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责任审计与社会和谐发展关系研究
一、政府责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和谐社会政府责任审计的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以社会主义为制度基础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政府起着主导、基础、关键作用,特别是对政府来说,必须全面领会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正确认识在履行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的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为构建和谐地方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目前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时期,强化政府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强化政府责任。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全球经济化、政治民主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政府行为的“责任性”、“可控性”、“透明性”和“服务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应转变公共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加快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以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改进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效率,降低政府公共服务的成本。其次,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也需要强化政府责任。责任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核心,没有政府责任,行政权的运行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得以推进,建设和谐社会就无法实现。
(二)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履责现状分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政府管理最为关键。近年来,我国社会出现的不和谐现象,与政府治理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时不力。据统计,地方政府真正能不打折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占73.83%,国家的一些政策得不到落实的占5.06%,落实了没有成效的占12.14%。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占8.97%。二是地方政府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不透明。部分地方领导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时,完全按自己的意志办理,民主决策仅是形式。三是地方政府形式主义现象较突出。地方政府对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四是公款出国考察、吃喝严重,严重影响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另外,地方政府的各种会议支出也不小。上述现象的产生主要在于对地方政府的权力没有进行有效的制约,对地方政府履行责任的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制度性监督与约束,造成政府的角色未能科学合理的定位,政府的责任未能有效发挥。
二、政府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一)政府责任审计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l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政府应加强自身职责,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计机关作为政府责任的问责人,具有很高的社会威望。审计机关通过对政府部门进行责任审计,督促政府改进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政府责任。
(二)政府责任审计提高政府管理服务“透明度”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公众作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希望获得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效率和效果方面的信息,而政府机构在加强国民经济管理和控制的同时,开支也与日俱增。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越来越关注公共资金的支出、投向、效益和效果状况。因此,审计机关有能力也应该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管理资金和资源的有效信息。
(三)政府责任审计督促政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效益政府机构履行法定职责要紧紧围绕法规或其他权力机构确定的目标,通过政府责任审计为准确确定政府机构管理者职责履行情况和业绩考核提供依据,为选贤任能制造公平、客观的环境。同时,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管理效益水平,评价和分析影响整体管理效益的因素,找出提高政府机构管理效益的途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帮助政府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挖掘潜力,从而提高其整体管理效益。
(四)政府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现行体制下,行政部门和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权力过大,不仅拥有对人、财、物的决策权和执行权,而且拥有监督检查权,缺乏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去制约权力。开展政府责任审计,有利于揭露有关部门因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合理或决策失误造成的无效投资及损失浪费等问题,监督其决策行为;揭露项目概算与实际严重脱节或弄虚作假申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监督政府部门的项目审批工作有无失察、失职的问题;揭露建设领域因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或监管滞后,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监督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是否及时有效;揭露个别领导利用权力干预建设的活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干预工程承发包等滥用权力的行为;揭露违反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安排,动用公共资金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违规行为,监督政府领导对公共资金的支配权。
三、政府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是否履行政治责任在审计过程中,主要审查领导干部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三农”政策,有无违反政策造成资源损失、环境污染、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有无擅自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关注政府负债尤其是县镇两级负债的规模、结构、成因、偿还能力及风险情况。如果决策失误、行为失当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违反了法规,还应当承担法律制裁。另外,还要查看领导干部宏观管理水平和执法执纪能力,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是否坚持“政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管理资金和资源的有效信息。
(二)是否履行经济责任政府颁布的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财政收支、道义劝告等权力行为是否用来调整经济、分配收入、提供与管理公共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与汇率稳定;有无违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有无不顾当地实际情况,在政绩观的驱动下建设没有任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严重的负债的问题;在任期内,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何,业绩是否真实;重大经济事项、重要财务收支的管理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在财政公共支出安排上,是否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有效解决公共支出“越位”与“缺位”的矛盾,支出安排是否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政府权力的重要体现。在社会体制转轨期间,政府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审查社会秩序是否稳定、辖区内案件发生率如何;社会的分配是否公平,有无贫富不均的现象;有无短期化行为,忽视环境保护;社会医疗保障责任履行情况等。针对市场管理,政府是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禁止垄断、共谋行为,限制不公正交易、限制企业集中等;是否对自然垄断、公益性领域进行有关进入、退出、价格等方面的直接管理;是否对某些特定产业、衰退产业给予一定支持,促进其资源转移及生产效率的提高;为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和合理化,根据有关法规是否对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援助;为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是否对农产品进行补贴,是否对农业经营合理化项目进行资助;是否扶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等。
(四)是否履行文化责任政府有权力保证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抵制和打击有害民众心理、道德的不良文化以及阻碍健康文化发展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政府是否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领导;是否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规划;是否增加投入,努力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建设;是否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效用;有无挤占、挪用用于文化、体育事业的经费;有无借助保留历史、文化遗产等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五)是否履行道德责任政府及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时必须承担道德上的责任。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惩不良行政道德行为者,加大惩治腐败行为的力度,减少不良行政道德,增大腐败行为的成本,抑制违法乱纪行为;对行政主体在道德责任方面的奉献精神和行为,国家和社会是否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回报;单位有无形成自我道德习惯和道德心理的监督机制,要求行政人员有着至善的道德愿望和道德理想追求,成为践行优良道德的典范。
和谐社会承载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中,政府的管理最为关键。加强对政府责任审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关注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及省级政策的力度、宏观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只有在有关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和相互制约下,才能创造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