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会计队伍现状的调查思考
周辉斌
基层会计队伍是财政事业发展的基石,肩负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把财政的职能定位提高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这对新时期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基层会计队伍如何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新使命,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本文结合南江县会计队伍现状略作如下探讨。
一、基本现状
(一)会计队伍缺员较为明显。据调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存在紧缺现象,在265个行政事业单位492个会计岗位中,会计缺岗达42%。一些单位未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配备任用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明显。全县74个县级部门中,46个部门存在任用无证人员的情况,占部门总数的62.16%;257人无证上岗,占会计人员总数的46.3%。在难以招录到会计人员的情况下,一些单位聘请外单位会计人员代理记账,但大多未与聘请会计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仅以口头形式达成代理记账约定,也没有向会计主管部门报告备案,代理记账极不规范。
(二)会计队伍从业素质有待提高。在全县1664名会计从业人员中,毕业于会计专业的人数偏少,非会计专业的居多,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据统计,全县会计具有硕士学历的仅2人,本科283人,占总数的17%;具有会计高级职称的4人,占总数的0.24%;中级职称169人,占总数的10%;初级237人,占总数的14%;无职称1098人,占总数的75.76%。并且,会计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金融、投资、工程等与现代会计息息相关的跨学科领域知识,束缚其顺利开展相关业务。有些会计从业人员虽然也比较注重知识面的拓展,但在涉猎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时,一味追求知识的广度,浅尝辄止,忽略了应有的深度,没有做到深广结合。
(三)内部控制约束力度需要加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单位财务机构不健全,违反“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搞一人多岗,如会计、出纳一肩挑,或者采购、保管、领用由一个人负责,致使在办理贷币资金业务、合同业务、房屋修建及设备采购业务等过程中有机可乘;有的缺乏基本的内部审批程序,业务审核审批随意性大,内控措施缺乏;有的虽然进行内部检查和审计,但处理力度不大,内部控制约束乏力。
(四)会计从业人员监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维护法律和自身权益意识不强,不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不依据国家规定和会计职权进行监督。担心自己坚持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会受到打击报复。另外,虽然我国已制定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但关于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罚办法的法律规定却仍不健全,无法达到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员实现严惩严办以警示的作用,导致部分会计人员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
二、成因分析
(一)单位重视不够造成会计工作基础不扎实。会计基础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于财经知识缺乏,对财务管理仅局限于签字管“钱”,有的甚至看不懂基本的财务账目及报表,不能对单位的财务进行有效监督。有的单位负责人财经纪律意识不强,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按规定配备或聘用会计人员。不少单位任用会计人员考虑的不是法律政策、业务技能、敢不敢于坚持原则等综合素质,而是考虑会计人员是否服从命令,是否符合单位自身利益需要,这些无疑会削弱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二)基层留不住人才造成会计岗位缺员。近年来,基层虽然从大专院校招录了一批会计人才充实会计队伍,但人才流失现象仍然特别明显。主要受基层工作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待遇较低等因素影响,不少会计人员动用各种关系通过调离和招考等方式离开会计岗位,加之部门想法设法从基层挖走会计人员,有的乡镇会计人员刚熟悉工作就被调走。此外,由于会计业务政策性强,政策调整变化快,会计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因政策把握不准致使单位利益受损或账务处理不当受到违纪违规的处罚,会计职业风险加剧促使有的会计选择离岗。有的会计人员因为学习和运用会计法律法规不熟悉,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强,对单位授意或要求违规办理会计事项,不敢提出质疑和拒绝办理,违规操作的风险压力致使部分会计人员选择离开岗位。上述因素导致乡镇财会队伍不稳定。
(三)会计行业监督不到位难以约束会计行为。由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职能受限,监督力量不足等因素制约,往往偏重于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信息掌握、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等管理,对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业纪律等方面难以按《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会计协会行业自律不够,无法对会计人员起到有效的警示和约束。
(四)内控机制失衡造成会计基础管理不规范。由于单位内控规范机制、财务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不完善,对单位内部监督制约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会计职业道德表现优劣很难进行有效的评判和认定。现有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偏轻,形不成强力震慑作用,一些单位想方设法钻制度漏洞,内控制度成为摆设,财务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三、对策措施
(一)加强会计教育培训,提高会计法规意识。一是结合会计继续教育,完善会计培训制度,加强单位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债务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执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二是有针对性地对县级部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财务会计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掌握基本财务管理知识,明确会计工作监管重点,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三是采取请专家授课、选派骨干到院校培训、加强培训成果检验等办法,分期分批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教育、卫生系统等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集中轮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养,增强其依法理财、廉洁理财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二)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从内部和外部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二是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整合到统一的平台,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充分发挥内部检查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大内控制衡机制,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在单位的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促进内部控制规范。
(三)加强外部监督检查,提高震慑警示作用。一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要严格行业管理,不能重培训,轻管理。要加大对违反《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对应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依法吊销,从根本上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行为。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的作用,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措施,加强会计执纪执法情况的监督,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大力推行“阳光预算”、“阳光财务”,公开接受社会对财务管理的监督,让会计核算流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四是推行财政财务绩效考评机制,将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任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通过指标体系进行业绩考核,实行经济和责任挂钩,对绩效评价较差的给予警示,让单位负责人重视财务管理,会计人员严守财经纪律。
(四)加强会计队伍人才建设,夯实财政发展基础。一是及时充实紧缺岗位人才。对基层缺员的单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才,及时补充到缺员的工作岗位。二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坚持“专业敬业、有为有位”原则,打破论资排辈的观念,破格提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主持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同时,推行定期轮岗交流机制,财务会计负责人的任免和调离实行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三是注重人才考评使用,建立人才信息库和考评机制,对会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对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会计从业人员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方面给予特别关照,形成“重人才、重能力、重实干”的用人导向,增强会计人员立足岗位干好工作的信心,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南江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