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一直存在受众范围模糊,公开内容界定不清晰,形式单一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教育机制不健全、预防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外,因信息不公开而导致的监督机制滞后也是重要原因。只有让高校在基建、采购、招生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才能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控和有力的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受众范围模糊
目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受众范围存在一定的模糊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受众是指学校职工,还是校外的社会人员?高校财务信息对于本校全体师生、教工公开能否算是已经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呢?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受众范围如何界定是能否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不少高校对于高校财务信息是否需要对校外人员提供还存在疑问,导致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缓慢,流于形式。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界定不清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指出,高校信息公开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关系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重要情况,适时、规范、如实地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布的一种制度和措施,是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工会、纪检督导共同推进,广大教职工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其中,高校财务公开是高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务公开中处于重要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但在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2011年12月1日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中,在全国教育部直属“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财务问题一直是高校主动公开信息领域中的敏感问题。《报告》调研团队在考察是否主动公开了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时发现,112所高校中居然有108所透明度测评为零,即没有公开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而得分的那4所高校,也仅仅是公布了自己学校财政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没有交代如何具体使用,也就是说112所高校没有一家主动公开学校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此外,根据《报告》显示,高校收费信息的公开度也不高。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被观察高校没有主动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收费信息透明度还有待提高。由此可见,现阶段高校对于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甚清晰,公开高校财务信息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
在当前形势下,为使高校财务公开充分发挥其作用,执行过程中必须注意公开的形式,这是搞好高校财务公开的关键。但目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大多只通过学校内部网站对外公布,校外人员基本没有渠道或者手段找到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解决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受众范围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从规定可以看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受众应该是包括学校全体师生、教工及其他社会人员,因此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仅仅针对本校师生、教工公开,更应主动、及时对社会公布,让校外人员更便捷地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的财务信息。
(二)进一步明确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应该包括:1.公开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财务审批制度、职工借款还款报销制度、职工医药费报销制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创收收入分配办法、教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工作规范等。2.公开高校的教育收费情况,包括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程序以及投诉方式等。3.公开高校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部门决算报表、国有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报表等。4.公开高校的“三公”经费情况,包括学校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招待费用、公务用车和会议费等。5.公开高校的财务审计情况,包括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年度预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6.公开高校的资产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存量、增减、使用、维护、调配、处置和清查盘点等。7.公开高校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情况,包括物资采购小组的设立、物资采购活动的运作方式、物资采购工作程序、物资采购纪律和监督等。8.公开高校的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包括招标物资范围、招标管理组织机构、招标程序、招标管理、开标、评标及定标管理等。
(三)进一步丰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形式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根据这个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可通过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全面、立体地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具体来说:1.主动公开。(1)通过每年校情通报会和“双代会”等方式通报财务预算安排与执行、学校经费来源和规模、重大财务开支、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以及管理等情况。(2)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纸质方式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教职员工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高校财务状况 、收支情况。(3)通过召开全校财务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各民主党派、侨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政府参事;学校党代会教工代表,学校 “双代会”代表)的方式通报学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要求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传达到本单位每个教职工。(4)通过学校网站、校刊、广播等方式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教育收费以及其他各种财务信息。 (5)在各学院办公楼公告栏公开各学院年度经费收支情况。(6)通过年鉴反映不同年度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状况等。2.接受申请人(校内或者校外人员)申请提供信息:在申请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后,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情况下,向申请人提供相关财务信息。通过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的财务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能保证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凝聚力量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高校应进一步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相关领导干部岗位责任考核范围,形成主动公开、积极公开的工作氛围,为进一步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向学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学校除按规定不能公开以外的财务信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财务信息的知情权和校园教学生活秩序的和谐稳定。
三、结束语
财务信息公开是高校校务公开、高校信息公开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高校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高校应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形式,财务信息公开现在还面临着一些现实的问题,如上级部门对公开的财务信息的完整性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引,以固定资产为例,一般只公开它的总价值量,对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调配和处置、清查盘点等缺乏相应的信息。还有如何定义不予公开的财务信息内容,这些还要进一步进行明确的细分。只有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信息的管理与监督,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才能够让全体师生、教工拥有自律意识,从而增强其责任感。只有将高校财务收支的详细情况置于广大的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才可能将违法乱纪现象真正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最终实现高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