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就8类年报审计风险约谈9家证券所
4月中旬以来,201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进入冲刺阶段。近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先后以特定行业(农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上市公司、多年未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创业板新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显著降低的上市公司、屡次被处罚和调查的上市公司以及存在重大非常规交易、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等八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约谈立信、上会、大华、致同、北京兴华、众环海华、江苏苏亚金诚、中兴华、北京永拓等9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对于审计费用显著降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中注协提示,事务所要将其作为高风险业务,严格实施执业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合理确定审计范围,恰当安排审计人员和审计时间,强化业务执行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绝不因业务收费低而在审计过程中疏于管理或偷工减料。
对于屡次被监管机构处罚、调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要警惕其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风险,及时关注监管机构有关函件和媒体报道提及的各项问题,防范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指出,创业板在服务对象、准入指标、运行制度和风险特征等方面与主板有着明显的区别,创业板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程度相对偏低,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在风险提示函中,中注协要求事务所高度重视创业板上市公司,尤其是新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充分识别和恰当应对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要关注公司上市前后的异常变动情况;关注上市公司的业务形态、收入模式、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特征和偿债能力;关注募集资金是否专户存储并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关注上市公司是否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款要求,判断其在报告期后是否能继续取得税收优惠。
对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消耗、高排放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要求事务所对此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给予格外关注,谨慎评估和应对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况与事项,合理设计并充分实施分析程序,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认真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同时要重点关注收入是否真实发生以及成本费用的完整性;关注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可回收性;关注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关注政府补助分类的合理性;关注研究开发支出的核算是否准确。
对多年未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要求事务所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规定,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13〕107号)要求,强化高风险客户的审计风险管控。强化独立性监控,认真做好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定期轮换;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强化项目的质量复核,加大项目现场复核和事中复核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加强对分所承接业务的实时监控。
中注协提醒证券所及注册会计师要严把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设计和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确定所有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均已得到识别,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关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并予以恰当应对;加大质量控制复核力度,充分关注关键审计领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