”农业模式,即把种植业、养殖业放于辖区之外,鼓励企业在辖区周边建立基地,发展农业订单,而在辖区内重点发展高科技种苗业和高附加值加工业。目前,这种独特的发展模式已经初显成效,农业龙头企业正逐步过渡为农业服务型企业。
  但是制约厦门农业发展的最大因素仍然是土地资源的缺乏。受地理面积狭小的限制,厦门可用农业用地非常少,厦门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31亩,不仅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亩,也少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人均0.795亩警戒线。
  (三)漳州与厦门农业合作的可行性
  通过对漳州和厦门的对比可以看出,两地农业发展上具有诸多互补之处:漳州拥有厦门不具备的土地资源优势,而厦门则具备漳州缺乏的农业龙头企业和高科技农业技术,因此两地农业合作大有可为。第一,厦门可以将“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农业发展模式复制到漳州,充分利用漳州丰富的土地资源扩大自身农业发展空间,利用在技术、交通、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发展出更多、更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培养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第二,漳州也可以利用厦门的诸多农业龙头企业提升自身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及农产品科技含量,开拓市场,利用厦门的生产性服务条件完善自身农业供销环节,通过厦门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完善自身生产体系,实现农户与企业的良性互动。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实现两地农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