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与审计应对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我国推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这是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后,虽然显示了其优越性的一面,但也暴露了一定的弊端,如:管理模式上的缺陷,核算人员难以把握经济事项的真实、合理性,导致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支出漏洞难以完全堵塞,以单据论单据,难以控制不合理的支出;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岗位控制风险加大;难以正确处理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也对审计监督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影响
(一)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个别违反财经法纪的经济事项为了顺利报账,往往会想方设法完备有关的手续,而核算中心人员又难以把握其真实合法性,审核其手续完备予以报账后,该经济事项即被表面合法化,违规违纪的线索被埋的更深,会计信息可能失真。
(二)对审计处理和审计评价的影响
实行集中核算后,单位账务处理由核算中心负责,财务收支经过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改变了被审计单位的核算权和监督权,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由于会计核算中心记账人员的失误或会计财务处理差错,责任难以确定、审计处罚主体难以明确。
(三)对审计线索的影响
传统的手工会计系统,审计线索比较清楚,审计人员也比较熟悉。而会计集中核算后,大都采用了会计电算化软件,会计处理过程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数据的输入、存储、查询,与手工会计账簿有较大的不同,数据的修改和造假痕迹更加隐蔽。虽然核算中心也有纸质形式的存档资料,但已无法还原其真实面貌,对审计线索有较大的影响。
(四)对审计人员的影响
在计算机环境下进行审计,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表述能力,还要求对会计核算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了解,对其输入输出的控制、数据处理的过程以及有可能发生的舞弊情况有深刻的认识和掌握。目前条件下,大多数审计人员还难以开展有效的计算机审计。
(五)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趋于规范,各类账面问题越来越不明显,违规违纪问题更为隐蔽,查处难度加大。对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的认同感,也会影响到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性,增大了审计风险。另外,核算系统处理的合规、合法、安全可靠性,放大了审计固有风险。
二、会计集中核算下的审计风险防范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可视线索、内部控制和会计环境的变化,放大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高低进行评估,采取主要措施,控制审计风险。
(一)对会计核算中心软件系统进行测评
1.对软件系统开发质量的审计
如系统设计、系统实施及控制、系统维护等。
2.对软件系统功能的审计
通过对软件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程序的审计,测试应用控制系统的符合性。
3.对软件系统处理对象的审计
主要审查软件是否符合审计的要求,程序质量是否满足对数据进行处理和控制的及时性、正确性和可靠性,程序是否具备纠错能力和容错能力,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
(二)对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审
审计时,应充分调查了解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的情况,并做出记录、描述,通常可采用的方法有询问法、观察法、检查法、重复执行法等,同时,还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控制点。
1.不相容岗位的设立情况
如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人员操作权限,凭证录入、审核及过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安全运行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如操作密码的管理、操作权限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效。
(三)强化延伸调查,重视实物清查,注重跟踪审计
要改变只审计一级财务单位的局限,注重外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被审单位、部门收支项目和财务事项的变化和真实情况。要加大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对被审单位、部门尚未纳入中心的资金、账户以及所属二、三级单位财务状况纳入审计视野,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异常开支和往来款项要进行跟踪,查明是否存在与有关单位串通,采取虚列支出、转移收入等手段在外单位套现,违规列支等问题。
三、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审计应对
面对会计集中核算后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审计机关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在审计的客体、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上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调整审计重点,改进审计方法
在审计内容上,要大力推广制度基础审计和绩效审计;在审计的方式方法上,要逐步尝试抽样法和分析法;在审计的手段上,要变传统的手工操作为计算机审计、网络审计。审计重点除审查由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报表、账册、凭证等资料外,更要注重向管理审计转变,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二)改变审计模式,强化联网审计
由定期集中就地审计模式,向网络“在线”监控和集中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目的、按程序随时登录会计核算中心中央服务器,利用会计集中核算账务处理系统中的查询功能,对局属各二级单位财务实施网上远程审计监督的过程。
(三)加强“人、法、技”建设,提高审计整体素质
应注意侧重于以下方面:(1)培养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抓好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探索适应会计集中核算的审计模式和方法,提高运用计算机审计的实践能力,培养一批既懂审计又精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2)加强法制建设。呼吁修订现行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法》所规范的审计程序作适应会计集中核算影响变化的相关调整,使之有法可依;增加相应的审计执法手段,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3)提升审计技术水平。改进审计人员人工检查、手工作业的现状,要把计算机技术与审计有机结合,提升各级审计机关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建设水平,开发能广泛运用于审计具体业务的审计软件,掌握和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技能,不断提升审计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