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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本文以沪深两市74家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较差,但披露水平在不断提高。实证分析还发现,股权制衡度、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是否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独立董事比例对环境信息披露没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影响因素


  一、引言
  本文通过对我国沪深两市纺织业、印染业、造纸业、制药业和火电行业五个重污染行业公司2010年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探究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本文期望通过研究获得影响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关键因素,并对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术界对环境信息披露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Gray等人的研究显示,规模大和盈利能力强的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与社会责任信息;而Cowen、Ferreri等却发现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是主要因素,与盈利能力无关。就公司规模而言,Trotman和Bradley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而Lynn指出公司规模和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具有相关性。
  相比之下,国内学术界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开始较晚研究较少。汤亚莉、陈自力等(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规模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上市公司规模越大,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倾向越高。乔旭东(2003)等研究发现公司绩效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张俊瑞、郭慧婷等(2008)的研究表明资产负债率越高,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倾向越高。李晚金、匡小兰、龚光明(2008)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法人股比例对披露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而直接控股股东的性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股权集中度及独立董事比例的影响效果不显著。蒙立元、李苗苗、张雅陶(201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持股人数比例、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是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独立董事比例则对披露没有显著影响。樊继润(2011)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
  由上述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尚不成熟,实证研究方面的相关文献相对较少,只是最近几年才引起学者的关注。学者们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差异分歧较大,为了进一步弄清各因素是否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以及怎样影响,本文在借鉴他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独立董事比例、股权制衡度、公司规模、盈利水平及是否通过ISO14001环境认证五个因素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本文的主要贡献一方面在于在其他学者利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实证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的情况下,本文另辟蹊径,利用Logistic模型研究,拓展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本文引入新的因素股权制衡度和是否通过ISO环境管理认证作为解释变量,研究其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显著,这对深化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1.任何组织通过ISO14001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使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服务及其他活动中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负荷,增强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所以提出假设1:上市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正相关。
  2.独立董事的设立是为防止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管理层有意隐瞒信息披露的“道德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Forker(1992)认为,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越高,就越能加强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监控,从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越大,监控经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就越有效,披露的环境信息也越多。所以提出假设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3.相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筹集更多的外部资金。为了获得投资者的青睐,较大的公司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从而获得公众的支持。由此,提出假设3: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
  4.契约理论认为,高盈利公司的管理者更有积极性对外披露信息。由此,提出假设4:公司盈利能力与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
5.Shleifer and Vishney (1986)主张股权制衡程度高的公司具有更高的经营绩效;刘星、刘伟(2007)研究发现,股权制衡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大,公司价值越高。因此,提出假设5:股权制衡度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正相关。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纺织业、印染业、造纸业、制药业和火电行业五个重污染行业2010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按照下列标准加以筛选:(1)剔除当年IPO的公司,因为这类公司的当年会计盈余与其他年份的差异较大;(2)剔除ST和*ST公司,因为这些公司已连续亏损两年以上,面临着退市危险,若将其纳入研究样本,可能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一致性;(3)剔除数据缺失的公司。经过筛选,最终得到74家样本公司。本文的数据来自万德数据库、巨潮资讯网以及手工收集。
  (三)变量解释(见表1)
  (四)模型的构建
  当被解释变量为0/1二值变量时,无法直接采用一般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建模,需采用Logistic回归。因此本文构建了Logstic模型来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LogitP =ln[■]=a0+β1 ISO+β2IDR+β3 EQU +β4 ROE +β5 FSIZE +β6 TRADABLE +β7 GROP+β8 LEV
  其中,P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概率,P 取值越大,说明可能披露概率越大;反之,越低;a0、βi分别表示常数项和系数。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由表2可以看出披露值的均值是0.7297,因披露值是0/1二值变量,则该均值说明我们所研究的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样本中有8.11%的公司通过了ISO环境管理认证,标准差为0.27482,说明分布比较集中,且峰度大于0,说明正态分布较陡峭。各公司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的平均水平为36.78%,偏度小于0,说明左偏即长尾拖在左边。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的平均值为56.62%。公司盈利水平净资产收益率最大值为40%,最小值-15%,盈利能力差距较大。表示公司规模的总资产自然对数的均值为12.4747,标准差为1.16380,说明分布比较集中,且峰度大于0,说明正态分布比较陡峭。
  (二)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假设1上市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正相关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因为我国有关环境方面的政策法规等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还不够。假设2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独立董事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不明显。假设3股权制衡度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我们发现股权制衡程度高的公司具有更高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大股东发挥向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提供有效监督进而改善公司经营绩效的职能。假设4代表盈利水平的净资产收益率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一定正向影响。说明在市场有效、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盈利能力较好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并进一步提高自身利益, 公司管理者会偏好于完全的信息披露。所以,净资产收益率越高,公司盈利能力越好,公司越有可能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假设5上市公司规模与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该假设通过了检验,而且是在显著性水平为 0.05 的条件下通过了检验。由此可见,本文在假设阶段提出的观点是可以被接受的,即规模较大的公司更容易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关注,导致了外界对其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而且当公司的规模越大时,其对外部资金的需求也越大,由此大公司有更大的动力来披露相关信息(包括环境信息),以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最终达到融资的目的。
  因为logistic回归不提供标准化的回归系数,给自变量相对作用的比较带来了不便,所以本文通过如下计算公式给出标准化logistic 回归系数:
  β=(bi×si)/(π/■)≈(bi×si)/1.8138
  其中βi为第i 个自变量的标准化系数;bi为第i 个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ISO、独立董事比例、股权制衡度、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自然对数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20.296、5.965、0.506、0.919、0.928、3.246(见表4)。si为第i个自变量的标准差,5个自变量的标准差分别为0.27482、0.08288、0.51396、0.08325、1.16380 (见表2);π/■实际是标准logistic分布的标准差,近似等于1.8138。代入上述公式,得ISO、独立董事比例、股权制衡度、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自然对数的标准化logistic回归系数分别约为3.075、0.273、0.143、0.042和0.595。
  五、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尽管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呈逐年增长趋势,但总体水平仍然很低。(2)公司规模大、盈利能力好的上市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说明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承担了更多的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3)由于缺乏具体的强制性披露规范,总体上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不甚理想,已披露公司所披露信息主要局限于非财务方面。本研究结论反映了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环境下,完全依靠企业的自愿动机来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尚不可行,强化法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十分必要。因此为了实现高水准的信息披露,首先要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同时,应制定环境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重视环境质量评价,因为通过环境质量的评价,可弄清区域环境污染变化发展的规律,从而制定区域环境系统工程方案,使环境在演变过程中保持较好的生态平衡,还应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正促进上市公司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J
  (注:本文系教育部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TS11882,研究期限:2010年5月——2012年12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0年度第147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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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Freedman,M.,Jaggi,B.Pollution Disclosure,Pollution Performanc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olicy,1982,(10):16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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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蒙立元等.公司治理结构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关系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1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