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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应该有个时间表

本报评论员 王丽英

  《预算法》有“经济宪法”之称,其修订进程一直颇受公众关注。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议程中没有涉及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公众不免开始担心:《预算法》修订草案今年还能在全国“两会”上审议吗?

  2004年,全国人大成立《预算法》修订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2009年《预算法》修订进入实质阶段。2011年底,《预算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2年6月二审时公开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间,有1.9万人参与,最终共征集到33万条意见。之后,2013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当年立法计划,《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等重点立法项目在列。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对媒体表示,后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三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然而直到现在也没迎来三审。2013年年底,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一位官员对媒体表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此前征求的社会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正在加紧修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适时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然而,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议程上根本没有提及到《预算法》的修订,不免让人甚是失落,有一种《预算法》出台遥遥无期的感觉。

  至于《预算法》修正草案迟迟没有三审、没能及时出台的原因,相关人士解释称法律的出台比大家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得多,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能出台的。很多重大的问题都有争议,各个相关部门在某些重大议题上观点不一致。如果对争议没有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出台之后执行过程中就会存在诸多问题,那么以后就没法执行。

  我们能理解出台一部法律并非易事,也知道法律修订的过程是各方博弈、消除争议的过程,这都需要大量时间。

  我们也知道,由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下一步全面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预算法》修订案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修改,因此其需要的时间也需往后延。

  但笔者认为,《预算法》修订工作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表,而且应该坚决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如果没完成则应该告知公众,比如,之前说的“后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三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但是后来却没有下文,公众也并不知晓背后的原因。另外,“适时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样的表达比较笼统,“适时”是何时?如果能理清思路,抱着在既定时间内协调好相关各方,尽早出台的想法,相信《预算法》的修订进程会比现在快很多。

  总之,笔者认为,“已经纳入立法计划,争取早日完成”的类似表述让公众一次次对《预算法》修订案的出台充满期待,可期待之后却又屡屡落空。公众也不免会产生猜测和疑问,《预算法》修订案的出台到底难在哪儿?是不是两三年之内是出台不了?因此,为了消除公众的疑问,为了让《预算法》修订案尽快地出台,希望相关部门能制定个《预算法》修订时间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表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