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HP法的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综合评价
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出口企业身陷国际反倾销泥潭,无论从涉诉产品范围、涉案金额大小还是制裁力度来说,反倾销都已成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拦路虎。作为贸易攻坚战的长期应战者,应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了中国产品走出去的步伐和力度。一旦遭受反倾销调查,涉诉企业必须围绕产品成本结构、价格构成、进口国产业损害以及进口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证明贸易的合理性和无害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反倾销的应对过程实质上是围绕会计信息举证的陈述和申辩过程。我国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常处于被动地位,主要原因在于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会计证据证明自身立场和主张。会计举证能力已成为赢得反倾销诉讼的关键。
国外从会计视角研究反倾销问题的成果并不全面,主要关注的是会计处理差异、反倾销税、产品成本等会计问题。Robert.W. McGee 和Galina.G.Preobragenskaya(2004)指出了会计差异在未来反倾销调查中的重要性,并特别强调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存货和折旧处理差异。Malon和Whaley(2004)在研究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发现替代国制度的使用夸大了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Schottner(2009)认为反倾销是贸易双方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交锋,政府有责任引导企业披露产品真实成本,如设计相关税率政策,完善审计制度的等。近年来国内有关反倾销会计的研究颇多,其中关于会计举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规则解读、资料平台构建及信息证据质量三方面。周友梅(2004)从法律解读的切入,分析了正常价值确定这一关键环节的会计举证,提出了相关的应对策略。韩庆兰(2011)提出了会计举证资料平台构建的思路,分析了在现有的ERP系统上,如何实现会计信息追本溯源,会计与业务数据的动态管理与使用。刘爱东,赵金玲(2012)通过实证分析总结出影响企业反倾销应诉会计信息质量的6个主要因素,影响权重排序为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企业信息获取能力、企业会计治理水平、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实施力度和独立审计水平。但目前尚未看到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系统、全面、客观的评价方面的文献。因此,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对出口企业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其权重,旨在挖掘主要影响因素,找出薄弱环节,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出口企业应诉水平。
一、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内涵及其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一)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内涵。
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是指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被诉企业根据调查当局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成本、费用、销售等方面会计信息证据,用以证明涉案产品不构成倾销且未对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能力。反倾销调查机关在立案后,向应诉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案件相关的信息证据。此时,应诉企业作为举证方,必须把握机会提供充分适当的会计资料,证明出口产品交易的合理性。调查当局的法务会计专家在对涉诉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检验、分析、计算后,以此为事实依据得出是否存在反倾销结论,并最终确定反倾销幅度。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应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资料都能成为会计信息证据,只有被调查当局采纳,认为其满足证据属性的会计信息资料才能在反倾销应诉中发挥其举证功能。
(二)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应诉企业能否及时提供调查所需的会计信息资料、会计信息资料能否成为会计证据,其证明力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大主体的联动与协调。从三大主体切入,分析其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影响(见表1),有助于更加系统、全面地评价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见表1)
二、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综合评价模型
(一)评价目标与原则
1.评价目标。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成败在取决于会计举证能力。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进行评价的目标主要是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大主体出发,对以企业为核心的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挖掘薄弱环节,以便有的放矢的加强我国出口企业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提升反倾销应诉水平。
2.评价原则。(1)客观性。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客观公正,不受到外界压力的干扰。(2)系统性、全面性。评价指标的选取必须全面可靠,与评价目标密切相关,能反映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3)可操作性。评价指标必须含义明确,在实际工作中能获取准确的数据,易于理解。
(二)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世纪70年代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被A.L.Saaty教授提出。通过分析与决策的有关要素,将复杂的决策系统简化为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在此基础上对各层要素进行两两比较判断其重要性,然后综合以上判断确定各元素在决策中的组合权重。从而建立指标层向准则层及目标层的层层映射,实现总体的综合评价。本文通过将企业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影响因素进行逐层分析,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出会计举证能力相对符合实际的评价结果,找出影响其能力发挥的关键因素,为集中力量提高企业反倾销举证能力提供依据。
1.建立层次分析结构
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应对反倾销的目的和需求,对会计举证能力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选取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包括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体”联动的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通过研读相关文献和咨询专家,结合对影响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主要因素进行识别,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举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三层结构(如表2)。第一层是目标层,即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评价;第二层为准则层,包括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三个指标;第三层为指标层,包括国际贸易动态及相关反倾销发展动态情况分析等12个指标。(见表2)
2.确定指标权重
①构造判断矩阵。在指标体系层次结构中,将上一层中的因素作为评价准则,对下一层中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引入数值标度,构造判断矩阵A=(aij)n×n,矩阵中的元素aij反映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本文采用九分法对aij进行赋值,标度如表3所示。通过发放专家调查问卷,将收集到的专家数据进行规范处理,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评价指标体系判断矩阵见表4至表7。
②一致性检验及层次单排序
进行一致性检验时,需引入一致性指标CI。
Cl=λ
max
-nn-1
其中λmax为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n为判断矩阵的阶数。CI为零时,判断矩阵具有完全一致性。此时的CI值虽能反映出一致性程度,但不能判断不一致程度是否在容许的标准之内。因此,定义随机一致性比率CR。
CR=CI/RI
其中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一般认为,CR<0.10时,判断矩阵的不一致程度在允许的范围内,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否则就要重新调整判断矩阵,直到通过一致性检验。
层次单排序是指本层中各因素对上一层相应因素的权重,并进行排序的过程。权重向量即为判断矩阵最大特征值λmax特征向量。准则层对于目标层的相对权重及一致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同理可得指标层对准则层的相对权重和一致性检验结果,见表5-表7。
③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层次总排序即确定指标层各因素相对目标层的组合权重排序。计算指标层相对准则层的权重与准则层相对目标层的权重的相应乘积即可得到组合权重。计算结果见表8。
层次总排序后,还要进行一致性检验,检验其不一致程度是否在容许的范围之内。层次总排序一致性检验指标为CR总。CR总=CI总/RI总。其中,CI总=∑Wi·CIi,RI总=∑Wi·RIi,(i=1,2,3)。判断标准同层次单排序。上述排序结果通过一致性检验,计算过程见表9。
三、光伏企业会计举证能力评价结果及其分析
选取国内遭受欧盟反倾销指控的某光伏企业,邀请多名专家对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进行评价。采用德尔菲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判断,并用1-100之间的数值给出评分,得分越高能力越强。经过汇总分析,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评估评分结果见表10。
通过上述评分结果分析,可以发现指标C24、C32和C22的贡献百分比均低于其指标权重,即影响该企业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的主要因素是国外同行业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特点分析,其次是反倾销导向的出口产品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会计核算和国外同行业产业资讯搜集和产业安全评价。因此,该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内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关注国外同行业相同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国外同行业产业资讯搜集和产业安全信息,为迎战反倾销指控做好万全准备。
四、结论
反倾销会计已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目前研究重点集中在成本核算、信息系统构建、会计准则应用等方面。会计举证作为决定反倾销应诉成败的关键,值得重视。本文从会计举证能力角度,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出影响反倾销举证能力的指标排序。其中出口企业会计人员的反倾销知识与外语水平、会计档案分类保管、出口产品价格及类型情况汇总分析权重较大,表明企业对会计举证能力的影响最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人员的国际化视野和反倾销意识融入是企业进行有力举证的重要基础。同时行业协会和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也是提高会计举证能力的重要保障。出口企业在遭受反倾销调查之前,应区分行业依据产品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细化指标,采用该评价模型对应对反倾销会计举证能力进行评价。进而找出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提升反倾销应诉整体水平。
中南大学/刘爱东 熊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