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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务专业职业标准 优化税务专业课程

摘要:教育部要求高职教育参照相关的职业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税务专业的岗位需求和高职的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本文提出税务专业职业标准的建议,并以此为依据优化税务专业课程体系和税务专业教学流程。
关键词:税务专业 职业标准 优化 课程体系 教学流程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同时明确指出要“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在国家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国家职业标准是国家对从事相关职业人员能力的基本要求,它分等级对职业的活动领域、职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为劳动者就业提供了客观、规范以及统一的从业依据和资格要求)没有为税务专业单独建立职业标准体系,只有《会计从业资格国家职业标准》中涉及税务会计岗位的内容,而且对税务会计岗位具体职业标准的规定很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户数以年均5%以上的速度增长,平均每年增加100多万户,截至2010年底,我国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2 600多万户,每年社会需要大量新增的财税人员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由于财税专业缺乏统一的职业标准,各高职院校培养的财税专业人员的能力参差不齐,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必须为税务专业建立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调整税务专业课程体系,落实教高[2006]16号文件的精神,实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一、税务专业职业资格标准的建立
各纳税户的纳税事宜既可以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的税务会计人员完成,也可以聘请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中从事税务代理人员完成工作,因此应按照税务会计岗位和税务代理岗位分别建立职业资格标准。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岗位职能;第二步,确定每项职能对应的工作内容;第三步,根据每项工作内容确定能力要求;第四步,根据每项能力要求确定相关知识。下面分别阐述税务会计岗位和税务代理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
(一)税务会计职业资格标准。税务会计岗位的职能包括三个方面:税款计算申报、税务基础工作和税务协调工作。税款计算申报的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各项税种计算、账务处理、税表填制与申报工作,税收筹划,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申办。税务基础工作的内容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其他税务资料的管理、纳税情况自查、税收制度的完善、涉税问题的分析、涉税文书的制作。税务协调工作的内容包括: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与中介机构的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以税务会计第一项职能“税款计算申报”为例说明其职业标准的建立(见表1)。

(表略)


(二)税务代理职业资格标准。税务代理职能包括两个方面: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涉税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代办税务登记,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涉税鉴证的工作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税务代理岗位的两项职能相关的能力要求和知识要求由于篇幅原因不再阐述。
二、围绕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优化税务专业课程体系
税务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围绕税务专业职业资格标准,对原税务专业课程进行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要求课程设置应当摆脱传统的、学科导向性的“基础知识—转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模式,采取职能分析法指导下的职能模块结构。以岗位的各项职能作为学习项目。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以岗位的形式规定了职业所要实现的活动目标,体现了一个职业活动的主要方面。即税务专业主要从事的岗位包括税务会计和税务代理。通过对税务会计和税务代理职能分析,可以归纳确定从事税务会计和税务代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对每一项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专项能力进行分析,将所列的知识点、技能进行归类,将相同和相近的集中在一起,构成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教学单元或模块。每个教学单元可以获得一组专项能力和相关知识,若干教学单元模块加起来构成一门或几门课程。
(二)要求课程设置强调理论够用为度,重在应用技能的训练,达到实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在专业课程方面,应当以岗位为中心,打破学科界限,对课程进行重组,不要以学科为体系,而是要按照系统工作过程确认、分析、解决问题的逻辑,把多种领域的知识有机的组织起来。这样可减少课时,给学生留下更大的空间,使学生能够适应多种专业层面的工作岗位。例如,传统的学科导向性的税务专业课程先开设税收实务,讲授每个税种的计算,纳税会计讲授每个税种的会计处理,税务代理讲授每个税种纳税申报的填写。但是其弊端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浪费课时,教师在讲授纳税会计时需要占用课时复习税收实务的知识,讲授纳税申报表填写时需要占用课时复习税收实务和纳税会计的知识;另一方面,讲授与实务操作脱节,在实际工作中税务会计先计算每个税种的金额,然后进行每个税种的会计处理,最后填写每个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因此,应当按照税务会计的工作过程设计课程,把每个税收的计算、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放在一起讲解,设计成税款申报计算课程,这样不但减少课时而且使教学和实际工作一致。
(三)要求专业课程以项目和任务为中心,使专业知识实操化。这种课程模式不是把专业知识平面地展示给学生,而是把它们组织在完成任务所必须操作的空间系统中。具体操作模式就是项目、任务型教学,通过呈现项目任务、教师演示和模仿操作,逐步达到专业操作水平。同时课程体系要有可选修的课程模块,要围绕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应知应会技能,构建贴近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教师在设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教学模块时,可以根据税务专业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见表2),将能力要求设计为“不进入辅导期的纳税人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进入辅导期的纳税人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两个任务教学。同时,根据目前北京地区营业税改增值税过渡时期的具体政策,设计“营改增时期纳税人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修的教学任务。
三、依据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优化税务专业课程教学流程
依据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中对税务专业职能的划分,可以将税务专业相关课程进行整合,最终形成五个模块,即税款计算申报模块、税务基础工作模块、税务的协调工作模块、涉税服务模块和涉税鉴证模块。每个模块根据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中的能力要求设计相应的课程。
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中,包含了职能描述、工作内容、能力要求以及相关知识,在税务专业课程设计时,应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高职教育特点,细化教学大纲。大纲内容应包括:工作职能描述、工作场景分析、能力要求分析、知识点传授、场景设置、操作实践和考核总结等,其中前四点直接对应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后三点属于高职教学特色教育方式。利用该教学大纲可以直接指导开展税务专业课程教学。教师可以根据税务专业职业标准的要求,对工作职能进行描述,引导学生对工作场景进行分析,导出对能力的要求和知识需求,同时传授相关的知识,通过后面的场景设置和操作实践环节,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能力的掌握,最后通过考核总结,为学生课堂表现、知识能力掌握打分,同时总结课堂内容,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记忆。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略)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税务专业职业标准,优化税务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流程,提升税务专业课程教学水平,是实现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建设需要的新思路。高职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类型,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富有特色的课程,以职业标准构建模块化课程,有助于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增强学生对职业的适应性。X


参考文献: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