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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移支付制度的一点建议

 摘要:近年来,上级部门通过设立众多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支农惠农,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根据目前基层的反映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来看,有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基层配套压力太大。

  比如,省里布置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落实到兴化市的是幸福河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达1500万元,县级配套1500万元,但是实际上该市还需另外增加2100万元的拆迁费用,这就大大加重了基层财政负担。因此建议,省一级应该把所有的项目进行科学整合,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和归并专项转移支付。

  据了解,2012年,兴化市上缴国家财政20.5亿元,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还不包括上缴省级财政和省级统筹的部分。而该市从中央、省级财政得到的转移支付是22亿元,加上省级统筹的部分,几乎相当于该市财政上缴收入数。兴化市人口基数大,尽管财政收入每年都有较快增长,但2012年人均财力仅1802元,全省最低。如此计算,在这种财力状况下该市实际上也没有得到中央和省级的财力补助,等于把上缴的收入最后又拿回来了,而且上缴的是纯粹的财政资金,拿回来的是16.3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而专项转移支付不但无法用于调配其他经费,还要再配套相当部分的财政资金,这就造成基层可用财力的严重匮乏。

  所以,从政策设计的层面来讲,一要考虑到基层的财力,二要自上而下地带头科学整合项目资金。不管什么项目的资金,归根到底都是纳税人的钱,无论从哪个渠道拨付下来,都必须用到刀刃上。1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中确实有很多民生类项目,比如新农合、新农保、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但县市本级可支配财力有限,所有项目均应有轻重缓急,而现实是地方政府往往只能跟着上级布置的项目跑。

  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同其他部门的工作又常常是对立统一的。其他部门都是需要建设项目、打造亮点、突出工作业绩,而财政部门没有那么多的资金,财政收入在增长,但财政收支缺口在扩大。比如,近期省环保厅在酝酿一项新政策,村庄环境整治评价好的村要有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两个指标,兴化市共614个村,即使算70个村执行这一政策,每个村省里计划奖励100万元,要求县市配套100万到150万元,估算兴化市一年要配套1.05亿元,以该市的财政现状将难以承受。目前,兴化市很多乡镇的集镇污水处理厂还没建设好,就设想把村庄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到位是很困难的,地方财政资金的安排就陷入了两难境地。所以,一些“顶层设计”的项目一定要接地气,“顶层设计”要与“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统一起来,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之一。

  俗话讲,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益最高;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益其次;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效益最差。因此建议,在上级的层面上,还是要多整合项目资金,增加财政困难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出台的配套项目除了民生类外,很多专项项目不要再要求地方配套或减轻地方配套压力,简单说就是中央出台的项目中央财政解决,省级出台的项目省级财政解决,市级的项目市级财政自己解决,“谁请客谁埋单”。

作者:兴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