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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构建分析

摘 要:随着大学连年扩招政策,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失业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在此背景下,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文从大学生就业现状和当前大学生失业补助政策开始分析,探讨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并对该制度建立的利弊进行总结,从而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构建


一、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
目前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增长迅速。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1到2011年资料显示,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在21世纪最初5年,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4.5%。尤其是2003年增长率达到了46%,毕业人数从2002年的145万猛升至212万,2004年人数继续增长达到280万,05年后至今大学毕业生人数继续攀升。
  截止2010年应届毕业生规模是本世纪初的6倍,已达到630万人,2011年高校毕业生人数为660万人,创历史新高。按每年60多万的毕业生增长速度,到“十二五”时期应届毕业生年平均规模将达到近700万人。庞大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社会就业量的负荷。



  毕业人数增加,与之相应的失业率也在提高,大学生已成为一个失业的特殊群体。2002年初次就业的失业率为25.5%,到2003年失业率升至35.5%,并连续三年保持在35%以上,于2005年达到历年新高。虽然随后几年失业率大幅增加势头有所遏制,基本稳定在35%以下。但总的来看高校毕业生失业率仍然偏高。所以大学生就业问题仍然严峻,解决大学生失业问题任重而道远。
(二)当前大学生失业补助政策
  面对大学生就业难、失业率高的实际问题,14部委于2006年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06年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大学生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在此政策下指导下,各地纷纷出台了各项大学生失业补助政策,但其中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


二、现存失业补助政策的不足
(一)设置上的不足
1、容易挫伤学生自尊心。失业金的领取需要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这一过程在无形中对大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影响。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在就业道路上遇到的坎坷而需要靠社会的救济,显得他们在能力上差人一等,很可能遭人歧视,挫伤了学生的自尊心。致使很多人宁可失业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申请失业补助。
2、申请手续较为繁琐。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失业金的学生需要递交申请。大学生失业后要经历两次应聘失败才可以得到由劳动部门开出的失业证明。之后再向当地社区申请失业救济金,由居委会对其进行考察和评议,通过后发榜公示。这一连串的繁琐程序,耗费失业学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3、忽略了自愿失业的现象。在众多大学生失业的人群中,自愿失业的人数也存在一定比重。这些人并非找不到工作,而是不愿接受现行的工资水平而造成自愿失业。但是如果没有甄别制度,这部分自愿失业的人也有可能受到不必要的救助。这既会造成社会失业救济金的浪费,也让许多真正需要救助的学生失去机会。
4、制度不完善。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章制度对补助条件的设置、监督等作出相应规定。使得管理出现了混乱,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不必要的救助,而真正需要的大学生却因申请条件的苛刻无法受到救助。同时缺乏相应的监督措施,容易出现谎报失业,或者找到了工作却依然领取失业补助。失业补助政策作用往往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 实施中的不足
1、各地政府重视较晚。从表1中不难看出,政策最早出台于2007年,仅有辽宁、重庆、河北等少数地区出台了相关措施。但在2007年之前,从图1数据不难看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大学生人数激增,失业率大幅上升。尤其2005失业率达到36.7%的历史最高,但当时补助政策却寥寥无几。保障措施具有滞后性,使得早就出现的大学生失业情况没有得到及时的重视和缓解,给社会和经济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2、补助政策覆盖面积不够广。大学生失业是一个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出台补助政策的地区不多,覆盖范围也较小。例如湖北省每年安排5万名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但当地每年毕业生中失业的人数远远不止这个数。甚至像安徽、云南、贵州、黑龙江等欠发达地区几乎没有出台大学生补助政策。因此对于全国而言,大学生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各地政府仍需出台更多切实可行的补助政策。
3、补助政策缺乏连贯性。不少地方出台大学生失业补助政策主要集中在2007年和2009年,2006年以前和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补助政策反倒出台较少,效果也不佳。而且直到2010—2011平均仍有31.5%的失业率,继续呈现高位和上升的走势,但很少有省份对政策出台新政策或对原有政策进行改进。补助政策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完善和创新,这也是当前政策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构建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及存在的隐患
(一)意义
  1、有助于保障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生活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学生提供失业保险金,既保证毕业生基本生活开支,也减轻了大学生父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体现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就业的态度和决心。此外大学生在失业期间有保险制度的保护可以找寻更加适合自己的职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2、有助于完善我国失业保险体系
我国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将有效扩大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健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促进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国际接轨,实现制度体系的国际化。
  3、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大学生遭受失业,背负着心理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容易引起他们对社会的不满,给社会带来的一定的隐患。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体系,一方面解决毕业生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减轻大学生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凸显的社会失业问题予以缓解,合理的配置人力资源,保证了社会稳定,更有利于社会协调发展。
(二)隐患
  1、从大学生的角度
  失业保险制度一旦建立,大学生没有了从前那么多的就业压力,容易导致丧失就业动力。除了那些自愿失业的学生可以从失业保险中获益外,部分学生也可能会出现因为获得失业保险金,基本生活有保障,不再积极找寻工作的现象,或者频繁跳槽。
  2、从学校的角度
  目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学生就业率,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业平台,增加就业。若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出台,使得校方压力减轻,容易出现不再把就业率作为工作重心,推卸应负的相关责任。 缺少了就业平台,或者校方就业信息更新不及时不积极,出现就业的恶性循环,势必会造成大学生的就业率进一步下降。
  3、从社会的角度
  在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下,学生不再积极寻找工作,学校不再努力创造就业机会,社会的就业率将会有所下降。还可能引发社会上的一些用人单位对裁员心安理得,造成用人结构性短缺,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就业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发展。
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 社会层面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大学生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社会保障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制度的出台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保障。明确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受保对象和条件,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此外,单位也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学生有工作的同时是否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样可以降低减少不诚信的问题出现,使失业保险金真正受惠于需要的人。
3、普及失业保险的正确理念
  大力宣传失业保险制度的正确理念,让大学生深入认识失业保险制度,了解推出的真正目的。修正少数学生会对失业保险的错误认识,杜绝因为失业保险制度而造成就业动力不足的现象。加强学生的自我约束和政府管理。避免造成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3、拓宽失业保险金来源的渠道
  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在校期间几乎没有收入来源,若让学生全额负担保险费,有一定负担。因此保险费可以由学生、学校、政府共同承担。学生作为当事人和受益者应承担大部分保险费用,同时参考学生的承受范围。学校对于学生就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失业保险费,一方面为失业学生提供经济帮助,另一方面也能敦促学校落实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保险费用的不足部分可由政府提供。同时可以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大学生失业基金,通过红十字会等中介机构筹集更多资金,帮助更多的失业大学生。
(二)学校层面
1、引导大学生正确的择业观
  大学生失业部分原因是人数过多,供过于求,但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错误的择业观往往导致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其实工作本身没有好差之分,端正学生的择业观非常重要。相信只要不怕吃苦,愿意从基层做起,很多学生一旦被证明有实力,将来的前途一样光明。
2、对失业大学生实现联网管理
  在信息化时代,可以通过对每个毕业生进行登记,建立个人数据库,如实反映每个人的就业情况。失业学生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登记,对信息及时修改,定期更新。这样既方便了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失业情况的了解,又能杜绝大学生冒领失业保险金现象的发生。
  在我国当前大学生失业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希望通过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落实,大学生失业状况能得到明显改善,社会生活也能更加地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