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德阳什邡市实施 “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成果报告
什邡市是成都平原西部一个中等大小的县级市,也是四川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市,教育各项工作走在区域内市县前列。全市学校共计67所,其中高中2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6所,小学28所,幼儿园19所,职中、特校、进修校各一所。全市共有中小学生39075人,其中小学生16350人,初中生11328人,普高生6238人,职高生5159人。另有在园幼儿5528人,特校学生104人。
近年来,为不断适应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本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在探索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的道路,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作了有益探索。
在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前,教育经费由财政局统一拨付到教育局,教育局再根据学校预算并统筹兼顾全市学校情况,将经费拨付到学校。2007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学校上升为一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按预算直接拨付到校,学校自主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管部门对学校单位资金监管和财务监督有所削弱。随着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逐步加大,迫切需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2010年,借灾后重建完成、学校整合重组的时机,什邡市教育局果断推进了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改革,成立了教育核算中心,创造性地实行“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管理模式。实行这种管理模式两年多来,无论是从预算单位及会计人员评价反馈的情况,还是从外部和内部审计检查的结果,都可以看出这次探索是有益的、成功的。
一、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由系统内各预算单位完全独立自主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存在以下一些难以克服的矛盾和问题:
(一)单位财务工作监管不到位。
完全独立自主的核算,学校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较大随意性,用人、用钱都不受实质性的约束。会计人员往往由单位负责人直接任用,是单位负责人的“自己人”。由于人事关系、行政管理和工作考核都在学校,会计人员受单位领导的制约十分明显,基于各种原因甚至有些违反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业务,也得唯心办理。财务监管只能通过外部干涉来实现,内部制约机制形同虚设。这种不够严密的管理体制,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二)会计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计工作质量无法保证。
学校会计人员都是从教师中选任的,一般没有经过专门的会计业务培训和学习,会计业务基础差,加之部分会计人员还兼任大量的教学任务,时间和精力有限,会计核算质量普遍不高,接受财务检查时总是问题重重。甚至某些单位由于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原因,导致单位接受审计时出现本该避免的问题。
(三)教育资金使用效率低。
由于学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客观上认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局限,主观上我行我素、有意钻制度的空子,对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不强,也不注意突出重点、区分轻重,常常不能合理安排教育资金,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浪费和流失,事业发展得不到有效的财力保障。
(四)会计信息的有效使用大打折扣。
完全独立自主的核算方式,不便于收集各预算单位会计信息,并进行汇总和分析。加之某些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低下和工作上的懈怠,无论是单位负责人还是主管部门,都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全面的财务信息,影响了会计信息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参考价值的发挥。
由于完全独立核算存在上述诸多问题,不利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也不利于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管,什邡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这一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改革。
二、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模式改革的实施。
2010年,什邡市教育系统全面实行“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财务管理方式。成立“什邡市教育核算中心”,教育核算中心与教育局计审科合署办公,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队伍建设。
首先,通过召开全系统财务工作会,向校长和会计人员深入宣传这一新型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争取到相关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接着,经过反复调研和修订,制定并印发了《什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财务管理实行“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什邡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会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什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等文件,对实施“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目的、会计委派范围、管理方式、委派会计任职资格、职责、待遇、考核及派驻单位职责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对委派会计考核办法出台了具体细则,对单位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出纳员的岗位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完善了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了思想认识和操作办法。
以灾后重建完结学校整合为契机,重新组建全系统会计队伍。学校由灾前的126所缩减为67所,学校法人单位从68个整合为38个,会计人员的需求大幅减少。为了优选委派会计,教育核算中心将原68所学校会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工作能力,使其普遍能达到上岗条件。在自愿从事学校会计工作、认同 “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管理方式的会计中,经过业务考试、工作考查等程序,从中择优遴选出38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学校会计作为委派会计候选人。
随后,以学校选用意向和中心委派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个学校的委派会计。中心下发委派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委派会计迅速到岗工作,学校为委派会计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顺利实现会计业务工作的交接。
“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模式,将明确会计人员“四种关系”作为基本管理原则。一是人事关系,委派会计的人事关系归属于其所委派的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委派通知书作出相应的人事调动,到岗后,成为学校普通职工接受学校行政管理;二是工资关系,委派会计工资发放随其人事关系一道,由所委派学校按本人工资标准正常发放;三是考核关系,委派会计的工作考核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参与委派任职学校对本校员工的正常管理考核,如评优选模、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另一部分由教育核算中心实施考核,将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统筹到教育核算中心,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年终目标考核结果分档发放;四是调动关系,对委派会计实行动态管理,在委派期间,对于工作表现差、明显不胜任会计工作的,核算中心可以立即对其调离会计岗位。对玩忽职守、违纪违规的,除调离岗位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严重失职渎职甚至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委派会计实行轮岗制度,三年一轮岗,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学校的满意度、认可度,优秀会计人员优先安排轮岗到办学规模大、示范作用强的学校担任委派会计。“四种关系”,体现了委派会计具有双重身份,接受双重管理,同时对学校和中心负责,起到了对会计人员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通过“会计委派、集中监管”这一新型财务管理方式的全面落实,在我市教育系统建立起融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管理为一体的财务综合管理体制。教育核算中心不仅负责指导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更注重对委派会计的系统管理和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将监督与服务的职能较好地结合起来。
三、新的财务管理模式的特点和优势
实行“会计委派、集中监管”两年多来,我们感到,这种方式有效克服了以前财务核算管理方面的诸多弊端,存在明显的优势。
(一)明确了预算单位会计责任的主体地位。
实行“会计委派、集中监管”,会计人员在行政归属上由学校管理,但在任用和业务指导上受核算中心约束。既保证了会计人员与单位经济活动的紧密结合,也实现了教育局对各单位财务工作的有效监管,在形式上是一种开创性的突破。由于“三权”不变,学校对本校财务管理有高度的自主权,保证了学校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明确了学校财务校长负责制。学校对单位内经济事项及会计工作负全责,尤其是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风险。
(二)有利于充分发挥会计人员核算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管理模式,赋予了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身份和工作地位,避免了预算单位的行政干预,解除了会计的后顾之忧,杜绝了单位财务做假,有效保障了会计人员正常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会计委派到校使会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更利于财务监督职能的实现。
(三)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使用价值。
由于委派会计业务上完全受中心指导,在会计业务处理方式和口径上可以达到最大程度的一致性,有利于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同时,要求各单位委派会计按月按时上报会计报表、按季作出财务分析,中心既可以及时掌握全市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也可以对全系统会计信息进行方便的汇总和分析,极大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利用效率。
(四)有利于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
委派会计进驻预算单位开展会计工作,可以完整了解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掌握所有收支及往来情况,有效避免单位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财务违规和舞弊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校产管理一直以来是学校财务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委派会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协助学校校产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资产定期清查和及时登记,做到学校资产账实相符,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有助于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按《试行办法》,中心负责委派会计的选调、交流、轮岗、业务学习、岗位培训、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使教育主管部门对各下属学校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的管理得到更加有效的实施。中心对委派会计实施工作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其绩效工资分档发放,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会计人员工作的责任心。中心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工作培训,学习新的财务法规制度,传达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要求,通报财务工作检查情况和会计年度考核结果。对委派会计实行定期轮岗,避免委派会计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时间过长而产生利益上的瓜葛和思想上的麻痹。这些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了会计队伍的专业化。
(六)提升了会计工作服务职能。
委派会计在做好本单位经济事项的核算和监督的同时,更注重会计信息分析和参与财务管理,由于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和自身业务能力都较以前的单位会计有较大提升,可以更好地帮助学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把经费支出审核关,严密防控财务风险,积极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学校校长沉重的财务管理压力被有效减轻,多数校长对会计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四、对完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模式的思考。
综合来看,“会计委派,集中监管”的财务管理模式,顺应了教育发展和财政管理的新要求,是对旧的管理模式的扬弃和创新。尽管如此,应该看到,这个管理模式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是现有法律法规未对会计委派制度提供充分依据,在具体操作的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争议,相关的制度还需要健全和完善。
二是委派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全面落实委派会计职责方面,还不够理想。有的会计执行财经法规和坚持工作原则的态度不够坚决,畏难情绪比较重,工作思路和方法不够灵活。引导全体委派会计既要履行好核算和监督职能,也要为学校搞好服务和当好参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还要进一步完善委派会计任职条件、选派、培训、考核、评价、奖惩、轮岗等制度体系,紧紧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通过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实现对学校财务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