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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再利用的思考

 近年来,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特别是财政部组织的联合联动检查,发现了一批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但对这些检查成果的利用多限于对问题的整改和处理,而对发挥检查成果以点带面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在会计监督转型的形势下,如何避免检查成果成为“沉没成本”,让检查成果得以有效利用,应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畅通渠道。一是扎实做好检查成果的资料整理这一基础工作。不仅要对检查成果简单的分类、整理、归档,还必须深入分析、提炼、整合,从问题滋生的原因、宏观经济管理和完善财税政策等方面进行二次加工,使之成为准确易用的检查辅助资料。二是重视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专员办与国税、地税和审计部门互通信息平台,与中央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重点企业财务负责人以及大型社会中介机构负责人的信息沟通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促进检查成果的综合利用和发挥以点带面的效果。

  二、健全机制,扩大效应。会计信息失真往往体现出行业特征,某一问题在同一行业内通常普遍存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往往只涉及某个行业的一个企业,不可能全面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也不可能在全行业进行整改,特别是一些问题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又不便在社会公告。因此专员办应在转型工作中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建立健全区域监管机制。一是利用业务工作管理和监督的双重性,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与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监督部门交流沟通,起到上层督促整改作用;二是加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普遍性问题在区域内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三是建立重点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信息平台,对问题的违规形式、处理依据以及对政策的理解等,在区域平台上予以披露和通报,督促企业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达到“关注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问题;检查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

  三、上下联动,逐步放大。财政部定期将各地专员办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及其他监督形式发现的问题汇总下发给专员办,由专员办借鉴、分析、整理形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辅助检查资料,通过信息平台向当地大型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发布,结合对大型事务所的日常监管予以重点关注,督促事务所在执业时重点落实,实现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成果的有机结合,在专员办会计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监督在“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使每一次检查成果在财政部、专员办、大型事务所之间逐步放大。

  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检查人员而言,通过分析检查成果,复盘检查过程,总结检查经验,是一次有益的“反刍”,对提高业务素质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将整理成型的检查成果资料应用到检查过程中,可以有效改进检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