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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益分配管理四原则

导读:本文分享收益分配管理的4项原则,更轻松的管理财务。
1.国有企业收益归属国家财政的原则

在当前市场经济初级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工作必须是具体的、系统的、务实的。因此,福建在国有企业收益分配管理过程中要在确立“国有企业收益应归属国家财政”的基本原则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晰国有资本产权界定、明确企业收益征缴职责、完善相配套的措施办法,不断推进工作的科学发展。我们认为,江苏省按照“三个层次”的运行模式,即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枣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投资的企业。国有企业收益的收缴主体是直属省国资委的常设机构枣省国有企业管理办公室,收缴范围为国有资本应该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收缴客体是省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收缴比例为按《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公益金后可供分配利润的3 0%上缴财政,纳入省级财政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预算管理,其可操作性较强,值得借鉴。

2.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原则

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应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执法、管理、服务的关系,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其中激励、调动企业经营者、劳动者的积极性是一个基本要求。首先,要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收益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要确保政府代表国家对企业所拥有的基本权益。同时,也要允许企业提留一定比例的收益,扶持和培育企业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使国有企业保持持续发展的后劲。其次,要处理好企业和职工的收益分配关系,要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坚持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劳动报酬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职工收入水平的增长随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生活费用指数的提升而增加,注意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及其劳动热情,把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激励人、发展人渗透到分配工作的全过程。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效率和公平都是国有企业收益分配所要追求的目标,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应该着重考虑的是通过分配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来实现企业效率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提高地方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收益分配时,为增强发展态势较好、潜力较大的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考虑给企业确定较高的留利水平。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企业分配的公平、正义,注意发挥政府对收益分配的调控职能,缩小管理层与员工之间收入差距,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上下关系更加融洽和谐。还要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企业收益分配比例,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和对经济社会的推动力。

4.规范执法、支持发展的原则

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在国资监管中的具体体现,是国资监管工作的灵魂与核心,应牢固树立“心中有法、思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的思想,秉持规范执法、支持发展的民主愿景,实现构建海西大格局的目标。要在收益分配的各个环节、程序间建立一个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又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公正分配、优化服务、支持发展的关系,逐步完善内部考核、外部评议、过错责任追究,形成责任明晰、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使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还要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主管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的责任意识,改善企业员工在收益分配中的地位,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政策,化解分配不公、消除企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