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经纪人现状和发展对策研究
摘 要:广西的自1990年以来,多次出现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涨跌和农产品滞销。要解决这个问题, 必须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使之成为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桥梁,有效地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广西农业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纪人;现状;发展对策
自1990年后,广西的农产品逐渐摆脱不足状态,由供不应求转变为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在此过程中,导致多次出现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涨跌和农产品滞销,农民的损失惨重,在广西各地都多次出现类似的伤农的问题。根据国内外和区内外农业发达地区实践表明, 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 能有效地促进农产品的销售,是解决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农村经纪人的作用
农村经纪人是在农业经济活动中为农产品买卖双方介绍交易、进行沟通,从中获得佣金的个人、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它以促成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对接为目的。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农村经纪人可以促进农民的生产与市场的对接
我国已经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民对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性完全暴露了出来,因而大部分的农民生产有着极大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大量的农产品被积压。由于过剩生产,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桂林阳朔为例,阳朔有金桔、沙田柚、板粟、柿子4大特产,其中金桔、沙田柚曾多次荣获全国农业博览会金奖。但以前由于缺乏产品与市场的对接,这些果子少有人问津,金桔价格曾跌至几角钱一斤。后来,阳朔县委、县政府敏锐地看到了经纪人队伍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从2003年开始,在全县培养农村经纪人,引导农民适应市场要求,为农村经纪人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农村经纪人队伍从原来的300人,到2007年迅速发展到3211人。[1]农村经纪人帮助农民把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甚至远销国外。农村经纪人建立了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通道, 打破了传统的、封闭的农业生产与现代开放市场之间的壁垒, 使农民的小生产和大市场形成了有效的对接。
(二)农村经纪人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广西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1980至今已经进行了好几次,但都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由于产供销各个市场经济主体没能充分参与其中,导致调整的可持续性差,效果不是很好。农村经纪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闯荡,熟悉市场变化规律。他们根据市场的需求信息向农民提供生产建议和技术咨询,农民则根据经纪人的建议调整种、养殖生产结构和品种。这种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所以能持续发展。云南双江自治县忙糯乡小坝村黄河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成功的关键就是农村经纪人。忙糯乡小坝子村黄河组有24户人家,十年前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多年来,黄河组村民一直在尝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但都无法取得成效。村里出现农产品经纪人后,他们帮助农户找到了市场,黄河组村民才真正解决调整产业结构的这个难题,放弃种稻谷、种玉米,改种蔬菜。形成以蔬菜种植和销售为主的专业村,年销售蔬菜达4000吨,销售收入达260万元,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2]
(三)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产业化
目前,广西的荔枝、龙眼、香蕉、甘蔗、桑蚕、木薯、速生丰产林、八角、松香等农副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但是,这些产业均存在产业链条短、产品加工程度低、附加值不高、而且生产与销售又不能有效结合,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大。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农业产业化。但农业产业化能否成功,要看是否有人在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在这些环节间牵线搭桥。农村经纪人是农村经济生活中最具有活力的人。他们在长期农工商合作中建立了可靠的信誉,因此他们是最佳的中介者。江苏省射阳县农村经纪人发展得比较早,在1998时,不到一百万人口的射阳农村经纪人已有4.5万,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达 14%,农村经纪人在该县农业产业化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使农业产业化得到巨大的发展。至2010年,全县实现GDP 231亿元,人均超过2.4万元,连续五年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前十强。 [3]
(四)农村经纪人推动农村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过去,农村基层政府往往使用行政指挥的办法来安排农民生产。在此过程中,基层政府虽然进行了各种努力,但使用的是非市场化的手段必然无法解决市场问题,给农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影响党群和干群关系。农村经纪人出现并成长起来后,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农村经纪人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安排,农民在生产中遇到技术或市场困难时,也都由农村经纪人来解决,而不再找政府。这使农村基层政府就可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执行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
二、 广西农村经纪人现状
(一)农村经纪人数量少,经纪业务量低
据2010年广西工商局统计,广西农村市场的农村经纪执业人员64091人,年经纪业务达100多亿元。[4]而来自江苏省工商局的信息显示,2008年江苏省已农村经纪人已达28万人,成交额在840亿元左右。[5] ,由此可见广西的农村经纪人与农业发达地区比,差距较大。
(二)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区各地农村经纪人的主要分布在亚热带经济农作物种植面积广、农产品产量大、农产品交易流通较为集中的桂东南地区,如玉林市2011年农村经纪人就已达2万人,而在桂西北由于经济、交通相对落后,经纪人的发展非常缓慢,据调查,2011年河池市有备案的农村经纪人不到2000人。
(三)农村经纪人以个体经营为主, 组织化程度偏低。
在广西六万多的农村经纪人实体中, 个体经营占了很大比重, 合伙型、公司型等经纪人实体较少, 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 经营规模、经营信誉、经营资质、抗风险能力都比较低。
(四)农村经纪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村经纪人绝大多数都是农民, 文化水平低,大多只有初中文化,大专以上更是少有,信息采集手段比较落后, 大多数经纪人还只会用面对面的传统的方式进行经纪活动。其次,由于观念落后,农村经纪人相互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和有效的交流, 导致经纪活动大多呈松散型,组织化程度难以提高。
(五)各级政府对农村经纪人的作用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
广西对农村经纪人作用的重视不足,因此,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经纪人发展关心不够,媒体对农村经纪人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贡献和在农民增收致富中的作用宣传不够。导致目前还有不少群众甚至政府工作人员仍然对经纪人作用认识不够,把经纪人当成“买空卖空”、“投机钻营”,必然阻碍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发展。
(六)农村经纪人信誉观念和品牌意识不强。
目前,广西农村经纪人普遍信誉观念不高,缺少必要的谈判签约技巧和科技、营销知识,缺乏形成名牌战略。广西有不少的农副产品,如龙眼、荔枝、芒果品质都不错,而且发展也有十几年了,一直还没有形成知名的品牌,因此价格一直都提不上去,遇到丰年往往是增产不增收,有时甚至还可能滞销。如2011年北流市就出现了龙眼丰收而滞销的问题。
三、加快广西农村经纪人事业发展的对策和方法
(一)从实际出发, 结合本地情况,坚持农村经纪人多样化发展。
广西各地经济、文化、地域差别很大,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不能统一套用一种思路、一个模式。应从市场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出发, 围绕各地的商品生产、经营、加工和服务, 发展多种专业经纪人。同时根据地区差异,在桂东南农村经纪人较发达的地区继续提高数量,并努力提高农村经纪人的质量,而桂西北地区则加大农村经纪人的宣传力度,使农村经纪人的数量在短时间内有较大的提高。
(二)加大政府对农村经纪人的政策支持,大力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
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 应主要通过政策进行引导、支持和扶助, 做到引导而不强制,支持而不干预, 扶助而不包办,在交通运输、金融信贷、工商等方面提供优惠,对农村经纪人要多予少取,多放宽少限制,鼓励更多的农民投身于农村经纪人行业。[6]例如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已全部设立了农村经纪人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专管员和服务窗口,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登记费用。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兼顾农村经纪人主要来自农民、经纪活动季节性强的特点,允许农民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由属地基层工商所就近予以备案,备案后免予登记,对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起到较好的效果,今后还应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
(三)注重业务培训,增强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后劲
根据广西农村经纪人队伍规模小、素质低、行为不规范、组织化程度低的现状,各级政府应把工商、农业、扶贫等部门组织起来,加快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如果人才资源不足,还可以与地方高校,中职学校和相关社会组织合作,聘请他们的教师和专家上课,为农村经纪人提高素质、增强业务本领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对农村经纪人采取集中办班,聘请专家讲座,分批分类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法律、商务、农副产品营销和经纪业务知识,增强守法和诚信经营的意识,从而有力提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行业协会,培养经纪人组织
当前广西农村经纪人经纪活动分散,经营规模小、信息闭塞,亟待建立相互了解和沟通的平台。要采取多种方式培育和扶持各类涉农经纪人组织,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自愿、互助、合作”的原则,把经纪人组织起来,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轨道。在此过程中,要重点引导农村经纪人组织多种形式并存发展,支持农村经纪人产供销一体化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各类种植户、农村致富能人、加工经营企业或有能力的农村经纪人牵头创等紧密型和松散型“专业合作社”,同时也可以在经纪人自身之间或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开展经济联合,促使其向公司化方向发展,成为经济实体,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坚持扶优扶特,培育名牌产品把农村经纪人列入扶持对象。
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经纪人专业协会在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中的作用,通过农副产品的特色经营和优质服务,提高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对已形成规模的农副产品及经纪服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注册或整合一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服务商标。积极支持农村经纪人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扩大产品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使其走出本地,走向区域乃至国内外市场。
(六)加强农村经纪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行为
为了加快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出台一些扶持农村经人的优惠政策并不意味着放松对经纪人的管理。为了农村经纪人的长远发展,工商部门要大力引导农村经纪人主动积极地进行注册登记,使他们取得合法的市场经营资格;要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能,帮助解决农村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发生的合同纠纷;严格执行加强市场巡查制度,特别是对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欺骗、诱导农民签订购销合同、贩卖假冒伪劣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帮助农村经纪人完善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经纪市场的秩序。[7]从国内农村经纪人发达地区的经验来看,工商部门依法对农村经纪人进行管理,不但没有阻碍经纪人的发展,反而对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使农村经纪人更加规范,逐渐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总之,农村经纪人是顺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出现的,是市场的产物,在理论和实践中都以证明它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虽然现在广西的农村经纪人发展相对落后,但只要今后政府政策对路,善于利用区内外的成功经验,广西的农村经纪人必然得到快速的发展。同时,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会更加规范, 更加专业,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