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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强做大战略中实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

摘要:中注协推动指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工作回顾。

200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四代会”提出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这一战略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及行业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作为一个体系实施。
针对中注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反映的意见建议,本文专题就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从方向指引、业务拓展、政策扶持、人才培养、技术支持及宣传推广等六个方面,对中注协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方面所做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同时还逐一省份整理征集了各地推动指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的工作做法,旨在以此为基础,不断深化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工作,支持指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实现转型发展和提升。
现予编发,供参考。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目 录



一、方向上,指引中小所做精做专 2
二、业务上,鼓励中小所拓展新领域 6
三、政策上,扶持中小所做精做专 9
四、人才上,培养中小所骨干精英 13
五、技术上,支持中小所提升技能 15
六、宣传上,推广中小所实践经验 16
附件:各地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工作概览 20









在做强做大战略中实现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
—中注协推动指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工作回顾

2006年,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四代会”提出了包括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三大战略”。2010年,中注协“五代会”进一步确立“五大战略”,将新业务拓展和行业信息化纳入行业发展战略体系。
行业发展“五大战略”之一的做强做大战略作为一个体系,包含三方面:即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中小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小所”)做精做专以及事务所走出去。近年来,中注协在大力推动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和事务所走出去的同时,为推动和指导中小所做精做专,从方向指引、业务拓展、政策扶持、人才培养、技术支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推动、引导和帮助,与此同时,指导协同地方注协具体开展工作,特别是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以来,中小所已成为拓展新业务领域的生力军,一批中小所做精做专蔚为热潮。
一、方向上,指引中小所做精做专
(一)提出发展思路,引导中小所做精做专。
为落实“四代会”确立的“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中注协于2007年5月发布了《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会协[2007]33号),全面启动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做强做大战略。《意见》系统阐述了做强做大的总体目标、核心内容和具体途径,指出“在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同时,要加强对中小事务所的服务”,首次提出了引导中小所规范发展和做精做专的发展思路。
(二)发布指导意见,规范中小所做精做专。
2008年12月,中注协发布《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会协[2008]98号)。《意见》作为行业做强做大战略体系的配套文件,首次针对中小所规范和发展出台专门综合性文件,旨在规范中小所发展,优化行业大中小事务所发展结构,指导中小所发展定位,推动中小所做精做专。
《意见》全面阐述了规范和发展中小所的必要性,提出了规范和发展中小所的总体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共计5项、20条。《意见》指出,中国企业发展规模多元化和服务需求多样化,需要众多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中小所;面对数量大、规模小、种类多的广大中小企业,也需要中小所能够提供特色服务;为适应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更需要中小所规范管理、创新发展。《意见》特别提出“要用5-10年的时间,打造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专、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小事务所群体”的发展目标,并从“提高执业规范化水平、开拓全面持续发展之路、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三方面明确了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制定行业规划,指导中小所做精做专。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务院办公厅首次转发的关系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战略的重要文件。《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和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鼓励中型事务所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方面提升和发展,促进中型事务所健康发展;鼓励小型事务所要突出服务特色,重在做精做专,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要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
2010年2月,中注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会协[2010]13号),其中,在支持和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措施,指出要通过研究组建“中小事务所发展委员会”、制定“中小事务所管理实务指南”,加强对中小所发展的指导,并在审计程序及电子化审计辅助工具等方面加大对中小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开发中小所综合评价体系,引导中小所做好市场定位。从2010年开始,31个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含深圳市)办公厅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也陆续出台了本地区的“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促进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从政策扶持、执业环境、行业监管、内部治理、人才培养、组织领导等多方面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中注协“五代会”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2010年中注协开始制定行业“十二五”期内发展规划;2011年9月,《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规划》围绕实施行业发展五大战略,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十大发展目标和十二项主要任务。《规划》中强调“坚持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推动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相协调”,并首次在推动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之外,对中小所做精做专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到2015年,培养发展200家左右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鉴证咨询;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支持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鉴证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已有29家地方注协制定并发布了本地区的行业“十二五”规划。
(四)明确多方职责,推动中小所做精做专。
2010年7月,针对我国小型事务所数量多、分布广、差异大的特点,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3号),旨在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鼓励小型事务所做精做专,构建大中小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规定》鼓励各省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强交流,采用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同时,鼓励小型事务所要主动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收费,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市场定位、突出专业服务特色,深化专项领域服务,积极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努力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面向‘三农’、面向基层”的主体力量。
二、业务上,鼓励中小所拓展新领域
(一)出台指导意见和规划,指导业务拓展重点领域。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历了从政府指定业务阶段、法定业务阶段到自主开拓的三个阶段,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对象不断扩大。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全行业业务收入增幅降至历史最低点2.5%。业务范围窄、品种单一、服务产品低端、结构不合理、市场拓展能力不足,成为影响中小所发展的主要瓶颈,相关政府部门及注协也一直致力于引导中小所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早在2006年中注协就启动了中小所做精做专研究工作,在2007年中注协发布的做强做大意见中,就已提出鼓励事务所多元化发展,开发内部控制鉴证、企业估值、税务鉴证与咨询、司法会计鉴证、破产清算管理、财务咨询、管理咨询、战略筹划等业务。
在《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中提出,鼓励中小所“以资本验证、财务报表审计、税务鉴证与咨询、资产和负债的估价、代理记账、管理咨询等为基础,大力开拓破产案件管理、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业务。”
国办56号文中提出,支持中型事务所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支持小型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代理记账业务。
“十二五”规划将事务所业务范围进一步细化,从“推动服务结构调整优化、拓展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服务、提高新业务信息技术含量、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四大方面,鼓励事务所全方位拓展业务领域。在持续拓展和做强做精核心业务、巩固和深化传统业务的同时,鼓励事务所丰富其他审计鉴证服务和非审计业务,引导中小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持,提供投资引导、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积极参与‘三农’投资与绩效的审计鉴证服务”。通过扶持引导,“使中型事务所能够为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面向‘三农’、面向基层提供优质会计审计服务的主体力量”。
近年来,中注协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方面,推动业务拓展政策出台,先后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会协[2008]83号)、《关于进一步及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会协[2010]5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等,有力地支持了中小所新业务领域开发工作。
(二)发布业务指导目录,全方位梳理服务项目。
2010年5月,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首次对注册会计师服务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梳理,目录涵盖业务项目共计11大类262项,包括鉴证业务158项、相关服务业务104项。业务指导目录中3/5左右的业务项目主要针对中小所,业务内容既包括审计业务,也包括非审计业务;既包括依法已经开展的业务,也包括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新业务和潜在业务。
2011年12月发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目录涵盖业务项目共计11大类289项,包括鉴证业务180项,相关服务业务109项;在新增的27项项目中,包括鉴证业务22项,相关服务业务5项,主要涉及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发文规定的新业务项目,特别是示范基地拓展的新业务项目。
2013年,在原有基础上重新修订和补充,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3年—2014年)》,目录涵盖业务项目共计13大类424项,包括鉴证业务279项,相关服务业务145项;在新增的135项项目中,包括鉴证业务99项,相关服务业务36项。新增项目主要来源四个方面:一是跟进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的改革、新修订和颁布的法规、制度要求,补充和完善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服务项目;二是跟进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新增公共预算资金的专项审计项目;三是跟进信息化发展,在相关服务业务中把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服务独立列示,增大注册会计师高附加值的服务业务;四是归纳提炼全国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中出现的具有创新性和综合性的业务。
(三)组织认领新业务项目,确定工作重点。
从2009年开始,中注协组织地方注协结合本地发展实际认领重点由本地推动的新业务拓展项目。
2010年,组织各地认领确定了29类、115项重点推动新业务项目,包括四川的总部金融基地会计服务、云南的服务桥头堡建设、北京的区域战略咨询、山东的安全生产鉴证咨询等。2010年7月发布《关于印发<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的通知》(会协[2010]52号),公布了各地认领的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涉及政府部门地区发展战略咨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化教育改革、科技投入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咨询、财政投资绩效评价、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服务等各个方面。2013年,中注协组织各地总结了认领项目的开发情况,形成《各地新业务拓展认领项目总结及提出新认领项目情况》的报告,印发各地参考。报告显示,从项目完成效果上看,财政投资绩效评价、海关稽核查、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审和农村财务公开等认领项目完成较好。
2013年3月,组织各地认领确定了18类、85项重点推动新业务项目,其中2010年认领项目转入新认领拓展项目的有17项,占总数的20%。新认领项目中,绝大多数属于新领域的审计鉴证业务。业务项目包括北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持审计、天津和江西的小额贷款公司年报审计、山西和云南的内部控制审计咨询、湖北和湖南的尽职调查服务、江苏的转移定价咨询等,反映各地事务所和地方注协在开发和扶持中小所拓展业务工作上的努力和成果。
三、政策上,扶持中小所做精做专
(一)制定新业务拓展工作方案,积极开发业务新领域。
2010年初,中注协全面启动新业务拓展工作。同年2月,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0号),指导各地开展新业务拓展工作,提出了拓展事务所新业务领域的必要性和工作目标,并提出7项、22条具体工作措施。
201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协[2011]64号),将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一年多形成的做法经验、工作思路、工作机制、措施办法上升到了更高的制度层面。《实施意见》提出了要拓展“审计鉴证服务、非审计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专业服务、保障国家行业区域发展重点布局支持服务”的重要任务,均涵盖了中小所的业务领域;同时也明确了各地方注协的纽带作用和贯彻落实的主体地位,强调了以事务所和广大会员为实施主体。针对新业务拓展工作,部分地方注协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二)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提供经费奖励引导。
2012年6月,中注协在新发布的《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协[2012]164号)中提出了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包括中小所在内的多元化经营的政策奖励办法,对在全国首次开发承接“一特三高”业务,取得较好社会效应和行业业务拓展带动示范作用的,经申请认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扶持对象包括中小所。
在中小所新业务拓展政策扶持方面,中注协早在2010年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中提出,各地方注协要研究出台新业务拓展鼓励和支持措施,包括奖励等措施,对成功推动新业务试点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的,给予一定奖励;省级注协积极协调所在地政府(部门)将会计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措施体系,包括各类财税支持和奖励措施。
(三)创建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搭建服务需求对接平台。
2010年8月13日创建了第一批3个示范基地(包括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广西中国—东盟会计服务出口和北京金融街金融产业会计服务),2011年中注协陆续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为统筹做好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协调示范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商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
从2010年8月起,中注协携同省级注协与地方财政厅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合作,先后创建了10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3个试点项目,几乎都有针对中小所的业务项目,且提供服务的事务所一多半为中小所,具体如下:
——北京金融街金融产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为参与金融机构服务和跟随金融机构走出去,涵盖大中小型事务所。
——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12项,基本都有针对中小所,如中小企业创业顾问、企业社保缴交稽核、小微金融企业服务外包等;提供服务的事务所43家,其中中小所36家,占总数的84%。
——中国—东盟自贸区会计服务出口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2项,包括越南企业成本规划设计和东盟会计出口服务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事务所5家,均为中小所。
——天津滨海新区产业转型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2项,包括大港油田等石油石化企业鉴证与咨询服务和企业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提供服务的事务所17家,均为中小所。
——云南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1项,为提供云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分析报告;提供服务的事务所4家。
——上海浦东新区综合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7项,包括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大芦线航道整治动拆迁审计、申嘉湖高速南汇段前期费用审计、宜山路改造动拆迁跟踪审计、上海自然博物馆新馆财务监理和上海仁济医院南院财务监理;提供服务的事务所47家,其中中小所35家,占总数的72%。
——深圳海关稽查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协助海关开展验证稽查、专项稽查、常规稽查等业务;提供服务的事务所12家,其中中小所9家,占总数的75%。
——福建平潭海峡西岸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3项,包括平潭潭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预算审核、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验资和年度报表审计、咨询及所得税汇算服务;提供服务的事务所13家,其中中小所10家,占总数的77%。
——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4项,涵盖工程监理、资质认定与研发费用审计、财务外包服务等;提供服务的事务所31家,其中中小所28家,占总数的90%。
—武汉•中国光谷自主创新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3项,包括为驻区企业采购会计服务和高端财务人员培训等;提供服务的事务所8家,其中中小所6家,占总数75%。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会计服务试点项目: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1项,为对河北省的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审核;提供服务的事务所25家,均为中小所。
—河北省南和县农村财务公开会计服务试点项目: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5项,包括涉农企业专项审计、农村财务公开审计和农村财务规范管理等;提供服务的事务所2家,均为中小所。
——云南瑞丽国家重点开发试验区会计服务试点项目:重点拓展的新业务项目5项,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提供区域发展战略咨询服务、产业转移投资引导服务、边境经贸专业服务、会计代理服务,并推荐行业优秀专业人士到政府部门挂职实践。
四、人才上,培养中小所骨干精英
(一)制定人才规划,明确中小所人才培养目标。
2011年12月,中注协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了五年内培养350名领军人才、600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500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的发展目标,阐述了行业人才建设的八项主要举措和四项重点工程。截至目前,已有21家地方注协制定并发布了本地区的行业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2家地方注协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为包括中小所在内的人才培养指明方向。
(二)加强组织培训,着力培养中小所业务骨干。
2011以来,中注协围绕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新业务拓展”举办多次专题培训,内容涉及企业并购、税收法规、内部控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H股审计实务、金融市场与金融会计准则等。
2011年,中注协举办远程培训班4期,专项培训4期,委托北京、上海、厦门3家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会院)举办面授培训班40期,全年共举办培训班48期,内容包括新审计执业准则、新业务拓展、H股审计、金融企业审计、税收法规、企业并购重组审计等。其中,围绕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战略,通过远程教育平台,举办了以“注册会计师新业务拓展—医院审计”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到3124人次。
2012年,中注协举办远程培训班4期,委托北京、上海、厦门3家会院举办面授培训班38期,全年共举办培训班42期,内容包括行业信息化建设、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新业务拓展和品牌建设等。其中针对中小所的培训班共12期、培训12757人次。具体包括:信息化建设培训班2期、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实务2期、新业务拓展培训班4期,累计培训人数11993人次。另外,为支援西部省份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西部地区事务所的业务水平,到西部举办面授班5期,分别为:审计准则实务提高培训班(宁夏)、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审计培训班(内蒙古) 、新审计准则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培训班(新疆)、新业务拓展培训班(甘肃)和税务业务培训班(云南),累计培训人数1096人次。
2013年,中注协计划举办远程培训班4期(重点将主会场安排在西部地区),委托北京、上海、厦门3家会院举办面授培训班40期,全年共计划举办培训班44期,内容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金融审计、行业信息化建设、新业务拓展等,预计培训人数达到24000人左右。培训计划重点加大了对中小所的支持力度,除继续举办“西部班”外,尝试委托3家会院各举办1期中小所培训班,并承担部分费用。其中针对中小所的有:小企业审计培训班2期、审计实务培训班(中小所试点)2期、新业务拓展培训班(西部)2期、会计与审计准则专题培训班(西部)1期、税务业务培训班(西部)1期。
五、技术上,支持中小所提升技能
(一)编制中小所业务指南,提升准则执行力。
为了加强对中小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指导,增强审计准则的操作性,2008年11月,中注协发布了《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2012年,结合新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以及小型企业审计的实践经验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重新梳理和修订一些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并于2013年3月正式发布《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使之更加科学简便、易于操作。
截至目前,部分地方注协针对中小企业和中小所专门制定了工作底稿指引、质量控制制度指引和内部治理指引等,并成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联盟”等进一步指导中小所做精做专。
(二)发布专项业务指引,指导新业务承接。
2010年1月,中注协下发《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10]5号),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高审计鉴证和专业咨询水平。2011年1月,中注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医院会计制度等,制定并发布《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2011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强化对基金会外部独立审计的要求。2012年11月,中注协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制定并发布《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专项信息审核业务进行了规范。
2012年,中注协跟踪高校会计制度的修订进程,开始组织起草《高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六、宣传上,推广中小所实践经验
(一)举办多次论坛,探讨行业发展战略。
2009年7月,在“第三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举办期间,中注协应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共同承办了主题为“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会计服务分论坛。来自商务部服务贸易司、香港会计师公会、江苏、福建、山东、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团以及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共计70余家单位的代表参加,共同交流两地会计服务业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搭建合作平台,推动两地会计服务业的共同发展。
2009年12月,中注协举办“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交流促进会”。来自北京金融街商会、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地方协会以及部分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代表等140余人参加,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进行了交流,涉及的新业务领域包括金融业会计服务、工业园区会计外包、公司秘书、反倾销咨询、财务总监外包等领域。
2010年8月,中注协以“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 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题举办了第四届注册会计师论坛,中央部委、大型国企、地方政府、执业界、学术界等代表260余人参加,围绕“政府管理改革与会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与会计服务”、“企业‘走出去’与会计服务”等交流经验、探讨行业发展,24位业内外专家参与研讨献计,《人民日版》专版予以报道。
(二)创建新业务拓展网页,交流经验做法。
2010年7月,设计开通新业务拓展网页,及时发布行业动态、要闻、媒体报道及重要政策文件等,累计发布千余条,刊载理论研究文稿80余篇,新业务交流文章、有奖征文等实务经验文稿50余篇,宣传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新业务拓展的做法和经验,研究与探讨中小所在开展新业务过程中面临的瓶颈、问题及解决思路。
(三)编印新业务拓展丛书,宣传行业政策思路。
2010年,自确立新业务拓展战略以来,中注协陆续编印了一系列丛书,包括:《新业务拓展战略:政策、理论与实践》、《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版、2012年版)、《拓展新业务领域 服务国家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背景、做法、成效及思路》、《新业务拓展战略文件汇编》、《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第四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服务业合作分论坛嘉宾代表演讲稿专辑》、《注册会计师行业与中国经济共成长—第四届注册会计师论坛专辑》、《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苏州座谈会发言汇编》、《“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 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论坛专辑》、《“上海市政府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文稿专辑》、《拓展新业务 服务桥头堡—云南注册会计师论坛专辑》、《加快拓展行新业务领域 服务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山西注册会计师论坛专辑》等,印发《行业发展研究资料》进行广为宣传推介。
(四)组织有奖征文活动,鼓励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2010年下半年,中注协启动“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奖征文活动,共收到稿件186篇,2011年下半年最终选出59篇获奖征文,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9名。在获奖征文中,大型事务所13篇、中小所38篇、院校5篇、注协2篇、政府机构1篇,其中中小所占比64%。获奖征文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中国会计报》、中国会计视野网站进行了刊登宣传。
(五)举行岗位能手大赛,展示优秀人才先优风采。
2011年下半年,为巩固和扩大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成果,带动行业提升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中注协组织开展了“十大类岗位能手大赛”,参赛选手61名,其中42名来自中小所,占总数的69%;总决赛参赛选手12名,其中9名来自中小所,占总数的75%;总决赛获奖选手10名,其中7名来自中小所,占总数的70%。中小所参赛项目范围涉及海关审计鉴证、物业小区审计、碳减排服务、企业信息化咨询、转让定价咨询、私募股权投资财务尽职调查、民生项目审计咨询、拆迁补偿审计、中小企业财务资源整合服务、清产核资促“村改居”、农村财务收支审计等领域,充分展示了他们在拓展新业务领域第一线致力于做精做专做优的努力和风采。

附件:各地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工作概览




附件:

各地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工作概览

(一)北京
政府部门:
2010年9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未来5年中小所的发展目标,要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逐步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纳入本市商务服务业政策支持范围。
注协:
2009年12月,北京注协组织编写并发布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指引》,进一步规范中小所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对贯穿于中小所执业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规范,通过细化部分重要控制环节,提供参考格式样本,力求贴近中小所的操作。
2010年7月,北京注协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企业会计服务外包基地、地方政府战略咨询服务、市总工会购买专业服务项目、保险公估、经纪和代理机构鉴证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和专项审计”等5个项目作为重点推动的新业务项目;2013年3月,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5项,分别为:社会团体财务报表审计、民办学校年报审计、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持明细表审计、司法鉴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持审计。
2010年8月,中注协携同北京注协与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共同创建“北京金融街产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定期组织金融产业发展高端研讨活动,就金融机构发展重大问题形成研究报告,包括内部治理、风险控制、海外并购、市场开发、业务拓展、竞争能力等领域;就国内外金融业有关发展战略、深层论题、热点问题,举办论坛、研讨会等;对金融街的金融业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并提供综合分析报告,为驻区金融机构的发展和海外扩展提供信息服务和专业支持。
2011年1月,落实行业信息化战略,由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工作底稿编制指南自主研制适合较小规模事务所中小型审计项目使用的审计工作系统,在行业内推介,供事务所自由选择。
2011年5月,北京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港签署“建立京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联盟合作意向书”;推动京港两地注册会计师行业进一步加深合作,搭建起中小所合作平台,实现两地中小所互利双赢。
2011年10月,北京注协发布《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回顾了“十一五”期间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主要形势、提出未来五年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培育发展50家左右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服务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鉴证咨询;推动指导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重点支持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鉴证咨询服务,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面向‘三农’、面向基层、面向个人提供优质会计、审计、咨询服务的主体力量。”
2012年2月,成立“北京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联盟”,探索中小所做强做精做专“走出去”。
(二)天津
地方政府:
2010年8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中小所未来5年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扶持措施。鼓励中小所突出服务特色,重在做精做专,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在资本验证、财务咨询、代理记账、涉税鉴证与咨询、市场调查、农村财务公开等专项领域积极发展;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多元化专业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村账乡管”等代理记账和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业务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注协:
2010年,天津注协制定并发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工作方案》,明确未来五年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
2010年7月,天津注协认领“财政投资评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3个项目作为重点推动的新业务项目。2013年3月,认领“财政投资评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和小额贷款公司年报审计”3个项目作为重点推动的新业务项目。
2011年4月,天津注协发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6项基本原则、7大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在扶持中小所方面,提出要“培育形成1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在业务方面,鼓励“中小所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引导中小所积极开发财务总监外包、代理记账、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2010年11月,中注协携同天津注协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滨海新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合作框架协议》,创建“滨海新区产业转型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示范基地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会计服务,为企业提供会计审计、战略咨询、企业风险控制、企业内控咨询、合并收购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调整投资重点和发展方向,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三)河北
地方政府:
2010年3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提出4项总体目标和7项政策扶持措施。《意见》提出:“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好做优,到2015年,我省力争有3-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全国百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达到10家以上”、“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代理、管理咨询服务的模式和机制”、“自2010年1月1日起,河北省内各公司制企业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争用5年的时间,将省内各医院、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
从2011年开始,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将注册会计师纳入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建立中介库,选拔30家中小事务所参与预算专项资金重点评价工作。2012和201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25个,资金达30亿元。
注协:
2007年2月,河北注协制定《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
2008年,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事务所通过合并重组做强做大。协助河北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三所合并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延续等合并重组后续工作;支持光华所实现第二步合并重组,协助做好吸收合并保定大雁、邢台华信及北京中财信事务所的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并促成了河北天勤与河北中正信、唐山大众、衡水金正及河北金诚与承德正元、保定中鑫、河北华狮所的合并。2009年、2010年,分别有两家合并重组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入围全国百强,做强做大战略初见成效。
2008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每年对申请认定的企业进行审核评定。制定了《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对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在具体工作方案和检查方案指导下开展工作。河北注协与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合作举办培训班,推荐选拔事务所,考核监督事务所工作质量。从2008年开始截止到2013年5月,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825家,开展高新认专项审计工作的事务所达120家。
2009年,河北注协制定了《关于新时期推进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从政策扶持、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拓展、事务所的业务转型升级、行业人才培养等6个方面提出了15条举措。
2010年7月,河北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服务、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民办学校年报审计。2013年3月,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医院财政补助专项审核、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民办学校年报审计。
2010年11月,中注协携同河北注协与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共同创建“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会计服务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检查的理论和实践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自2011年起,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检查,每年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事务所参与和承担监督检查任务,对项目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2012年4月,河北注协印发了《注册会计师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工作指引(试行)》,规范验收审计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2011年1月,河北省南和县人民政府与河北注协共同创建“农村财务公开会计服务试点项目”。旨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小所业务拓展。试点项目配合开展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基层会计人员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会计法规、经济合同、企业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农村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就农村专项资金使用、乡镇企业管理、乡村财务会计规范化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注册会计师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在项目投资决策、投资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专项财政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监督等方面引入会计服务职能。
2012年3月,河北注协印发《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6项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事务所和分所达到10家以上;培育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龙头事务所10-15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骨干事务所30-35家,年收入300万以上事务所50-60家。”
(四)山西
地方政府:
2010年1月,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医院、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度起,医院、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予受理。为此,省注协还专门举办了非营利组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培训班。
2010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推动支持事务所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鼓励小型事务所在认真做好财务审计、代理记账、税务代理、申报纳税、代理秘书、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鉴证和咨询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提供“村账乡管”、“乡财县管”相关会计服务。
注协:
2009年,山西注协印发了《推动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并做强做大的意见》,提出推动中小所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2010年7月,山西注协认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和基金会年报审计”3项新业务领域重点推动项目;2013年3月,山西注协认领“海关稽查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咨询”3项新业务领域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9月,山西注协印发《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综合性指导意见》,提出“积极进取,推动自身做大做强、做精做专;优化服务结构,实现业务多元化”,支持中小所“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2011年10月,山西注协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推动中小所做精做专的目标和扶持措施,广泛搭建服务平台,全面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五)内蒙古
地方政府:
201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提出“调整规模,优化结构;拓展执业领域,扩大执业范围;打破行政壁垒,改善执业环境;强化人才培养,提高执业水平”4项目标和6项措施,要求“企业在年终办理年检、申报纳税等相关事项时,及时向主管机关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将各类医院、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在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设计、并购重组中的决策咨询、专项审计、司法鉴定、业绩评价、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分析等经济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和利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优势,促进和提高行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效能,以推动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拓展和升级”等。
注协:
2010年7月,内蒙古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财政投资评审、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和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2013年3月,认领“企业能效审计、外商投资企业代办外汇年检信息申报和经营业绩和薪酬执行情况审计”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12月,内蒙古注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6项目标,要统筹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广泛开发市场需求、全面拓展业务领域。在中小所方面提出,力争通过五年时间,“积极培育1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突出服务特色,使其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和‘三农’、‘三牧’领域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指导中型事务所能够为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中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引导中小事务所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牧区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积极支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农牧业产业化、农村、牧区城镇化提供投资引导、方案策划、理财记账、管理咨询等服务。”
(六)辽宁
地方政府:
2010年6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快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九项措施。
注协:
2010年7月,辽宁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011年5月,辽宁注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32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在业务拓展方面,提出在持续拓展和做精核心业务的同时,研究推介新型业务、挖掘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服务、开展对农村财务建设的支持服务。
2011年11月,中注协携同辽宁注协与沈阳市政府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创建“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围绕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改革,为试验区规划建设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包括重点项目工程监理和财务审计;产业集群金融后台服务和财务外包服务、市场调查、财务顾问;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专项审计、内部控制、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参与沈阳市(区)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沈阳经济区政府决策的智库;参与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结合过程中业绩评价、投资决策等各环节的推广和应用;在企业研究制订整体战略规划、信息系统规划、人力资源规划、物流系统规划、营销策略规划等方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进而全方位支持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转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011年12月,辽宁注协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着力培育20家左右、能够走向全国、为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2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推进行业在新业务开发、拓展和服务方面有重大突破”、“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省内知名的中小事务所”。在业务方面,鼓励事务所“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节能减排、破产管理、司法会计、投资绩效评价、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领域鉴证业务;引导中小所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2011年,针对小型及微型事务所内部治理和管理的特点,辽宁注协制定《小型事务所及微型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治理指引》,帮助中小所提高抗风险意识和促进防风险体系的建设。
(七)吉林
地方政府:
2010年5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行业未来发展的三项主要目标,并从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诚信建设和强化组织领导四方面强化落实。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省事务所格局由“小、弱、散”向“大、强、合”转变。在业务领域,鼓励事务所“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财务代理、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新的业务领域延伸,不断提高财务策划、管理咨询等非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注协:
2009年12月,吉林注协积极探索和总结中小所发展规律,引导事务所树立“品牌化”经营理念,制定发布了《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指南》,提出制度规则共计23项,引导中小所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质量控制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实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
2010年7月,吉林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和司法鉴定。2013年3月,认领“预算支出绩效审计、基建工程决算审核和司法会计鉴定”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11月,吉林注协发布《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确定了全省行业九大发展目标和九项具体措施。今后5年内,“培育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达到20家”、“着力培育5家左右在执业网络、服务能力、收入规模和市场影响等方面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事务所”、“重点扶持至少2家本土品牌事务所进入全国百强行列”、“培育发展10家中型事务所,重点为大中型企事业提供财务审计和鉴证咨询服务;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为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提供专业服务。”
2011年,吉林注协研究拟定《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提出“以国家继续加大支持东北振兴为契机,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服务,继续推进外汇收支情况审核、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和司法鉴定三项工作”、“主动协调,积极引导事务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和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和机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积极探索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东北亚区域国际合作提供投资与贸易会计服务”、“积极协调财政、卫生和教育等政府部门出台鼓励支持事务所新业务拓展的政策措施。”
(八)黑龙江
地方政府:
2010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四大目标和五项措施。
注协:
2008年,黑龙江注协制定《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以及《省财政厅关于推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年7月,黑龙江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2013年3月,认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审计、小金库专项审计和事业单位登记验资专项审计”3项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黑龙江注协印发《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审计的非营利组织和财务报表的范围,确定实施审计事务所的条件,规定实施审计的规程和出具报告的时限,提出使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支付审计费用的相关要求。
2012年,黑龙江注协印发《关于对医院及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风险提示》。规定承办非营利组织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要在接受统一业务培训后方可进行审计,要求各有关事务所必须按照审计准则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关注重大风险领域,完善工作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工作底稿。
2012年2月,黑龙江注协印发《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五项发展目标、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十二五”期间,“指导8-10家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提高专业服务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竞争能力,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逐步发展成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并把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实、做大、做强”、“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积极扩大咨询服务领域,使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中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社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力量。”
(九)上海
地方政府:
2010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总体布局、服务领域、执业环境、从业人员、人才结构提出五大发展目标。《通知》指出,要“重点扶持15-20家左右内部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形成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引导和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向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方向发展”、“在继续做好传统审计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高端业务、跨区域业务、境外业务和非审计业务的比重。”
2010年,上海市财政局陆续推出《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暂行办法》、《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等政策,创造性地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事务所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市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实施审计,这一做法,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注协:
2010年7月,上海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4项,分别为:破产顾问服务、托管与接管人服务,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资信调查与社保工作总额专项审计。2013年3月,认领“行政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和海关稽查”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0年底至2011年,上海注协组织编写了《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指引(试行)》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底稿(试行)》。
2011年4月,中注协携同上海注协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共同建立“上海浦东新区综合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积极组织事务所参与上海金融、航运等“四个中心”建设,参与浦东新区重大功能性项目的投资监理和财务复审;参与高科技园区的金融后台服务和外包服务;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与研发费用审计;为中小企业改制和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提供审计鉴证服务;推介有能力的事务所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审计鉴证和咨询服务;引导支持事务所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规划建设;组织事务所就上海经济转型战略、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业总体布局与会计服务发展的相关领域,如发展投资咨询、企业风险控制、企业内控咨询、合并收购等问题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政策建议;拓展新兴会计服务领域,特别是金融、航运和国际贸易领域,以及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参与政府基建和财政监督与财务管理的政府购买服务业务。
2011年,上海注协单独编写《上海市医院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与部门决算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试行)》,组织编写《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专项鉴证工作底稿参考格式(2011试行版)》。
2012年,上海注协发布《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审议稿)。《规划》指出,支持事务所在巩固法定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兴业务,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如“在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部门财政决算报表审计、政府部门有关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评审立项、支出绩效评价、财务会计培训和政策法规咨询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方面,努力发挥积极作用”;逐步扩大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覆盖面。
(十)江苏
地方政府:
2010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未来5年,争取有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全国前200强”、“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和业务创新进一步加快”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四项措施。
注协:
2007年,为鼓励全省事务所做大做强,江苏注协拟制江苏省《关于鼓励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若干实施意见》,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政策规划、监督服务、综合评价等有效手段,引导市场对大所强所的服务选择,帮助和指导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出去。
2007年,江苏注协制定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全省400多家事务所全部进行了综合评价排名。
2010年,江苏注协配合省财政厅会计处拟定《关于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提出今后5年内行业发展六大目标:“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业务创新进一步加快”、“执业环境明显改善”、“组织形式与内部治理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并出台支持事务所做强做大、改善事务所执业环境、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等具体措施。
2010年7月,江苏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基地、转移定价咨询和司法鉴定。2013年3月,继续认领上述3项作为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0年8月,中注协携同江苏注协与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创建“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主要提供五类会计外包服务,即:为新设、初创企业提供虚拟注册、商务托管、会计代理、税务代理、薪酬代理和其他一揽子专业服务支持方案;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外包、税务代理、尽职调查、管理咨询、内控设计等专业服务;接受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为园区中小企业上市提供财务融资方案;为政府部门提供项目评审、资金监督、支出评价等专业外包服务;为跨国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提供内部核算、外包人才培训等服务。示范基地制定了《新业务试点方案》、《秘书服务管理规程、操作规范、收费管理办法、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税务代理记账业务操作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中介机构拓展新业务。
2011年8月,江苏注协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发展目标,提出具体政策措施。文件中提出,“要经过5年的努力,通过实质性重组联合和特殊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的实施,使我省有1-2家事务所进入全国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鼓励外省市事务所在我省分所的发展,不断提高江苏分所的业务收入在总所中的比重,重点培育3-5家江苏分所逐步成为其总所在华东的地区总部;对省内综合评价排名前50家中的中小事务所,选择其中人才储备足、专业技术强、富有开拓进取精神的20-30家事务所进行重点培育,使其成为省内知名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
2011年12月,江苏注协出台《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按事务所收入、人力资源、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与职业道德、党建5大类26项指标对事务所进行打分,将事务所分为A、B两类。综合反映与评价事务所整体发展水平,加强对事务所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2011年12月,江苏注协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暂行办法》,对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以及新业务拓展给予奖励和补助。“鼓励事务所科学发展,在每年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公布后,对在全省综合评价中获得AAAA以上的事务所(包括外省在江苏分所)当年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50%或当年业务收入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的事务所,将其缴纳会费省注协留成较上年增长部分全额返还”、“对从事反映行业新业务拓展方向和重点的新业务项目,特别是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简称‘一特三高’)项目的新业务能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3万元奖励”元并对在人才培养方面有成效的事务所给予1-5万元不等的奖励。
2012年,江苏注协重点围绕对新业务的理解、已经开展的新业务、新业务拓展中遇到的问题、中小所从事新业务拓展的特殊考虑以及新业务拓展的未来展望等五个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小所进行调查,深入了解中小所在新业务拓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从战略定位、人才储备、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内外部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解决思路。
(十一)浙江
地方政府:
2010年10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大型事务所做优做强、中型事务所发展壮大和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的三大目标。在中小所方面,提出“通过5年的努力,推动中型事务所发展壮大,力争有15家以上进入全国200强;推动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使其成为面向中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力量。”在业务拓展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购买力度,除必须由政府审计外,探索将现行的可以实行社会化服务的政府审计业务委托给事务所承担”、“支持事务所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多元化、国际化、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
2012年11月,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事务所对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省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实施审计。
注协:
2008年5月,浙江注协发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做大规模若干事项的指导意见》。之后在深入走访执业机构调查研究的基础后,要求各执业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自我发展、联合合并和设立分所等多种做大做强的途径和方式。
2010年7月,浙江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4项,分别为:农村合作银行年报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反倾销调查服务和司法鉴定。2013年3月,认领“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和破产管理人”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0年,浙江注协组织注册会计师新型业务拓展课题招标,出版《注册会计师新型业务拓展研究文集》和《国际高级审计业务文集》,帮助事务所更好地拓宽业务领域,发展多元化业务,做大会计市场。
2011年11月,浙江注协制定发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未来5年,“着力培育3家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事务所,至少有10家本省事务所迈入国内百强之列;培育形成50家左右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鉴证咨询;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支持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鉴证咨询服务。”
2012年2月,浙江注协制定《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全省前50家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价排名。
2013年5月,浙江注协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银企合作司法保障与企业破产法实施工作情况,并就企业破产法实施与中小企业权益保障的相关知识以问答体编制量身定做的使用手册,“手把手”为企业主、互保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各方主体答疑解惑。
2013年8月,浙江注协联合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在杭州举办了全省事务所开展区域资本市场业务培训班,全省有132家事务所共22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此次培训的目的:一是服务浙江经济,为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为服务平台,为挂牌或拟挂牌企业开展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咨询、财务顾问、涉税鉴证等多元化服务;三是提供业务交流平台,为事务所提供技术支持。
2007年至2013年,为适应行业未来国际化的需要,在省财政厅、省外国专家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省范围内的考试选拔,组织了六期注册会计师高端人才境外培训班,共12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境外业务培训。
(十二)安徽
地方政府:
2010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引导各类事务所要形成各有侧重的服务领域:大型事务所应侧重于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中型事务所应侧重于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小型事务所应侧重于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农村经济组织,提供专项服务。
注协:
2010年7月,安徽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财政投资评审、国家审计委托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与企业绩效评价。2013年3月,认领“企业绩效评价、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及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和企业财务顾问”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0年11月,安徽注协发布《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事务所按综合评价得分划分A、B、C三个等级。
2011年,安徽注协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明确在今后五年内:要进一步拓展行业发展范围,不断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培育5家左右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事务所,15家左右综合能力较强的事务所。发展一批中型所,规范一批小型所,实现行业形成运行规模合理,行业自律机制健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力的市场格局,行业发展结构明显优化。
2012年2月,安徽注协发布《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从政策、资金、业务、荣誉等方面支持行业精英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加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激励全省执业注师攻读学历(位)、取得多种相关执业资格以及开展专业学术研究,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2013年,安徽注协启动行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集办公管理、会员管理、行业党建、培训服务、行业监管、财务管理和综合评价模块为一体的“行业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协会与事务所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以信息化促进行业服务和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工作效率,从而提高我省行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与效能。
2013年,安徽注协发布《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方案》,举办第一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考试,确定了30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2013年8月,安徽注协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鼓励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深化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的扶持政策,通过会费返还、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全省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
2013年9月,安徽注协组织编写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底稿指引(试行)》出版,为更好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奠定基础,引导事务所拓展新业务中注重专业技术标准和加强自我控制建设。
2013年10月,安徽注协出台《注册会计师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参加后续教育以及在执业中受到的奖惩情况进行记录,营造优胜劣汰,惩恶扬善的风气,打造行业诚信文化,提高行业公信力。
(十三)福建
地方政府:
2010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明确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培养1-2家大型事务所、扶持发展5-10家中型事务所、引导一批小型事务所做精做专;对进入全国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0名的事务所给予一定奖励、对重组联合的事务所给予会费免收优惠。
注协:
2009年,福建注协开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具体对策》课题调研。课题对中小所面临的生存环境、分布与规模、执业范围、人员状况以及内部治理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中小所要做大做强、做大做精,必须从生存环境和内部治理两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发展中小所的一些具体措施。
2010年7月,福建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海关稽查鉴证、医院等医疗机构年报审计与公积金专项审计。2013年3月,认领“海关稽查鉴证、高等院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外包”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0年6月,福建注协制定《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7月,根据该暂行办法,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首次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
2012年5月,福建注协发布《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的6项原则、5大目标和9类措施。在中小所方面,提出“培育形成20-3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服务于需求多样化的小型企事业单位,使其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会计审计服务的主体力量”;针对业务拓展,提出要大力开发非审计业务和推动多元化发展,从“提升对服务业发展的高端服务、挖掘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服务和开展对农业农村建设的支持服务”三方面来拓展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服务。
2012年11月,中注协携同福建注协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共同创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西岸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开发建设重大经济决策,提供咨询,可行性评估和决策方案等专业咨询服务;配合实验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为新设和初创小企业提供虚拟注册、商务托管、会计代理、税务策划及代理、薪酬代理和其他一揽子专业服务支持方案的“公司秘书”服务;为实验区中小企业上市提供融资方案;为股权投资机构包括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外包、税务策划及代理、尽职调查、管理咨询、内控设计等外包服务;为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公司在实验区设立功能性总部提供财会、人才和咨询支持服务平台。
(十四)江西
地方政府:
2010年4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从规模结构、组织形式、执业环境、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后5-10年的发展目标,并从政策措施、强化监管、加强治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明确“未来5-10年,要培养2-3家事务所进入全国排名前200强;培养10家左右年收入1000万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以上的省内大型事务所;培养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事务所。”、“推动《公司法》的全面落实,积极开拓卫生、教育机构审计等新业务领域,支持小型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会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
注协:
2007年,江西注协以《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为依据,组织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从事务所的制度建设、职业道德、执业质量、综合管理、队伍建设五方面开展评价,并制定了《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
2010年7月,江西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社会团体财务报表审计、企业破产管理人和财政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其他鉴证。2013年3月,认领“小额贷款公司年报审计、国资委及其监事会委托服务、绩效评价和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4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江西注协多次与民政、卫生、财政等系统主管部门沟通联络,重点协调推动社团审计、医疗机构审计、财政监督鉴证等新业务领域。
2011年6月,江西注协制定发布《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在深入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在中小所方面,提出“培育发展10家左右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以上、内部管理规范的省内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鉴证咨询;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支持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鉴证咨询服务”;在业务方面,支持事务所“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开发承接新兴鉴证业务领域;拓展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专业咨询服务,生产周期、产业发展周期以及企业各个阶段的咨询服务;引导中小所承办工商、海关、会计、税务代理、委托调查、信息咨询等专业业务领域;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持,提供投资引导、发展规划、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
2011年10月,召开新业务拓展交流研讨会,组织新业务拓展岗位能手就土地增值税清算、破产管理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小企业融资、小额贷款公司专项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企业财务总监外包、企业财务顾问、公司秘书服务、创业咨询服务、财政部门内部审计等新业务项目介绍经验、做法和成效。
2013年9月,举办新业务拓展培训班,邀请南昌海关、江西财经大学、事务所有关专家授课,就海关稽查、司法鉴定、村级财务审计等新业务拓展的理念、经验和方法进行讲解,推动新业务拓展战略全面深入实施。
(十五)山东
地方政府:
2010年4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明确未来5年发展目标:“重点培育1-2家年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的大型事务所,争取形成3家左右年业务收入超亿元、30家左右年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中型事务所,抓好小型事务所培育”、“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成为中型事务所或其分所;支持中型事务所为上市公司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服务,为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支持小型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代理记账业务。”
注协:
2010年,山东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咨询、大型企业内控风险管理服务和企业用工合法合规性鉴证。
2011年,山东注协发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今后五年行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一整套有利于支持行业市场拓展和事务所规模发展的相应措施。在中小所业务方面,鼓励事务所“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节能减排、破产管理、司法会计、投资绩效评价、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领域鉴证业务;拓展‘一特三高’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业资源规划(ERP)管理系统流程设计、企业整体税负评价、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咨询服务;引导中小所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持,提供投资引导、发展规划、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
(十六)河南
地方政府:
2010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我省形成5家左右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事务所,30家左右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以及100家左右服务特色突出和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事务所”、“鼓励大型事务所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成员所或分所;促进中型事务所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支持小型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
注协:
2007年,河南注协制定《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并首次开展河南省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
2009年4月,河南注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提出行业发展的远期目标、近期目标和主要任务。鼓励事务所在适度扩张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加大对中小所的专业技术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中小所做精做专做规范。
2010年7月,河南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审计。2013年3月,认领“合同能源管理和尽职调查服务”2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4月,河南省注协与省农开办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拓展业务领域。协议约定,自2011年起,省农开办每年将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事务所参与和承担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和监督检查任务,对项目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
2011年4月,河南注协印发《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暂行办法》。
2011年12月,河南注协发布《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九项主要任务和十项保障措施。在中小所方面,提出“支持中型事务所稳步做精做专。培育形成150家能够为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鉴证、咨询等。鼓励信誉良好、优势突出、成长快速的省内中型事务所重组联合,进入全国综合评价排名前200名”、“引导小型事务所服务健康规范发展。规范发展200家小型事务所,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重点支持小型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通过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注册会计师年度检查、强化行业惩戒等机制,逐步整合、淘汰掉一批长期停滞不前的小型事务所。”
(十七)湖北
地方政府:
2010年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5大目标和5项政策措施。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育1家年业务收入过3亿元的事务所,3家年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事务所,5家年业务收入过5000万元的事务所,10家年业务收入过2000万元的事务所。”
2010年12月,湖北省财政厅发布《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扶优扶强原则,鼓励事务所合并重组,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奖励标准从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注协:
2010年7月,湖北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6项,分别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绩效评价,企业预算管理制度设计,企业重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信息化咨询,企业收购、融资、重组、改制方案咨询。2013年3月,认领“内部控制审计、资产损失专项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效率跟踪评价、尽职调查、财务顾问和并购重组税务服务咨询”6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10月,湖北注协制定发布《关于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定了湖北省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的总体目标:“培育一批专业特色突出、服务角色灵活、能够为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小型事务所,让其成为我省行业做精做专的骨干力量。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全省行业业务收入翻一番,达到20亿元左右”,明确了引导和探索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的路径,并提出了具体措施。
2011年12月,中注协携同湖北注协与武汉市财政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方共同创建“武汉•中国光谷自主创新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服务定位于“自主创新”,并围绕这一定位,为驻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高端服务、为驻区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战略咨询和管理咨询服务、为驻区中小企业生命周期提供支持服务、为驻区大型企业改革发展提供鉴证与咨询服务、为开发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外包服务、为开发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购买服务。
2011年12月,湖北注协发布《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从规模结构、组织形式、执业领域、执业环境、人才培养、行业诚信度和社会认可度六方面提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并将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全方位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作为未来几年工作重点。针对中小所,提出“支持中型事务所做精做专,培育形成15家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中型事务所;引导小所服务方向调整,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对业务精专、质量过硬、市场信誉高的事务所,给予宣传、推介,重点扶持,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有鲜明特色的中小事务所推介平台,让中小所有更多机会接触市场,了解客户需求。”
(十八)湖南
地方政府:
2011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立足于湖南省注会行业中小所为主的发展现状,提出了“重点扶持3-5家进入全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形成1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引导能够为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目标,并提出了拓宽业务市场、优化执业环境、完善扶持政策、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实施人才战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组织领导等七方面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动湖南省中小所发展的思路。
2012年,在湖南省注协的推动下,湖南省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发布了《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规定基金会应当聘用事务所对其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具体包括年度审计、离任和换届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卫生厅发布《建立公立医院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要求湖南省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都应当聘请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湖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财政部门、预算部门、项目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根据需要可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财政综合绩效评价,规定了可参与绩效评价的事务所的条件、选用、付费和工作程序等。
注协:
2010年,湖南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5项,分别为:医院财政补助专项审核、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财政投资评审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
2012年,湖南注协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宣传力度,比如,联合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红网、华声在线等省内权威新闻媒体分别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和省注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实时报道;在《湖南日报》开辟专版,对“湖南省十大优秀注册会计师”和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整版宣传;《湖南会计报》对“湖南省十大优秀注册会计师”进行连续报道。通过与新闻媒体的多次合作,全面、具体地向社会展示行业发展成果,大大提升了行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2年8月,在湖南注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十九)广东
地方政府:
201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52号),提出未来目标:“到2015年,扶持1-2家年收入3亿元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能够跨境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培育2-4家年收入达1亿元以上和4-8家年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一批年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龙头会计师事务所。”
注协:
2008年2月,广东注协制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公开办法》;2012年9月,修订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
2010年7月,广东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4项,分别为:出口企业战略转型咨询、海关稽查鉴证、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2013年3月,认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财政科技经费(课题经费)专项审计和转移定价税制咨询”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12月,广东注协发布《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六大原则和七大发展目标,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强调了四项保障措施。《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扶持2-4家年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和4-8家年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本土大中型事务所;培养造就会计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资质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0人”;在业务方面,“推动中小所深化专业领域服务,成为面向中小规模企事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和社区事业等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鼓励事务所积极拓展新兴业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证、投资决策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全面推动实施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逐步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建立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推动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基金)委托注册会计师绩效评价制度;在深圳‘深圳海关稽查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的经验上,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2013年8月,广东注协出台《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优若干扶持措施》,提出在2013-2015年期间,采取奖励、会费返还等方式,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进入全国或全省综合评价百强的事务所做强做大做优,推动事务所加快转型升级。
(二十)深圳
地方政府:
2010年10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鼓励事务所采用多种科学有效的形式进行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或吸收合并外地同行;允许中小型企业把注册地址设在事务所,鼓励注册会计师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秘书服务;鼓励事务所承接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咨询、并购重组咨询等业务领域。
注协:
2010年7月,深圳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社会团体财务报表审计、海关稽查鉴证和公司秘书服务。2013年3月,认领“内部控制鉴证、保险公司合规审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和公积金专项审计”4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8月,中注协携同深圳注协与深圳海关三方共同创建立“深圳海关稽查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由深圳海关委托事务所承接验证稽查、专项稽查和常规稽查业务。
2011年11月,深圳注协发布《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发展目标:“着力培育2家左右深圳本土事务所成为全国百强事务所、1家深圳本土所成为全国前20强的大型事务所,并具备执行H股审计资格;大力推进总部基地战略,重点支持组建5家左右以深圳为南方区域总部的事务所分所;实质性地推进事务所做精做专战略,培育组建5家左右中小型特色事务所,使其转型成为在企业内控建设、管理咨询、财务调查、代理记账、公司秘书服务、财务总监外包等非传统审计领域的专业品牌服务机构;力争10家左右的事务所在香港与当地事务所成立股份制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10家左右的事务所在深圳与香港事务所组建合作机构或联署办公。”
(二十一)广西
地方政府:
2010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积极推动1-3家事务所成为全国综合排名前10位大型事务所的分所或成员所,或吸引全国综合排名前10事务所总部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分所;重点扶持3-5家事务所进入全国前100;着力培养20-30家能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事务所;引导、规范、发展一批能为广大事业单位、社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小规模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事务所”,并提出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事务所优化整合、做强做大做精。
注协:
2009年11月,广西注协发布《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包括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行业拔尖人才或全国领军人才人数、参政议政与行业建设工作、受表彰情况、受处罚和惩戒情况等七项指标。2011年,重新修订完善《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2010年7月,广西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6项,分别为:中国—东盟自贸区会计服务基地、破产管理人、外汇收支情况审计、财政投资评审、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内部控制审计咨询。2013年3月,认领“中国—东盟自贸区会计服务基地和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2项新业务拓展重点项目。
2010年8月,中注协携同广西注协与中国服务贸易促进会共同创建“广西中国—东盟自贸区会计服务出口示范基地”,并出台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会计服务出口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支持鼓励事务所在东盟国家开展宣传,拓展服务东盟业务领域,推进与东盟国家执业标准的比较研究和人才培养交流活动,更好地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战略。
2011年,《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办法》提出,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审计,重点公共项目财政支出资金审计监督,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用于扶持事务所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专项服务和业务;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培养、引进注册会计师拔尖人才;用于适当奖励在加快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广西事务所。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引所入桂”,拓展东盟国家业务,鼓励事务所优化整合,促进做强做大做精。
2011年10月,广西注协发布《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未来五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要在巩固传统鉴证业务的基础上,促进事务所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国-东盟会计服务出口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事务所参与财政性项目资金的审计。
(二十二)海南
地方政府:
2010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力争通过5年时间,培育2至3家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稳步扶持5至10家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规范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发展”、“鼓励帮助小型事务所发挥各自优势,打造自己的特色服务,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在资本验证、财务咨询、代理记账、涉税鉴证与咨询、金融保险、市场调查、农村财务公开等领域精选发展,突出服务特色,做精做专。”
注协:
2010年7月,海南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2013年3月,认领“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12月,海南注协制定并发布《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行业未来五年发展的八大目标和八项任务,围绕发展目标,从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机制建设等层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到2015年,“我省中西线地区至少设立2-3家事务所服务机构,会计服务网络尽可能辐射全省周边地区”、“《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数量由原有的30%提高至50%”、“建立2-4个全国或全省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推介至少20家执业质量好、有能力提供高端服务的事务所开展示范基地试点服务”、“力争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非审计业务比重占全行业业务收入的30%以上,实现全行业收入翻番,达到3亿元。”
2011年,海南注协提出申请,拟由中注协携同海南注协与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创建“海南生态信息产业链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并提出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旨在培育发展一批大中小型事务所,为服务园区产业链构建中的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的专业服务:“提供常规的基础会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记账、各项政府补贴申报、法定的审计(含验资)、内部控制设计与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以及业绩评价、税务代理、纳税筹划、投融资服务等”、“提供企业从设立到清算一条龙的高端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研究制订整体战略计划、信息系统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营销策略规划等方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在企业投资、设计、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提供市场调查、企业秘书、管理咨询、会计外包、财务顾问、IT支持等服务,全面提升企业资源配置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提供具有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企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高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提供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及财务审计,对符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方案设计、财务审计,为优质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到‘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提供财务审计,对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联合发债)提供财务审计等。”
2012年5月,海南注协发布《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能力评价暂行办法(修订)》,从业务收入、执业队伍建设、综合评价质量指标、处罚和惩戒指标等指标进行综合能力评价。
(二十三)四川
地方政府:
2010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有5-10家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50家左右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以及100家左右服务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事务所,做到规模结构优化、区域分布合理,满足不同业务类型的服务需求”;鼓励事务所延伸业务领域,规定:“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对外公布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从2013年度起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012年10月,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若干意见》,提出:设立省级财政专项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引导事务所联合重组做强做大、推进事务所转制为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改革、鼓励事务所大力拓展业务领域、建立行业各具特色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支持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事务所人才培养和选拔等几个方面。明确:要积极推行财政部门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试点。四川省财政厅从2012年起,将逐步在企业资本金管理、项目评估验收、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等具体工作中采取购买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为实行财政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服务。
注协:
2010年,四川注协开展“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位和发展政策研究”、“碳计量与碳排放会计师服务审计”、“企业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设计”、“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研究”、“注册会计师担任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表审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审计”等七个调研课题,通过课题调研,摸清新业务开展的途径和难点,为新业务拓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务操作的技术平台。
2010年7月,四川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成都西部金融中心会计服务、企业破产管理人,企业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设计。2013年3月,认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发改委、物价部门成本监审”2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9月,四川注协制定出台《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行业发展目标,即全省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保持在15%左右,通过3-5年的时间实现有2—5家年收入超过1亿元的大型事务所,10家左右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务所以及30家左右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100家左右服务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事务所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行业市场环境、拓展新业务领域、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等保障措施。
(二十四)重庆
地方政府:
2010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服务,在做好审计、验资、涉税鉴证的基础上,支持事务所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多元化专业服务。要切实打破制约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扶持提供高质量服务资格的中型事务所,促进小型事务所布局更加合理,服务更具特色,管理更加规范。
2011年11月,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促进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打破行政壁垒和业务限制,建立公平的执业环境,严格执行招标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科学规范选择事务所,加快西部会计服务业高地建设。
2011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市中介服务业市场主体力争达到15万户,发展和引进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100以上,中介服务业增加值超过350亿元”的发展目标。《意见》提出要鼓励事务所通过重组、联合等形式做强做大,形成大中小型执业机构布局合理、满足高中低不同服务需求的发展格局。
2012年4月,重庆市财政局发布了《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规定在购买中小企业服务时,一是在预算中给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的份额;二是设置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目录;三是给与小微企业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四是对联合体投标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五是免收工本费和交易服务费。重庆市中小所也属于采购范畴。
注协:
2010年7月,重庆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保税港区涉税鉴证、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2013年3月,认领“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和非营利机构年报审计”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重庆注协支持部分中小所在海关稽查、社保资金、基金会等领域开展服务,获得服务对象好评,拓展了业务领域。
2012年4月,重庆注协印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奖励管理办法》。
2012年7月,重庆注协印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规划》提出,“到2015年,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有5家左右,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达10家左右,30家左右较小规模事务所服务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抓住重庆市实施‘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和‘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发展新兴服务业的历史机遇,全方位拓展服务领域。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年终财务报告、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工程决算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引导中小所大力开发代理记账、市场调查、农村财务公开等非审计业务领域”。
2012年,重庆注协采用书面调查和走访部分事务所的形式就行业新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事务所和执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事务所发展现状、发展中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思路。
2013年,为鼓励和引导执业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行业发展步伐,重庆注协出台《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在执业机构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执业质量、研究专业课题、业务做精做专、提升综合实力五个方面给予鼓励。
2013年,重庆注协制订了《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将做精做专作为主要加分项之一,引导和鼓励事务所优化业务机构,注重特色服务领域,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二十五)贵州
地方政府:
2010年9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和引导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明确发展目标、优化行业结构、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在中小所方面,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重点扶持5-10家能够为省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事务所;对于注册会计师人数在30至50人之间,业务收入在800万元/年至2000万元/年之间,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水准的中型事务所,要稳步扩大其数量,支持其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搞好人才梯队建设”、“对于注册会计师人数30人以下,业务收入800万元/年以下,规模较小,主要提供相关专项服务的小型事务所,要支持其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代理记账业务,使其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
2012年2月,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贵州省事务所服务收费作出了新规定。
注协:
2010年7月,贵州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2项,分别为: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2013年3月,认领“国有企业审计鉴证和财政资金专项审计”2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2年4月,为促进贵州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事务所执业行为,贵州注协发布实施了《严禁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以及受理投诉举报制度(试行)》。
2012年,贵州注协出台《贵州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
(二十六)云南
地方政府:
2010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委、人保厅、教育厅、地税局和国税局等7部门制定并下发《加快发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经审批后,减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纳税调整项目);二是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扶持政策;三是完善事务所服务收费政策;四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和管理机制,包括:1)对加入全国十强的事务所和云南本省前十强的事务所,省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2)鼓励支持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从2010年起,对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全部科目合格,并在事务所从业的人员,由省财政给予1万元的奖励;3)扶持高校会计专业教育,对同时满足设立会计专业本科(一本)、具有会计学(管理学)硕士点、会计专业本科(一本)招生不少于2个班等三个条件,并开设注册会计师方向班的高校,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补助资金;五是加大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六是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速度。
2010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积极推动信誉良好、成长迅速的事务所重组联合,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形成5家至10家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并能进入全国20强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在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力争全省事务所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总规模达到8亿元左右;非审计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0%左右。
注协:
2010年7月,云南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5项,分别为:东南亚和南亚区域会计审计业务、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2013年3月,认领“内控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审计”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2月,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发布《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以及新时期行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规划》提出,“到2015年,努力形成1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并能进入全国200强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在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成为面向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培育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4家;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6家;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事务所10家。全省事务所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非审计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
2011年4月,中注协携同云南注协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创建“云南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通过组织对云南省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并提供专业分析报告,为云南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提供专业服务,为云南省国资委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为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走出去”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为云南省国资委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提供会计审计服务及信息政策咨询。
2011年4月,中注协携同云南注协与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云南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会计服务发展试点项目”。试点项目通过提供区域发展战略咨询服务、产业转移投资引导服务、边境经贸专业服务、会计代理服务,以及组织会计专业人士到政府部门挂职等,服务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桥头堡”建设,以及国际口岸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大中型事务所,为境内企业到南亚、东南亚投资企业(项目)或南亚、东南亚企业来华投资企业(项目)提供会计、税务、工商、海关等“一条龙”专业及代理服务;引导事务所带动客户到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为开发开放试验区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产业转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专业服务。
2011年,云南注协与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合作,举行“拓展新业务•服务桥头堡”征文活动。收到相关论文56篇,经过领导小组和专家评选,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优秀奖21篇。编辑了《拓展新业务•服务桥头堡》论文集。
2012年,云南注协按照新审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组织行业专家修订了《云南省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指引》。
(二十七)西藏
地方政府:
2010年12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要“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有序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走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路子,形成行政监管有力,执业领域规范拓展,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注协:
2010年7月,西藏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5项,分别为: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公立医院年报审计、基金会年报审计、社会团体财务报表审计和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
(二十八)陕西
地方政府:
2010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中小所发展目标,《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扶持10家左右收入规模超过3000万,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50名,非审计收入超过20%,区域品牌优势明显,市场地位稳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事务所;着力培育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城乡新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满足社会专项需求,市场定位清晰、服务特色鲜明、服务产品精专、在区域细分市场上具有品牌优势和竞争力,充满活力、规范执业的小型事务所群体。”
注协:
2010年7月,陕西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审计。2013年3月,认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1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1年12月,陕西省注协制定发布了《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工作措施;指出“十二五”期间,力争“培育发展30家左右中型事务所(年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重点服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鉴证咨询;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支持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鉴证咨询服务。”
(二十九)甘肃
地方政府:
2010年2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争取有5家事务所(或分所)进入全国200家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有序发展”;“鼓励事务拓展执业领域,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明确事务所开展税务代理等涉税鉴证业务;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
2010年12月,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甘肃省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强做大实施办法》,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以下发展目标:“重点扶持1-2家事务所,形成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注册会计师50人以上的大型事务所(分所);积极支持10家左右事务所,形成年收入超过500万元、注册会计师30人以上的中型事务所(分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事务所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税收扶持政策。”
2013年3月,甘肃省财政厅印发《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强做大奖励细则的通知》,鼓励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奖励细则细化了事务所做优做强做大的实施措施和激励政策,规定了四种类型的奖励对象:重组联合、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综合评价评级以及全国排名前50位的事务所在省内设立分所,明确了符合奖励的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程序。
注协:
2010年7月,甘肃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4项,分别为: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专项审计、乡级财政责任审计、涉税案件鉴证和税务代理。
2011年12月,甘肃注协制定发布《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三项基本原则和六大发展目标,并明确十一项具体工作措施。发展目标中提出,“积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争取有5家事务所(或分所)进入全国200家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事务所规范有序发展。”
(三十)宁夏
地方政府:
2010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促进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发展培养1-2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进入全国200家能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打造出一批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良、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服务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群体。”
注协:
2010年,宁夏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5项,分别为: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医院财政补贴专项审核,社会团体财务报表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帮助企业重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2013年3月,认领“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基本建设工程决算、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和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标准提供成本审核资料”4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三十一)青海
地方政府:
2009年12月,青海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明确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提出,“力争用3-5年的时间,发展培育5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发展培育2家左右知名度较高,能够走出省门、融入全国,为国内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大所;用5-10年的时间,打造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良、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小事务所群体。”
2010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注协:
2010年7月,青海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玉树地震灾区水利建设项目代理记账及工程验收项目、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2013年3月,认领“公共服务机构年报审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审计、企业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绩效评价”4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3年7月和9月份,青海注协联合会计处举办“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培训班”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邀请国内大型事务所的专家和高级合伙人进行授课,重点围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企业内控和风险管理理论及案例、企业内控解决方案、小企业准则制定、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应发挥的作用等专题进行解读、分析和辅导。
(三十二)新疆
注协:
2010年7月,新疆注协认领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3项,分别为:医改资金使用审计、医院财政补助专项审核和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审计。2013年3月,继续认领上述3项新业务拓展重点推动项目。
2012年7月,新疆注协发布《新疆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12—2015年)》。《方案》提出,要使“疆内中小所逐步建立起自己的门户网站,普遍采用功能健全的审计软件”。召开多次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委员会会议,向全疆事务所推广使用E审通、鼎信诺等3种审计软件,不断推进新疆“两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进程。
2013年9月,新疆注协提出申请,由中注协携同新疆注协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共同创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将围绕乌鲁木齐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事务所开展跨境企业审计鉴证、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整体筹划、内控咨询、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风险管理等专业服务。支持事务所参与乌鲁木齐面向亚欧的国际商贸物流及出口加工基地,面向中亚的软件信息产业基地的规划与建设。组织事务所为出口加工区、哈萨克斯坦“中国工业园”等重点园区项目规划与建设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为国际商贸物流、出口加工等产业集群规划与建设提供金融后台和财务外包服务。

作者:白晓红、苗英华 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