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研究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执业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日本公认会计士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信用指的是注册会计师能够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按照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被服务单位的会计资料审核,提出公允意见,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复核,使社会公众足够信任被审计单位经营状况。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社会中介服务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就是从审计质量、规模、管理水平、历史表现等多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出相应的级别。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的意义及理论依据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的意义 社会主义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党中央对行业协会的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市场中介组织,扮演着“经济警察”的角色,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保持诚信,否则会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最终被市场所淘汰。然而,众多造假事件的出现,使得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了一次又一次质疑,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乃至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信用体系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并定期公布,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等级,从而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按程序执业,提高审计质量。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的理论依据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的理论依据。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市场交易双方利益的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影响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在审计市场上,对公司的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而广大投资者不直接参与。由于投资者无法完全掌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只能得到审计结果,因此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无法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影响投资。投资者、信贷者将会通过更高的资本报酬来补偿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致使企业融资困难以及资本成本的上升。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可将事务所区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事务所的信用等级,投资者可以掌握会计报表的可信度,进而依据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价,避免因虚假信息造成决策上的失误,蒙受经济损失。
另外,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还可以对审计委托人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事务所信用等级定期公布,为社会公众所知,如果审计委托人聘请信用等级低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表明其不良动机。这样便促使审计委托人聘请等级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众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还可以约束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弥补现有监管体系的不足,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信誉管理。有学者通过研究指出,中介机构的声誉越高,维护自身声誉的动机就越强,这将带来更高质量的信息认证和价格。同理,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声誉越高,越有利于其加强信誉管理。为了获得或维持较高的信誉,会计师事务会不断提高专业能力,防止审计失败对其声誉带来损害。对于等级低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会逐渐减少,最终被市场所淘汰。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监管机构可以在评级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监管,降低监管成本。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十分必要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现状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 会计师信用评价始于美国,是以事务所整体为评价对象,并且评价结果向公众公开,但评价只列举重大缺陷不进行评分或评级。我国台湾对注册会计师的信用评价主要是抽查个别审计案件的工作内容,以判定注册会计师信用好坏,这种评价方法主要与台湾注册会计师多,单独执业且事务所规模不大有关。王善平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星级管理,认为应按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服务两个方面的综合体系评价事务所,其规模包括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注册会计师、从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年平均签证业务收入;服务包括证实与证伪能力、服务态度、服务的及时性、对社会的责任感,并建议规定不同星级的事务所执行不同的业务范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中提出,要研究探索中小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对中小事务所人才状况、内部治理、行业贡献、诚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进行客观考察,评定信用等级。对业务精专、质量过硬、市场信誉度高的中小事务所,给予宣传推介,重点扶持。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率先推出注册会计师执业信用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诚信管理等举措,由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档案,逐步收集、记录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被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披露,这是培育事务所声誉的很好的尝试。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信用体系还在完善之中,注册会计师执业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目前的诚信档案存在局限性,仅仅只对每年一度的执业质量检查中不良记录的情况记入档案,涉及注册、执业、培训、会费缴纳等方面的情况并没有记录其诚信档案,导致部分注册会计师以虚假信息挂靠会计师事务所,任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出具报告。(2)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诚信和风险意识较差,只要有钱,什么报告都敢出。(3)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诚信档案的宣传工作尚不到位,部分人直到受到惩戒才知道不良记录会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4)极少数人以手中的资源,利用部分人急于挣钱的心理,网络一部分注册会计师成立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服务”。由于这些人完全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违规出具报告,赚了钱是自己的,出了事由注册会计师承担,而少数注册会计师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点点小利,心甘情愿地受他人控制。(5)由于目前相关制度的不完善,诚信档案尚没有完全向社会公开,其作用尚不能完全体现出来。(6)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的门坎太低,导致会计师事务所越办越小、越办越多。(7)重检查轻处罚使注册会计师有恃无恐,过去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都是本着治病救人的想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的问题主要以风险提示为主,同时考虑不扩大社会舆论对行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轻易不惩戒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这种良苦用心却被一些人当作挡箭牌,导致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方法 刘爱东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的多层次灰色模糊评价方法,构建了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执业状况、组织结构、承担风险能力和信用状况等6个方面为主要指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时运用了带有专家可信度的非线性优化层次分析法。张俊民等以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监管状况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构建了评价模型,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陈明等从经济学角度对会计师事务进行信用评级进行了解释,并构建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出信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准确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单一指标是不够的,需要一个合理的综合指标体系来实现。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有信用意味着其在执业过程中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构建信用评价标准时多考虑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建议从事务所规模、承担风险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信用评分。徐剑峰提出了基于“五C”系统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从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五个方面来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状况。虽然刘爱东、张俊民等提出了一些评级方法,但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进一步研究。
五、KNN信用评级方法运用
(一)数据来源 收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08年、2009年、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三年中的信息不一样,将其作为三条独立的数据。将每年的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每个等级共有75条数据。在4个等级中各随机抽取9条作为测试数据,即作为待评级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表1所示。4个等级中余下的数据中各随机抽取30条作为训练样本,如表2所示。
(二)特征项选取与量化 为了简化过程,只取“年度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领军人才数量”、“分所数量”、“从业人员人数”作为特征项。
(三)向量表示 先进行特征项量化,量化方法如下:已知训练样本xi的年度总收入为ai,则xi的“年度总收入”这一特征项的分值为ai/max(ai),其中max(ai)指的是ai(i=1,…,m)中的最大值。其它特征项的量化使用类似的方法。虽然这种量化方法与上文讲到的量化方法不一样,但也能反映出这些特征项与事务所信用高低的关系,不影响对这种评级方法的测试。量化结果如表3、表4所示。然后根据表3、表4将测试数据、训练样本表示成向量。例如,测试数据1对应的向量为(0.91926,0.582248,0.214286,0.222222,0.957209),训练样本1对应的向量为(1,0.46,0.3,0.409091,0.723315)。
(四)相似度计算与信用评级 利用夹角余弦公式分别计算36条测试数据与120个训练样本的相似程度。为每一条测试数据选出10个最相似的样本,如表5所示。然后利用上文中的方法给每一个等级打分,选出分值最高的等级作为信用评级结果,如表6所示。
(五)评级结果 利用基于KNN算法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方法得到的结果与之前设定的等级一致,说明该方法在进行信用评级时能达到预期效果。在利用KNN算法进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时,是将评价指标作为特征项,然后对特征项量化,把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成向量。为了简化实验过程只使用了“年度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五个特征项,不能全面地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特征项,同时还要考虑各特征项的权重。
六、结论
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理论上不仅要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在实践中更要与会计工作实际相结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解决好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方法问题,并为监管部门提供一个信用评级的工具,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监管部门可将评级结果对外公布,并强制上市公司在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所聘事务所的评级情况,给市场一个有关执业质量的信号,这样会促使事务所加强自身服务质量,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需求者(社会公众)与供给者(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信息失衡的状态,更有效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对净化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环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朝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罗劲博:《西安市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信用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期。
[2]刘爱东、王慧:《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的多层次灰色模糊评价方法》,《财务与金融》2009年第1期。
[3]张俊民、韩传模、王成秋:《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监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5期。
[4]张岩:《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制度探讨》,《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5]徐剑峰:《基于“五C”系统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构想》,《现代会计》2000年第5期。
[6]李勇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江苏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