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开发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机制的创建探析――以湘西州景点圈为例
摘 要:旅游产业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如何在不同利益的主体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已成为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立足于湘西州旅游产业开发的实际,对旅游产业主要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的相关措施,以期为湘西州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湘西州景点圈;旅游产业;利益协调机制;区域旅游经济
旅游产业的开发是近年来西部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起来的比较热门的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湖南西部民族地区湘西州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发展契机,但其在开发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各利益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湘西州要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开发过程中必须建立新型的利益整合机制,形成协同效应,以增强旅游产业开发中利益主体的凝聚力,提升旅游产业的竞争力。
1.建立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资源价值的共识机制
旅游产业是一种正在迅速发展的高附加值产业,是未来旅游发展的方向和热点。目前,公众对于旅游产业科学开发的内涵及开发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旅游产业意识淡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开发旅游产业、实现科学发展应在生态文明普及提高方面下功夫,应深入开展旅游产业科学开发的基础教育。
湘西州不仅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旅游资源,而且有丰富独特的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为观光、游览、度假、休闲、探险、科考、科普等生态旅游项目奠定了良好的资源基础。旅游产业资源的开发不同于一般的产业,其价值不仅体现在为当代人提供了现实可利用的价值(包括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如创造就业机会),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其价值,即具有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价值。全面认识旅游产业开发的价值,有利于克服目前在经营权转让中忽视社会成本、环境成本的补偿等弊端,有利于挖掘资源的经济潜力和多元价值。因此,生态旅游开发中的利益主体应充分认识到湘西州旅游资源的重要价值,协调好彼此间的利益关系,以使旅游资源优势转化成社会经济发展优势。
2.建立旅游产业开发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随着旅游产业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湘西州旅游景区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特许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对外合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鉴于湘西州旅游产业,猛洞河、德夯、坐龙峡3个景区经营开发中暴露出的问题,州委、州政府决心收回3个景区的经营权,统筹景区资源,推动整合发展,致力于打造我州继凤凰之后的第二旅游产业增长极。为了收回3个景区的经营权,在州委、州政府和州芙蓉镇景点圈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湘西州芙蓉镇景点圈管委会和湘西芙蓉镇景点圈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加紧与张家界市政府和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接洽谈,双方本着尊重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先后进行了28次洽谈协商,签订了《洽谈猛洞河坐龙峡德夯经营权回归事宜会议备忘录》、《合作备忘录》、《过渡时期经营管理备忘录》等协议,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对接洽谈成果,最终达成一致意愿,形成了7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经营权回归后,湘西州旅游产业市场化运作应理性推进,对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目标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管理资源的主动权,使保护与开发并重,有利于旅游产业开发与保护的统一管理。为防止国家利益受损,旅游景区的门票不能被开发商垄断或者捆绑上市,应更多地用于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上。
3.建立属地居民在旅游产业开发中的参与力度强化机制
旅游地居民是旅游地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维护自身良好发展的权利,因此,在湘西州旅游产业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属地社区居民的利益,尊重属地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在旅游开发的各个环节要与社区居民加强沟通,让社区居民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旅游产业开发过程中。保证居民的优先就业权,尽可能保证当地居民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及餐饮等相关服务行业的经营活动中被优先雇佣。加大对当地居民的培训和教育的力度。通过整体培训,普遍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参与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当地不同类别、不同人群参与旅游产业的能力,保证人人能充分参与到旅游产业开发活动中去,使属地居民真正成为旅游业的主体,以此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4.建立旅游产业开发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化利益表达机制
为了切实保障社区居民从旅游产业开发中获益,要注意合理把握属地社区居民参与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如建立法律保障制度,采取公平合理的经济利益分配方式等。所谓制度化利益表达就是指人们通过在合法体制框架内向各级公共权力机构或其组成人员反映、提出自己的愿望和利益诉求,并希望得到有力保护和促进的过程。在现代政治体系中,制度化的利益表达主要通过个人与相关部门的接触和申诉;通过选举投票来对政党组织和代议机构的决策施加影响;通过合法的游行、示威、罢工等抗议活动来表达不满以及通过媒体向政府施加舆论压力并取得社会同情等几种方式实现。他既是公民政治权利和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政策的警示器和社会稳定的缓冲阀。当制度内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直接衍生大量的非制度化甚至是非法的利益表达行为。比如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
5.建立旅游产业开发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化利益实现机制
现实中,任何一个旅游地都有多种方式来实现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只是有些方式运作良好,而有些方式则令利益相关者不满意,进而影响了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具体旅游目的地,湘西州可以成立一个协调各方利益的组织,即湘西州景区圈旅游利益协调委员会,相关利益主体都有代表参加,人数比例由各方协调决定,以确保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不受损害。尤其是相关的社区居民的利益,因为他们往往是当地的弱势群体,其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6.建立高效统一的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与管理机制
旅游产业利益主体的协调共赢是旅游地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政府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也是生态保护的倡导者、旅游经营的监督者、利益相关主体的协调者。因此,各级政府应明确自己的责任,积极发挥主导、协调作用,从全局出发,制订有效的政策框架、约束条件与利益分配方式,加强对投资和开发生态旅游相关企业行为的监管(如加强认证体系建设),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将每个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置于合理的制度与规范的约束之下,从而保障旅游产业开发对目的地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发展的良性推动作用。自2010年收回德夯景区经营权以后,德夯景区进入加快发展时期,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好了旅游长廊,修整了景区公路,改造了景区内的民居。2011年以来,德夯景区的旅游人数和收入与去年同期比翻了一番。
同时,政府部门要做好具有前瞻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如制定与市场相配套的政策、优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保证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投入等),以防治因市场功能不足而造成市场竞争的无序。
综上所述,旅游产业开发涉及多个利益主体,要实现湘西州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确保每个利益主体都能公平地分享发展生态旅游带来的实惠并承担相关的保护责任,从而为旅游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