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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几点建议

杭州市从1998年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1999年就制订《杭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杭州市的政府采购走在全国的前列。

一、杭州市建立了高效可靠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杭州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关于指定杭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的通知》、《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现场监管细则》、《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形成了我市政府采购的制度框架。

(二)完善了政府采购中采购和监管分离的运行机制。

实行管采分离,杭州市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上,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有效地消除“裁判员”兼当“运动员”带来的弊端,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成立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成为杭州市集中采购机构,接受杭州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时成立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此外还有医疗设备招标办、教育技术中心和建筑材料采购中心等部门采购机构,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

(三)实施了有效的实施标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

对政府采购进行标后跟踪问效,是政府绩效在政府采购中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为目标,以采购单位满意为宗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为核心,跟踪问效采购项目、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履约情况,采购中心和采购责任人的工作效率和效能,据以持续改进政府采购绩效的一种管理工具。杭州市采购中心于2008年试行标后跟踪问效机制,对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服务质量及用户反馈意见进行跟踪问效,对百万元以上单体项目实行跟踪评估。通过对采购结果的绩效评估,优化采购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打造精品采购。根据合同中涉及的供货期限、技术需求及质量、售后服务等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服务质量等对供应商进行跟踪评估;根据中标结果执行、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情况对采购单位进行跟踪评估。通过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推动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促使其完整、准确地履行职责。

二 、在政府采购中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一)改进年度预算模式,推行中长期滚动预算。

现行的政府采购,都能严格的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将所有采购项目编入预算,否则不能采购,单位在编报年度经费预算时,同时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但现行的预算编制是一年一编,预算部门较多关心明年干什么,较少关心后年干什么,工作缺乏连续性、前瞻性。 特别象我们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都跨越了3—5个财政年度,这些中长期的项目对目前实行的年度预算体制提出了挑战。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前瞻性、计划性和整体配置效益,增强年度之间财政支出的连续性,推行大规模的预算改革,将以投入为基础的年度预算变革为以绩效为基础的多年期预算。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借鉴国外经验,比如,德国政府以“三年滚动”的方式编制预算。应该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及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步依次编制其后两年政府及其部门的发展性支出项目预算,并且逐年向前递推滚动的预算编制方法。

合理的中长期预算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机制,为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奠定基础,更为社会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描绘更加完整的图景。

(二)完善细节,注重政府采购中的公开透明。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种现象时常出现在政府采购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曾有一项研究显示,研究采集样本中高达八成的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豪华采购”、“天价采购”更是层出不穷。但杭州市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理念,针对常规采购商品,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不但使采购的商品价格透明,也让普通市民监督政府采购。但细节做的不够,例如同样是笔记本电脑,在商品型号的标注上不够规范(如图1,图2),惠普电脑标注的是个代码,不象宏基电脑一样是标准型号,这样容易引起市民的猜疑,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受到一定的影响。

图1 截图来源: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图2 截图来源: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三)加速培训人才,建立政府采购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英国早在17世纪就开始政府采购立法,美国于1809年通过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合同要通过竞争方式订立,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晚,且没有什么现存的经验,政府采购专业人才极度缺乏。特别是各单位的采购人员,基本都是由办公室职员或财务人员兼任。在政府采购推行之初,短期培训班成为培养采购人员的一种高效而便捷的方式。然而,在《政府采购法》以顺利实施的今天,这种队伍建设的方式就显得力度不够,力不从心。只有具备高素质、极强责任心的从业人员,才能与政府采购工作职责匹配,才能胜任集政策性、技术性、法律性于一身的政府采购工作。

要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我国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用制度来“生产”专业人才,用制度来管理人才。

在加强政府采购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加强采购单位的领导、财务人员、财政内部一些人员、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基本知识的培训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努力协调,从法制、管理体制等各方面入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十多年了,对政府采购工作来说,既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使我们的起点较高。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应对各种挑战,无论在理论、政策、法规、管理、实践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做大量细致而艰苦的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为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杭州蚕种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M],人民出版社,2002

[2]詹静涛,国外推行政府采购的主要做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求是,2005(10)

[3]姚英,论杭州市政府采购运行和监督立体机制的构建[J],中国政府采购,2011(11)

[4]秦学春,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