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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财政支农工作的几点思考

“十二五”以来,楚雄州财政支农工作紧紧围绕“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强化资金整合和监管,为促进全州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一、红河州财政支农工作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2011年以来,全州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支持“三农”工作稳步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州农、林、水、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累计直接投入农业资金835907.58万元,其中:2011年249814.73万元,增长27.7%,增幅比当年全州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0.8%高17个百分点;2012年323598.41万元,增长29.5%;2013年337501万元,增长4.3%。从州本级看,3年累计预算安排支农资金94142.08万元,其中:2011年22213.07万元、2012年31080.35万元、2013年40848.66万元,确保支农投入逐年增加,且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二)财政支农投入取得的成效

  一是惠农补贴及时兑付。全州各级财政部门3年兑付粮食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退耕还林等18项惠农补贴资金72.46亿元,覆盖全州10个县市103个乡镇1051个村委会,受益农户55.71万户、人口222.34万人。二是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3年投入农田水利资金 267440万元,重点支持365件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7件骨干水源工程、7件烟草水源工程和7.3万件“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新增蓄水总库容1.58亿m3、有效灌溉面积10.01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2.8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2.44km2,解决了28.6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三是粮食生产更加安全稳健。3年投入农业科研科技推广、晚秋作物等资金 14348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保护、高产创建、间作套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等补助,在连续几年特大干旱的情况下,实现了粮食稳产增产。四是高原特色产业规模增大。3年投入资金32155.5万元支持发展烟草、核桃、蔬菜、生猪及肉牛等优势高原特色产业,截止2013年底,全州种植蔬菜98.45万亩,种植核桃476万亩,种植烟草 80.72万亩,养殖生猪657万头(出栏391万头)、养殖肉牛120万头(出栏39万头),农民人均收入达6000元。五是林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3年财政共安排林业资金117981.51万元,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和公益林补偿等,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2.48 %,位居全省第7位。六是脱贫致富步伐不断加快。3年投入扶贫资金33.45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7.54亿元,专项扶贫贷款11.89亿元,整合资金10.02亿元,群众自筹4.1亿元。实施自然村扶贫整村推进1867个,整乡推进试点项目8个、区域扶贫开发试点项目1个,建设民族团结示村33个、民族特色村寨13 个,完成扶贫移民搬迁15547人,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6.9万人,建设劳务输出示范村150个,实施安居工程3489户,实施整村推进太阳能补助试点县8个9000户,在8个县市37个乡镇80个村委会114个村民小组开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发放扶贫到户贷款8.35亿元,建设产业扶贫示范村1200个,发放项目贴息贷款3.54亿元,扶持龙头企业75户,投入产业扶贫资金6430万元,帮助20万扶贫对象脱贫致富。七是中低产田地改造成效明显。3年投入资金116648万元支持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建成高稳产农田地39.69万亩,受益面积86.04万亩。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在资金分配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财政支农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不高

  由于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涉及发改、财政、新农办、扶贫、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多家部门,不同渠道的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复和交叉情况,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另外,在资金整合过程中涉及调整各部门项目分配权、管理权、使用权,涉农资金整合制度建设滞后,带来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如,存在多头管理问题,项目整合后管理形式仍存在多头管理,包括项目设立、申报、立项以及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存在各自为阵现象,造成同一项目多部门管理和多次重复验收,增加了项目管理成本,造成人财物浪费;存在多头核算问题,资金整合后仍按原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带来极大不便,由于各块资金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不尽统一,造成同一项目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同一笔支出需按原资金渠道设置账务,且分别向不同部门上报支出情况,加大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给财务管理带来极大不便;存在多头考评问题,缺乏统一规范的项目资金效益评价体系,对项目效益考评的责任不明确,存在多头考评。

  (二)涉农资金监管难度大

  在人员方面,由于涉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乡镇体制改革后,财政所人员较少,变动较为频繁,业务不熟。在监管方面,财政部门管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管项目,财政部门只能审核项目支出凭证的合法性,对项目的真实性无法全面核查,难以实现对涉农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控。在资金用途方面,财政对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项目的扶持资金较少,采取的财政补助方法是“先建后补”,大多数企业都自行组织实施,而上级要求项目实行招投标,资金使用难于监管。

  (三)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资金安排上仍然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项目多而分散,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低,支农资金不能发挥应有效益。如:现行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资金性质一样,但补贴下达时间不一致,有的甚至播种时拿不到良种补贴,资金效益不能发挥。另外,部分扶贫项目投入结构不合理,单个项目扶持标准低,目前扶贫整村推进自然村扶持标准为15万元,仅能解决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无产业发展资金;产业专项扶贫资金单个项目扶持50万元,标准低,起不到连片开发效果,扶持资金只投向农户,对企业没有扶持,难以体现企业与农户共同发展的联动关系。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根据地区发展需要整合项目规划,而不是项目资金下达后整合。整合规划项目是资金整合的前提,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资金进行归并,取消现行资金切块到部门的做法。应围绕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资金的设立和安排,如:可将现有的农业产业化资金、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名特优新资金、现代设施农业资金、农村合作组织资金、新型农民培训资金等进行归并,统一设立为“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可涵盖种植业、养殖业、龙头加工企业等。

  (二)改进农业补贴方式

  一是加大补贴力度,放大惠农政策效应。中央和省应继续增加惠农补贴力度,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成分保护和发挥好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二是改进补贴方法,降低工作成本。要探索总结补贴工作的经验和有效便捷的办法,在保证补贴效果的同时,精简补贴种类、直补工作程序和具体办法,增强操作性,方便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三是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基层工作运转。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上级财政应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县乡两级农业、财政开展补贴工作业务开支,保证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变补贴个人为集体,整合种粮农民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补贴资金,用于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项目资金投入,改善基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

  一是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整合的支农资金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归口管理,验收、绩效评价以县市为单位,统一验收、分类考核、综合评价,减少项目管理成本。二是完善财政扶持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项目管理制度。产业扶贫项目应给予项目依托的龙头企业适当的扶持(不超过项目扶持资金20%),规定受益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企业与农户共同发展的联动关系。三是提高上级财政补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标准。建议每个行政村整村推进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提高400万元,每个深度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100万元,每个贫困乡镇整乡推进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2000万元,贫困户安居房改造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提高到每户补助3万元,产业扶持发展单个项目不低于100万元,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率不低于5%。

  (四)加强支农资金业务培训力度

  多开展支农政策、会计核算、支农工作软件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财政支农管理的水平。一是继续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人员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内部财务控制规范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尤其要着重强化对强农惠农政策、会计职业道德教学培训,使他们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执业操守,把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对财政干部财政支农管理的专项培训。强化基层财政干部农补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软件操作培训,使强农惠农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得以及时和全面反映。联合农口主管部门强化基层财政干部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等一系列专业培训,使他们熟悉项目,利于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针对近年对支农资金的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强化基层财政干部资金报账制培训,使财政支农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云南省楚雄州财政局总经济师 罗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