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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4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启动

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201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就培训有关事项作出相关安排。
本轮培训内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财务规则制度、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建设、现代金融保险知识、领导力培养等。《通知》规定,本轮培训工作按分类、分层次的原则,将培训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班,具体包括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后备人选等;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后备人选;省内高级会计师;市州、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人员;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时间为2周。二是其他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包括其他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后备力量、业务骨干及高级会计师等;市州、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人员。培训时间为1周。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班,包括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后备力量、业务骨干及高级会计师等;市州、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人员。培训时间为1周。本次培训人数共335人,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班105人,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30人;其他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班100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班100人。
据悉,本轮培训将分别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相关单位可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下载相关文件及附件,并于4月20日报送至财政厅。培训结束后,国家会计学院与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培训情况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取得此证书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