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始县教育局采纳内审建议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
2013年11月29日湖北省建始县教育局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建教电文[2013]12号文件)向全县各中小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和财务管理。
文件明确提出“……营养加餐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一要将营养改善计划3元钱的营养餐原材料要单独出库,每日附详细清单,逐级核实签字后财政统一支付;二要将营养餐的加工成本在食堂账目上单设科目,在上级补助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学校食堂所有财务管理要科学设置岗位,聘请在校在编在职具有会计资质的人员为食堂财务会计人员。学校食堂资金必须严格执行大额审批制度,食堂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学校食堂财务结算手续(包括食堂保管员、出入库负责人员、后勤主管人员等各个环节人员签字确认)必须齐全,米、面、油、肉等大宗物品货款结算必须直达供应商账户。……”此文件的出台是该局内审取得的又一新成果。
该局为确保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善食经费的安全,于2013年9月派出八个审计组先后对九所中小学2011年至2013年4月学校学生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的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根据审计组发现的四大问题:一是食堂支出存在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的现象;二是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入库的原始凭证上采购人、验收人、保管人、领用人等相关人员签字不够规范,有明显的非本人签字现象。出库时,无食堂领料人签字;三是未依《会计法》设立会计账簿和未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四是食堂内控管理制度不够落实,过程管理不够到位等情况,局党委及时采纳内审建议而出台了上述规范性文件,再次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系上“安全带”。
(宋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