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县财政资金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摘要: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措施,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整治和建设,县财政以奖代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美丽乡村建设,扩展投入渠道。
大荔县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政策宣传、坚持示范带动、狠抓环境整治、强化资金整合、严格督查考核,扎实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驻荔单位和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工作机构,共同指导、组织、督促各镇村实施好美丽级村建设。各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党委书记挂帅、镇长直接负责。
二是搞好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措施,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先进和成功经验,曝光工作不力的反面典型。
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将全县18个镇驻地及20个村作为县级示范点,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包联。每个镇确定两个重点村,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整治和建设,县财政以奖代补。其它村统一确定为创建村,由镇政府指导协调整治和建设,县财政以奖代补。
四是狠抓环境整治。镇驻地拟成立环卫队,保洁员优先从城乡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中聘用。逐步实施镇驻地、示范村和有条件的村民居改造。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推广秸杆还田和集中能源化利用,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实施农村改厕、改圈。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做到能绿尽绿,建设无害化垃圾埴埋场。
五是强化资金整合。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和整合环保、交通、移民、农办、卫生、农业、水务、林业、住建、文化等方面资金,进行集中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美丽乡村建设,扩展投入渠道。对实行县级部门包联的示范村,落实具体包联项目和资金。
六是严格督查考核。把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月检查通报、季讲评评比、年考核奖惩。加强对部门包联工作的跟踪检查,加强对重点镇、示范村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约谈问效,对敷衍应付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如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