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三个例题的商榷
【摘 要】
【摘要】本文以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中的例题为基础,对教材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方于持有期间收到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生产车间机器设备修理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些处理应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一致,并对品种法核算举例中题意不够明确及有关计算错误提出了若干处理意见。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机器设备修理费 制造费用 计划成本分配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辅导用书《初级会计实务》是参加全国助理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们的好帮手,但笔者认为该教材中有几个例题的解析值得商讨。
一、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该教材对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了如下处理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笔者认为这一处理方式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使读者认为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均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建议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其修改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