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作业成本法的高校教育成本分析与管理
【摘 要】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教育成本成为政府、学校和个人关注的焦点,高校教育成本的有效核算和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高校运用作业成本法的作业流程,并通过具体案例,论证了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高校应用的优越性。
【关键词】 作业成本法; 高校教育成本; 成本核算
引 言
目前在我国,一方面存在教育资源短缺,一方面又存在资源利用率不高和浪费严重的现象。因此,实行教育成本核算,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办学经济效益,已成为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我国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政府仍未制订有关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及方法。如何计算高校教育成本,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业成本法作为一种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正在被推广应用,特别是高校教育成本中间接费用比重大,教育产品种类繁多,这在客观上具备了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条件。国内一些学者对作业成本法在教育成本核算中的应用也有过一些研究成果。充分吸取作业成本法的精髓,借鉴作业成本的方法,构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框架,对于高校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办学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与对象
(一)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
提供教育成本信息,首先要考虑的是提供哪个教育单位的教育成本信息,即教育成本核算主体的确定。具体到高校教育产品,其提供者是学校,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主体自然是高校本身。在规模大、管理层次复杂的高校中,所属院(系)能否成为教育成本的核算主体呢?认为高校所属院(系)作为对外提供成本信息的教育成本主体是不恰当的。因为院系不能独立提供教育产品。所属院(系)相当于企业中的车间,只是一个生产单位,它需要学校提供行政管理服务、教学辅助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才能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所属院(系)的教学服务成本只是高校教育成本的一部分,而且所属院(系)没有经济上的独立性。无论是财政的经常性拨款还是资本性拨款,政府都是以学校为单位向学校直接拨付,学费收取也是由学校统一组织。所属院(系)只是从属于学校一级的记账单位,不能独立取得经费来补偿所消耗资源的支出。
但从学校管理的角度出发,以所属院(系)为单位组织内部成本核算,提供管理所需的成本信息以考核、控制院系的成本支出是可行的,可以将高校作为对外提供学校教育成本信息的成本核算主体,所属院(系)作为提供内部管理所需的院系教育成本信息的成本核算主体。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
高校耗费教育资源是为了生产教育产品,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应当是教育产品。从教育机构的性质上说,学校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高校的教育产品就是所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务。
确定了高校教育产品是高等教育服务后,就要确定如何来计量高等教育服务。服务产品的计量单位一般是时间单位。根据高校教育活动的特点,教育服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学时,如学生上课学时或是教师授课学时;可以是教育设施使用时数,如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设施使用时数;也可以用学期或学年来计量。从使用者对高校教育成本信息的需要考察,以学校向一个学生提供一个学年的教育服务量作为教育成本计量的具体对象较为合适。
每个高校有很多学科,每类学科又分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同层次。高校向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的教育服务成本是不同的。因此,为了准确核算教育成本,高校应当视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学生为不同的教育服务对象,分别开设教育成本明细账,计算出每一类学科、每一层次的学生接受一年的教育服务成本。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要程序
作业成本核算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要首先鉴别出消耗资源的作业;然后确认资源动因,计量归集资源费用到相关的作业。第二阶段包括明确成本计算对象,确定作业动因,计算成本动因率并把各作业汇集的成本分配给相关的成本对象。
(一)高校主要作业的确定
高校的生产过程不是流程式的纵向结构,而是一种职能式的平行结构。确定高校的作业时必须从组织机构职能分析入手,按照管理目的选择成本控制要点,同时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高等院校教学业务特点,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六个作业中心:一是教学管理部门。分作业主要有:教学组织,教材编审,教学仪器维修等。二是教学辅助部门。分作业主要有:计算机中心,图书馆开放,教学档案管理等。三是学生管理部门。主要完成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项任务。分作业主要有:军训、招生,学生日常管理,毕业管理,组织活动等。四是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完成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各项任务。分作业主要有: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医疗管理、行政档案管理等。五是资源管理部门。分作业主要有:有关部门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六是院系管理。分作业主要有授课、实验、毕业设计等。
(二)归集作业消耗的资源费用,分析资源动因
1.归集作业消耗的资源费用
高等学校设置的资源项目一般包括:工资及附加费、社会保险费、助学补贴费、办公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日用品消耗、图书资料费、水电采暖费、折旧费、修缮费、其他费用等。不同的高校根据自身费用发生情况,可以适当地增加或减少以上资源项目。确定了各个作业之后,需要将作业耗费的资源费用归集到作业中去。所需的资源费用数据有些可以直接从原有成本信息系统中获取,而有些需要进行调整后再进行归集。
2.分析资源动因
作业成本法的核心程序在于选择作业与确定成本动因,而成本动因是由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构成的,因此,合理确定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成为更好地运用作业成本法的关键。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在分配过程中,按照不同情况可以把资源动因分成三类:
(1)某一项资源耗费能直观地确定为某一特定产品所消耗,此项动因的资源可以不经作业归集、分配,直接计入该特定产品成本中。此时资源动因等同于作业动因,该动因可以认为是“终结耗费”原则,如高等学校发给特定学生的学生困难补助、助学费、活动费和实习费等直接与学生相关的资源耗费。
(2)如果某项资源耗费可以从发生领域区分为各作业所耗,则可以直接计入各作业成本库,再根据成本动因分配到培养成本中去。此时资源动因可以认为是“作业专属耗费”原则,如招生费、考试费、毕业费等。
(3)如果某项资源耗费从最初消耗上呈混合耗费形态,则需要选择合适的量化依据分解并分配到各作业。这个量化依据就是资源动因,如各作业中心的水电采暖费一般需仪表计量后按各作业的实际消耗量进行分配。此外,确认作业种类,分析资源动因的工作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需要从多个部门收集信息,因此需要由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协同各作业中心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