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渡浅谈
摘要:将原账科目余额过入新账的相应会计科目,不同类型的科目过账的方法不同。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应按规定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按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
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行政单位会计人员搞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过渡,本文就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谈点看法。
新旧会计制度过渡时,单位会计人员至少要做好五项工作:第一、根据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第二、按照新制度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第三、将2013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第四、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第五、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一、将原账科目余额过入新账的相应会计科目
过账时,我们可以把会计科目分为四种类型:名称和核算内容都相同的科目、核算内容被分解的科目、名称变更但核算内容相同的科目和核算内容合并的科目。不同类型的科目过账的方法不同。
1、名称和核算内容都相同的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过账时,应将原账中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2、核算内容被分解的科目。
(1)“暂付款”科目。新制度分解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过账时,应对原账中“暂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符合上述新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对应科目。同时,按照转入“预付账款”科目的金额,将相应的“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
(2)“库存材料”科目。新制度分解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库存材料”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存货的余额转入“存货”科目,同时,按转入“存货”科目的金额,将相应的“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将属于政府储备物资的余额转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同时,按照转入“政府储备物资”科目的金额,将相应的“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3)“固定资产”科目。新制度分解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过账时,应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达不到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将其相应余额转入新账的“存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对符合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对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中属于无形资产的,将其相应余额转入新账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对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将其相应余额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4)“暂存款”科目。新制度分解为“应缴税费”、“应付账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和“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另外,新制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内容还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过账时,应对原账中“暂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符合上述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对应科目。如有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还应按转入“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在新账中作: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财政拔款结转”、“财政拔款结余”、“其他资产结转结余”。
(5)“结余”科目。分解为“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转账时,应对原账“结余”科目的余额(扣除已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的金额)进行分析:对新制度下属于财政拨款结转的转入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属于财政拨款结余的转入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剩余部分转入新账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
3、名称变更但核算内容相同的科目。
(1)“有价证券”科目,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2)“固定基金”科目,改成了“资产基金”科目。过账时,应对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按新制度要求分别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存货”、“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和“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4、核算内容合并的科目。
(1)“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合并为“应缴财政款”科目,过账时,应将原账中“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相加转入新账中“应缴财政款”科目。
(2)“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相加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1、将未入账的资产记入新账。无形资产,登记新账时,将原(2013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无形资产按其成本登记入账,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政府储备物资,登记新账时,将原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按其成本登记入账,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公共基础设施,登记新账时,按原未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受托代理资产,登记新账时,按原未入账受托代理资产的成本,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等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2、将未入账的负债记入新账。应付账款,登记新账时,按原未入账应付账款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长期应付款,登记新账时,按原未入账长期应付款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三、将基建账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应按规定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按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反映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这里只介绍2013年12月31日将基建账并入“大账”的方法。
1、资产类科目的并入。将基建账中“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借方余额,分别并入“大账”相同科目的借方。将基建账中“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合并并入“大账”中“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将基建账中“其他应收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有价证券”科目借方余额,合并并入“大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将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合并并入“大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的的借方;基建账中“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借方余额,合并并入“大账”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借方;
2、负债类科目的并入。
将“应交税金”科目的贷方余额并入大账“应缴税费”科目的贷方,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余额并入大账相同科目的贷方;将基建账中“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基建收入”、“其他应交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应交财政部分,合并并入“大账”中“应缴财政款”科目的贷方,其余部分并入“大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将基建账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贷方余额,合并并入“大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将基建账中“应付器材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科目贷方余额,及“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1年以内偿还的部分,合并并入“大账”中“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将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科目贷方余额和“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超过1年偿还的部分,合并并入“大账”中“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贷方。
3、净资产的计算并入。
按基建账的“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贷方余额减去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额(实行贷转存办法)后的差额,并入“大账”中“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贷方;按基建账的“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和“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的差额,并入“大账”中“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的贷方;按基建账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并入“大账”中“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的贷方;按基建账的“基建拨款”、“留成收入”科目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转的部分,并入“大账”中“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贷方;按基建账的“留成收入”科目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余的部分,合并并入“大账”中“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贷方。
4、差额计算与调整。将上述1—3项“大账”科目的借方合计金额减去贷方合计金额后的差额,并入“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贷方或借方。
四、新旧会计科目及余额过渡表
1、对原账的各科目余额进行全面分析,按新制度规定划分各科目的具体内容并列出具体项目,利用Excel编制“行政单位基建并入‘大账’过渡表(表一)”、“行政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过渡表( 表二)”和“年初资产负债表(表三)”。
2、在各过渡表中按新旧科目的对应关系设置链接。在“行政单位基建并入‘大账’过渡表(表一)”应设置的链接,如“应收账款”链接“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票据” ,即F11-12=C11+C12; “其他应收款”链接“其他应收款”、“拔付所属投资借款”和“有价证券”,即F13-15=C13+C14+C15……。在“行政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过渡表”中应设置链接,比如“库存现金” 链接“现金”,即,“F5=C5”;“其他应收款”链接“暂付款—其他应收款”、“有价证券”,即F13-14=C13+C14……。
3、将年末时基建账各科目的余额按年终时分析确定的具体项目金额输入“行政单位基建并入‘大账’过渡表(表一)基建账各会计科目的金额栏,则,单位“大账”新制度下各科目的金额就自动生成了;将原账各科目余额按年终时分析确定的具体项目金额输入“行政单位会计新旧科目余额过渡表(表二)”原制度及补充规定各科目的金额栏,新会计制度下各会计科目的金额也自动生成了。将“年初资产负债表(表三)”与“行政单位基建并入‘大账’过渡表(表一)”、“行政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过渡表(表二)”建立表表之门和表内项目之门的相关链接。就会使年初资产负债表自动生成。
行政单位基建账并入“大账”过渡表 表一
基 建 账 科 目 “大 账” 科 目
编号 名 称 金额 编号 名 称 金额
一、资产类
233 现金 1001 库存现金 0
232 银行存款 1002 银行存款 0
234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0
235 财政应返还额度 1021 财政应返还额度 0
201 固定资产 1501 固定资产 0
202 累计折旧 1502 累计折旧 0
251 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1212 应收账款 0
253 应收票据
252 其他应收款 1215 其他应收款 0
261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281 有价证券
1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511 在建工程 0
102 设备投资
103 待摊投资
104 其他投资
211 器材采购
212 采购保管费
213 库存设备
214 库存材料
218 材料成本差异
219 委托加工器材
241 预付备料款
242 预付工程款
203 固定资产清理 17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0
271 待处理财产损失
二、负债类
361 应交税金 2101 应缴税费 0
352 其他应付款 2305 其他应付款 0
362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财政部分) 2001 应缴财政款 0
363 应交基建收入(应交财政部分)
364 其他应交款(应交财政部分)
341 应付工资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0
342 应付福利费
331 应付器材款 2301 应付账款 0
332 应付工程款(1年以内偿还的)
351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353 应付票据
332 应付工程款(超过1年偿还的) 2401 长期应付款 0
304 基建投资借款
305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306 其他借款
三、净资产类
1、根据相关负债科目分析计算 3502 待偿债净资产 0
3501 资产基金 0
2、根据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之差计算 4E+05 固定资产 0
3、根据建安工程投资等相关科目计算 4E+05 在建工程 0
301 基建拨款(余额中属同级财政拨款结转的资金) 3001 财政拨款结转 0
401 留成收入(属于同级财政拨款形成的结转)
留成收入(属于同级财政拨款形成的结余) 3002 财政拨款结余 0
留成收入(属非同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分) 3101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0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过渡表 表二
原制度及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序号 编号 名 称 金 额 编号 名 称 金 额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1001 库存现金 0
2 102 银行存款 1002 银行存款 0
3 107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0
4 115 财政应返还额度* 1021 财政应返还额度 0
财政直接支付 102101 财政直接支付 0
财政授权支付 102102 财政授权支付 0
5 104 暂付款—应收货款 1212 应收账款 0
6 暂付款—预付货款 1213 预付账款 0
7 104 暂付款—其他应收款 1215 其他应收款 0
103 有价证券
8 105 库存材料—属政府倾备物 1801 政府储备物资 0
9 105 库存材料—属单位自有材料 1301 存货 0
106 固定资产—不达新标准的
10 固定资产—达到新标准的 1501 固定资产 0
11 固定资产—属公共基础设施 1802 公共基础设施 0
12 固定资产—属于无形资产的 1601 无形资产 0
1511 在建工程
二、负债类
13 201 应缴预算款 2001 应缴财政款 0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14 203 暂存款—属财政性资金 2101 应缴税费 0
15 暂存款—属货款部分 2301 应付账款 0
暂存款—属政府补贴款 2302 应付政府补贴款 0
16 暂存款—属长期应付款 2305 长期应付款 0
17 暂存款—属受托代理债 2401 受托代理负债 0
18 暂存款—其他部分 2901 其他应付款 0
19 203 暂存款—职工薪酬部分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0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三、净资产类
20 303 结余—属财政拔款结转 3001 财政拨款结转 0
21 结余—属财政拔款结余 3002 财政拨款结余 0
22 结余—属其他资金结余 3101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0
3501 资产基金 0
23 303 结余—属于预付货款的 350101 预付款项 0
24 303 结余—属政府倾备物资的 350151 政府储备物资 0
25 303 结余—属于存货资产的 350111 存货 0
26 301 固定基金—不达标固定资产
27 301 固定基金—达标准固定资产 350121 固定资产 0
28 301 固定基金—无形资产基金 350141 无形资产 0
29 301 固定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350152 公共基础设施 0
350131 在建工程
30 3502 待偿债净资产
资产负债表 表三
编制单位: 2014年1 月 1 日 单位:元
资 产 过渡表二 过渡表一 年初
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过渡表二 过渡表一 年初
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库存现金 0 0 0 应缴财政款 0 0 0
银行存款 0 0 0 应缴税费 0 0 0
财政应返还额度 0 0 0 应付职工薪酬 0 0 0
应收账款 0 0 0 应付账款 0 0 0
预付账款 0 0 应付政府补贴款 0 0
其他应收款 0 0 0 其他应付款 0 0 0
存货 0 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 0
流动资产合计 0 0 0 流动负债合计 0 0 0
固定资产 0 0 0 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原价 0 0 0 长期应付款 0 0 0
减:累计折旧 0 0 0 受托代理负债 0 0
在建工程 0 0 0 负债合计 0 0 0
无形资产 0 0 0
无形资产原价 0 0
减:累计摊销 0 0
待处理财产损溢 0 0 0 财政拨款结转 0 0 0
政府储备物资 0 0 财政拨款结余 0 0 0
公共基础设施 0 0 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0 0 0
公共基础设施原价 0 0 其中:项目结转
减:公共设施累计折旧 0 0 资产基金 0 0 0
公共设施在建工程 0 0 待偿债净资产 0 0 0
受托代理资产 0 0 净资产合计 0 0 0
资产总计 0 0 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0 0 0
作者:黄德祥 刘经济 单位:冷水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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