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困境及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不相适应,其依存的经济条件发生了路径转移,无法满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内容的需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的出台顺应了形势的发展,从财务管理体制、收入管理、资产管理、支出管理、结转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其中固定资产的改革尤为突出。但现行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给新会计制度的施行带来一定的困境。为贯彻实施新会计制度,充分体现新会计制度的创新性与制度优势,笔者结合福建省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旨在为平稳地实施新会计制度提供参考。
一、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提出的新要求
(一)核算计量基础的改变要求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高校会计制度计量基础由收付实现制改为部分权责发生制,这种变革改变了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状况,如收付实现制计量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虚增。而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固定资产,学校需要确保固定资产的及时入账,从而为资产损耗费用的计提提供真实、完整的固定资产信息。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缩小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核算单价的提高(单价1 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 500元以上),以及将达不到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但数额较大的列为“存货”的规定,简化了旧会计制度对小额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金额等核算范围,改变了固定资产小而全的核算局面,使固定资产的核算更为合理化。据统计,福建省属高校平均每所将因此而减少约四十多万元的小额资产的核算,显然,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变化,使高校职能部门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将管理重心转移至高、精、尖等方面的资产上,重点加强资产的管理。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要求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新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实行虚提折旧制度,取消“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价值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部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这就需要高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合理预计,为资产的折旧核算提供依据,使固定资产在纵向、横向方面都具有可比性。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各部门具有协作性
高校固定资产一般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此项工作涉及到全校各个单位部门,属于综合性的动态资产管理,各个单位部门之间既要分工,又需紧密协作,为国资管理部门实时提供固定资产增减数据,共同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现状与困境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一些现行做法,与新会计制度存在偏差,势必给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境。
(一)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核算
新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发生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更新改造后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此规定明确地说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需要重新调整原固定资产价值。但据笔者对福建省属、市属部分高校调查发现,高校财务“大账”的改扩建、修缮等项目工程的核算方式,以及确认为资本性支出的标准,各高校的做法不尽相同。高校财务“大账”的改扩建、修缮等项目工程确认为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基本上是以项目工程金额大小为划分依据,原制度中是通过“修购基金”、“维修费”、“固定资产”进行归集核算。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为例,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成本费用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归集核算,工程验收决算审计后,差额部分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实际上,高校的这种核算做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改造项目工程运作情况掌握不到位、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性质的理解不到位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所确认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完整、核算不规范,不利于教育成本的核算,主管部门、信息使用者从中并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进行决策。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改造后固定资产的价值与折旧年限,显然不真实、不准确。实施高校新会计制度时,还是存在改扩建、修缮工程项目界定为固定资产标准的困境。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与折旧年限
高校固定资产按服务性质,可划分为教学类固定资产、科研类固定资产,两类固定资产目前是按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中的十六类进行核算,增加“固定资产——明细类”科目。教学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般按预算、按专项核算,科研类固定资产由项目负责人按预算、按项目进行核算。随着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类的经费构成日益复杂,教学类固定资产与科研类固定资产的项目核算也日益复杂化,各项目的不同管理,使得从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随意性大,重复性多。另外,由于科研项目经费拨款的滞后性,存在一些项目负责人从其他项目经费暂时支付科研经费的情况。而一旦使用其他项目经费支付资产购置成本,就涉及到项目调账等问题,这对于科研经费数量大、项目繁多的高校来说,无形中加大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复杂性。
在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教学类固定资产因有专项预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损耗计提较为容易,至于科研类固定资产,不仅要按项目经费核算,还要考虑在资产使用年限和项目结题期限之间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困境,两者之间权衡的结果,将影响项目经费绩效的合理评价。
(三)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的相符性
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入账时间不及时是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国资管理部门负责实物形态的价值,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形态的价值,不同形态的价值分离表现为资产验收入库与款项支付上,两者存在时间差,且入账时间差异性较大,这造成了实物保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账、物不相符。以建筑类固定资产和仪器设备为例,建筑类固定资产的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常因质量、工序等争议性问题,很难按正常程序验收决算,而这又是关系到学校在建工程能否转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关键,也是目前造成建筑类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主要方面。学校仪器设备,尤其是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上有半年至一年,甚至更长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才予以办理入库支付款项手续。由此,实物与财务资产账面确认的差别显然太大,影响了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数据信息的相符。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给新会计制度实施所带来的困境包括:实物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仪器设备使用年限虚增;仪器设备实际报废年限已到,而资产账面折旧还未提足,从而虚增仪器设备价值。
(四)固定资产管理与配置的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管理与配置两方面的内容,管理内容的重点略有不同又相互关联,其紧密配合程度关系着资产管理的效率。从高校各院系购置固定资产来看,固定资产购置与预算脱节,超预算的多,选择国外生产的多,价格昂贵,而且固定资产的配置效率也低。从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来看,国资管理处是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而资产使用部门为学校各院系,国资管理处对资产使用部门仅在业务上进行指导,相互间的管理协作性差。由于高校资产种类多、任务重,管理难度加大,并且各院系、各部门缺乏专职资产管理员,多数是由实验员、报账经办员兼职管理。这些人员专业知识薄弱,缺乏后期继续培训,很难确保兼职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管理资产,容易造成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资产部门信息及沟通的不对等。此外,国资管理处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具体细则并未进一步明晰,在资产业务方面传达不到位,致使学校资产管理和配置效率低下。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要求资产使用部门每月提供完整的固定资产数据,但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与配置的不合理,使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到位,效率低。
三、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对策
为使新会计制度有效实施,需要改变现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做法,制订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配套文件,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高校固定资产在新旧会计制度转型时期的平稳施行。
(一)将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确认为资产,规范核算标准
1.确认资本性与费用性支出的范围及核算处理。基建项目工程按是否立项,划分为经发展规划处立项批准的新建、扩建工程等,未经立项属学校自筹的临时性改扩建、改良、修缮工程等。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多数属于非立项项目,区分此类项目工程是资本性支出还是费用性支出的做法,首先,高校要以国资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为重点,结合新会计制度的资产管理要求,考虑本校的实际做法,制订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文件。如果改扩建、修缮工程由学院、校级招投标小组进行招投标及验收,并能在较大程度上改善原固定资产的使用功能、年限,同时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条件的,确认为资本性支出。其次,核算过程由“在建工程”归集工程成本费用,竣工验收决算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最后,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使用功能,且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直接从“维修费”科目核算。
2.加强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的管理。结合基建项目工程特点,改扩建、修缮项目工程实行分项目专项管理,专岗负责,明晰基建项目工程的每项成本费用,如签约施工合同公司情况、工程施工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等具体性费用支出,为国资管理处提供改造工程所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的信息资料,在竣工决算审计后,国资管理处对手续完备的改扩建、修缮工程项目据以调整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折旧年限。
在高校新会计制度实施时,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未立项的基建项目工程正在建或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工程,且已在学校财务“大账”中形成一部分固定资产,根据其项目和数额调整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项目工程后续费用由“在建工程”账户归集核算。
(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每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资产评估部门认定,作为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依据,并且“累计折旧”科目分类别、分项目进行核算。教学类固定资产的资产损耗可以列入年度预算中进行核算,而科研类固定资产由于项目结题需求,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比项目结题期更长时,考虑配比性原则,按项目结题期限计提折旧。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由国资部门建立资产领用、调剂制度,由科研部门建立科研资产共享平台。同时,科研管理部门要与财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及时传递项目结题信息,便于国资管理部门跟踪管理,随时更新资产共享平台。信息共享使资产的使用情况也能及时反馈给科研部门,由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综合评价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另外,科研类固定资产在科研任务结束后,仍能使用的,也可通过资产共享平台继续发挥资产使用价值,并收取适当的租金,理顺学校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利益分成关系,作为固定资产更新发展金,促进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重复浪费。
由于科研研究需要,先行购置的仪器设备所计提折旧的费用,待项目经费下拨时,科研部门在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任务书批准后,一并进行调整。同时涉及资产项目的调整还需要向国资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国资管理部门作为调整资产折旧项目的依据。
(三)固定资产暂按估计价入账,确保实物与账面相符
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基建、修缮项目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资产所有权实质上已归学校所有,暂按估计价入账,待竣工决算确定价值后予以调整。仪器设备采购时,经过国资部门,或学院、部门招投标的,一般仪器设备购置手续齐全,限期内办理报账手续,否则,固定资产入库单要重新登记。至于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一旦到达现场,初步验收无误后,按中标金额暂时予以入库登记,待试用期结束后,再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固定资产的及时入账实现了账面与实物的基本同步,为及时计提折旧、适时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损耗、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动态情况,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数据。
(四)明晰相关管理职责与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1.实行五级管理体制,明晰管理职责。固定资产管理重点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做好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依据预算计划有序、均衡地购置资产,由国资管理部门,协调资产共享平台,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同时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按照“校级领导,国资管理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资产部门、资产管理员”五个层次进行管理,即国资管理部门为一级管理机构,主要从宏观层面上指导资产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形态的价值管理,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归属本部门管理的资产,如基建处管理土地、工程竣工等,知识产权处管理无形资产,校办企业管理经营性资产等。五级管理相对于普通院校来说,组织框架中间环节少,机制上职责分明,实现了资产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双赢管理过程。
2.推进制度更新与执行。国资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推进政策、制度的更新与执行,减少中间层次的传递,最大限度地将上面的决策向资产管理员传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提高知识传递频率,扩大资产管理知识面,统一管理方式,加强协作程度,让资产管理员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使之具有弹性行为,并对产生的结果负责,实现资产数据的真实完整,有助于实现管理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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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冯浩,刘平.改进和完善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J].教育财会研究,2012,(2).
作者:孙思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