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简谈我国企业财务欺诈的治理

论文关键词: 欺诈 治理
  论文摘要:近几年来企业财务欺诈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资本,企业违反法规和准则规定,伪造财务数据、制造虚假财务信息的案例频频曝光。一些企业为达到企业当局的和目的,利用一些合法手段或会计舞弊等不合法的手段,粉饰会计报表,操纵会计信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并且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如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等被揭露的企业财务造假案令人发指。本文以企业欺诈的入手,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的企业控制制度,提高企业防范质量 避免企业财务欺诈的发生!促进企业单位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

  
  1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强制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和监控的能力;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委员会以及股东对管理人员的内部约束机制;改进业绩评价机制,促进经理.人员走向职业化、市场化。同时对进入经济市场的每一位经理人员都要进行信用记录,建立声誉;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迫使管理层释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合理设置经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让管理层分享公司剩余。
  
  2 完善会计
  
  只有完善会计审计制度才能从制度层面降低财务信息的失真,阻止公司财务欺诈。我国的会计审计制度基本
  借鉴国际惯例。我们应认真研究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相关体制、法规的政治经济背景,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应用。例如,红光实业虚构产品销售、虚构产品库存是企业界已沿用70年的造假手法。西方审计界早已有所防备,美国1947年创建公认审计准则时,制定专门的审计程序,目的是能揭露此类造假。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也有规定但应进一步重点强调,我国应完善在独立审计方面的职能。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离开了独立性,社会审计的鉴证功能将一文不值,并且有可能使公司的财务欺诈更具欺骗性。为此首先在制度上提供保证,其次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提高,缩小在这一方面与公众期望的差距,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完善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制度,对独立财务顾问的地位、职能、从业资格、职业操守以及财务顾问的格式、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保护者的利益。
  
  3 建立企业财务欺诈的赔偿机制
  
  企业财务欺诈应受到严厉的惩罚,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要使财务欺诈者倾家荡产、声名狼藉。正是因为没有民事赔偿机制的威慑,企业才敢肆无忌惮地进行利润操纵。20世纪50年代至今,在西方国家企业财务欺诈案件中,民事赔偿数额越来越大。例如:国际商业信贷因财务欺诈而倒闭,为其审计的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1亿多美元的赔偿,才与蒙受巨额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庭外和解。阳光公司财务欺诈败露引发破产倒闭,为其审计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了1.1亿美元的赔偿,才了结与投资者的法律诉讼。安然财务欺诈案中前董事长肯尼思·莱如果不是死于心脏病,他将获得25年至40年的监禁。今年初,两家日本公司指控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家再保险公司财务欺诈进行掩盖,造成日本保险公司经济损失,结果德勤支付了超过2.5亿美元的赔偿金,成为有史以来财务欺诈最昂贵的付出。必须使企业财务欺诈者明白,造假的和风险,要远远大于可能产生的收益,使企业财务欺诈的赔偿机制成为达摩克利斯剑,斩断财务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