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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让社保基金和非税资金更透明公开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首席合伙人石文先递交了4份提案。其中,关于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政府非税资金社会审计监督以及公开的提案备受行业人士与公众关注。

石文先发现,一些地方社保基金、非税资金成了不能谈、不敢谈的黑洞。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为例,其目前采取地方财政部门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管理、政府进行内部审计的监管模式。

“这既弱化了审计监督的力量,容易造成资金使用上的混乱与腐败,又客观上抹杀了资金所有人的监督权利,是制度安排上的一种失错。”石文先说,事实上,由于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社会审计和公开机制,在有些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极易成为地方政府的“唐僧肉”。

石文先还发现,由于行政执法部门从罚没收入中可获得大量返还经费,在巨大现实利益冲动下,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社会管理以罚代管、行政执法部门利益化的局面。

“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引入第三方社会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让每一笔账目都公开、透明,从而明确责任、消除疑虑、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石文先提出了规范社保基金、非税资金使用的几点建议。

一是纠正社保基金审计制度,将目前的政府内部审计改为社会独立第三方外部审计。

“应该由全国人大公开立法,明确第三方独立社会审计机构在资金审计上的法律主体地位和职责。”石文先说。

二是修正路桥费管理缺陷,将当前路桥费收取、管理由同一部门负责改为收取、管理分属不同部门的模式,并立法明确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由交通部门自收、自管的路桥费征管模式存在弊端,导致各地在路桥费的征收、使用上出现一些问题。”石文先建议,改变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征、管分离机制,引入社会审计监督,给公众一笔“明白账”。

三是强化立法公开制度,将社保基金、非税资金使用情况全部纳入政府公开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审计监督结果。

“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以立法形式建立公开、透明的罚没收入使用公开制度,强化对政府罚没收入的使用监督,才能从源头堵住政府在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中的谋利冲动,正本清源,回归政府管理的公共服务属性。”石文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