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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一是成立核查组抓清理。由分管领导带领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国有资产科室人员参加,定期按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查清理到位。

  二是清理实物抓建账。以固定资产财务账为线索,核对实物,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核实后补记固定资产账;因形态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按照“见账、见物”的原则,申请报废处置,经批准后调整账目;对账内有记录,实物不在局的固定资产追查去处,并限期归回;对清理确认后的固定资产实物打码标示,形成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三是完善制度抓规范。重新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对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对不是规定标准内,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完善资产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购入资产验收入账(库),建立账卡管理手续;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