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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做好企业营业税收增值税后的核算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开始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营业税征管办法的不合理性,认识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施工企业产生的积极影响,才能做好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核算。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施工企业;核算


一.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营业税征管办法的不合理性
  (1)建筑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重复纳税问题严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一种流转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采购材料、设备时交了增值税进项税,但是项目完成后,要根据全部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于是就出现了重复征税,而且毛利越低的企业重复纳税的现象越严重。另外,每个流通环节只要有营业收入就要交营业税,重复征税现象十分严重。
  (2)建筑施工企业的大量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税负较高,影响企业竞争力。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的项目一般较大,需要的材料较多、机器设备金额较大,但是购进材料和设备时取得的大量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较重。这很不利于设备的更新换代,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3)不利于我国税收的征管。在建筑施工行业容易出现营业税和增值税区分不清的情况。例如,施工时安装的空调,买来时会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安装后,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当把整个工程和客户结算的时候,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而在空调使用过程中,需要修理的时候,提供修理的企业缴纳的是增值税。造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在一些情况下很难划分清楚。
  (4)给关联企业转移收入,提供了合理避税的机会。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率是3%,服务业营业税税率是5%。通过是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将企业划为不同的税率征收行业。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就按建筑行业3%的税率纳税;不签订承包合同,就会划分为服务业的5%的纳税率。所以企业集团公司即使不参与施工,也可以通过集团承包项目,然后分包给下面的关联子公司的方式合理的避税。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施工企业产生的积极影响
  (1)减少重复交税,减轻企业税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施工企业的税负,无须重复交税。根据现行的 17%的增值税税率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进项税额的抵扣,企业的实际税负仅为 4%左右,低于现行的营业税税负,未来,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很可能低于 17%,从计税原理上来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会有明显降低。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后,往往会将工程分包给子公司或者其他分包商,在最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建筑发包商没有义务给分包商代扣代缴税金,很多情况下税金由承包商自行缴纳,而在实际操作中,又难以从总份额中剔除分包份额,造成企业重复纳税。改征增值税后,征税依据开出的发票和收到的发票的差额,企业重复交税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变。
  (2)促进企业更新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其次,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后,对于需扩大运营规模的施工企业来说,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有利行业更新设备、扩大运营规模,促进企业更新技术、加大研发投入。
  (3)规范会计核算问题。此外,增值税是目前全球比较广泛的一个税种,会计处理增值税时相对比较成熟、规范。营业税改为征增值税,可从根本上规范的代扣代缴税金方面的会计核算问题。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挑战
  (1)进项税额抵扣及发票管理。增值税不同于营业税,属价外税,采用购进扣税法这就要求企业关注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应重点关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加强发票管理,使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在和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分包方是否有资格开具专用发票,是否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可抵扣的比率是多少,对增值税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应写进合同,合理转嫁自身的税负。这对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和经营部门工作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税收筹划。增值税不同于营业税,需要对税务进行筹划。如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采购零星材料时,可以选择有资质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商,便于抵扣,也可以选择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价格相对便宜的销售商。运输钢筋、水泥等材料时,运输需求小时,可以选择有资质开具专用发票的运输部门,便于抵扣,如果运输需求大,也可以设立运输子公司。除此之外,折扣额、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可以进行筹划。
  (3)会计核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只有涉及营业税计提和缴纳时才会进行会计核算。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在购进材料、与甲方验工计价、发出材料、给分包方验工计价等各个环节可能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注意价外税、还原已税收入为未税收入等方面的问题,企业必须规范会计核算,这对财务人员能力欠缺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挑战。
  四、举例说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做好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的核算
  某公司是我国的一个建筑施工企业,主营业务为承包大中型项目。2011完成的一个承包项目的部分资料如下:营业收入176,913,350.00元;营业成本149,327,305.92元;原材料 89,596,383.55元;人工成本37,331,826.48元;机器使用费 7,466,365.30元其他费用14,932,730.59元。
  通过以上的资料可以计算营业税转增值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的大小。计算过程如下:
  某企业使用的营业税率为3%,于是此项目缴纳的营业税额为:
  应纳营业税额=176,913,350.00*3%=5,307,400.50元
  建筑施工行业纳税从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原则上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于是甲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176,913,350.00/(1+11%)*11%=17,531,953.61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89,596,383.55/(1+17%)*17%=13,018,277.95元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17,531,953.61-13,018,277.95=4,513,675.66元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差额为:
  营业税-增值税=5,307,400.50-4,513,675.66=793,724.84元
  税负减轻比率=(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793,724.84/5,307,400.50=14.96%
  从以上的计算分析过程可以看出,建筑施工企业从营业税征管办法改为增值税征管办法以后,企业的税负减轻了14.96%。仅仅一个项目就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这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资金支出将大量减少,充裕的资金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发展。
  五、营业税转增值税执行中遇到问题要采取的对策
  虽然营业税转增值税在减轻企业税负、发挥企业的发展潜力、促进国家各产业的均衡发展等方面有很大的好处,但是这次改革的过程或许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
  (一)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问题。营业税是地方税的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75:25分成。增值税转为营业税,在减少企业税负的同时,这势必会造成地方税收的减少。这会使很多地方不愿意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导致改革遇到阻力。由于这次改革会涉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比较大,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在这个改革的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措施,均衡各方的利益,以免带来大的社会波动。
  (二)营业税转成增值税将会对现在的很多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影响。这次改革对企业的财务核算的方式、方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例如,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缴纳营业税时只在营业税的计提和缴纳时做账,而改为缴纳增值税后,材料的购买和发出、承包和分包、工程的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增值税的核算工作,这就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大大提高。这使得很多习惯了现行核算方法的人很难接受这次改变。从心里和实践中排斥这种改变,这会减慢改革的步伐。这次营业税转增值税的改革需要所有从事会计、审计和税务等方面的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营业税转增值税对企业各方面的影响和自己工作中的改变。同时,这也需要企业及时的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质,尽快使员工接受和适应这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