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进
正高级会计师试点确定后,有十多个省市先后推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取得良好的效果,为会计行业树立更高标杆,推动正能量发展。
高级会计师待遇仅相当于高校教授中的副教授、科研领域中的副研究员。这意味着,即使会计人员已经是高级会计师的水平,但级别依然是副高级,这不仅仅影响会计人员的晋升空间、薪水考评,更不利于调动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能被正式列入我国会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那么,一个包含了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具有梯度发展级次的会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将基本成型。
试点地区初见成效
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曾说过:“从全国层面来看,越高端的会计人才,我们越紧缺。”据了解,上千万会计人员中,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端会计人才占全部会计人员的比例不到0.9%。这样一组对比悬殊的数据,折射出我国高端会计人才匮乏以及会计人才建设的瓶颈制约。
2008年,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当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辽宁、广东、河北等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建立全国统一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辽宁作为率先启动正高职称评选的省份,其很多优秀的会计人都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得到正向的激励。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时,评委们看到的除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等证书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地处西南的重庆市于2011年发布了《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并于2012年正式启动了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评审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采取专业考试、专家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深圳2003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评出了我国第一批正高级会计师。在深圳,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已逐渐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成为广东省唯一一个会计专业正高级评审资质单位。
如今,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制度已经显出实效,越来越多的会计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获得了认可和肯定。而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也是对整个会计行业水平的充分肯定,此举结束了会计行业多年来没有正高职称的尴尬局面,让会计人看到了希望,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