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现象的调研报告
察布查尔县财政局在近两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入帐、管理等方面极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重钱轻物、重购置轻保管、重形式轻落实”。具体如下:
一、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帐目不健全,入帐不及时。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固定资产帐、明细帐和卡片帐,但也仅仅是流于形式,未逐笔依次进行登记入帐,对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未能如实反映,造成帐实不符。
二、是记帐错误,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余额不一致。如有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未同时记“固定基金”科目,造成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余额不一致。应该在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是购置不规范。单位自行购置固定资产的情况较普遍,购置的随意性较大,质量不能保证,主要表现为未覆行政府采购程序,有的器械设备采购审批手续不全。四是处置不规范。报废、变卖、转让车辆等设备,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随意处置,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没能及时入帐,固定资产处置后不及时核销,造成固定资产帐实不符。五是使用、保管不规范。大多数单位领导离任、干部调离,为其配备的相关办公用品未进行交接,最后不知所终;防火防盗措施不力,办公设备时有丢失。六是未执行定期盘点制度。无论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很多单位有盘点制度,但未执行,或盘点不细致,只是走过场,甚至是在办公室自编盘点表,不进行“两帐一卡”(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帐)核对,未做到帐实相符。
二、造成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的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健全购建、有偿调入或调出、接受捐赠或对外捐赠、无偿长短期借用或租赁、变卖、毁损、报废、盘盈或盘亏以及无偿调入或调出、出入库、保管、定期盘点、日常领用、离任交接等一系列制度,制度空白造成管理漏洞和单位内部财产管理混乱,毁损、私自占用、丢失等现象严重。杨生霞二是现有制度执行不严,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诸如医院等单位固定资产的种类繁多、价值不等,加之涉及科室及人员较多,制度执行不力,必将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混乱,使国有资产流失。一方面在领用、借用、租赁时不进行严格登记,转手、经手的环节多,事后又因为“老好人思想”,无人深究,怕得罪人,最后也不知“花落谁家”了。另一方面,即使知道是具体某人损毁或丢失固定资产,但因为是办公事时造成的,退一步说,即使是私自使用造成损毁或丢失,最终因为是“公家的东西”,也不了了之。三是领导不重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根本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大多数领导只重视固定资产的增加,诸如购置、借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忽视了借出或租赁、毁损、报废等固定资产减少的问题。现在各单位领导都非常重视对资金的管理,各项预防措施做得相当到位,如某单位丢失了公款会立即引起重视,但丢失或损坏一件公用物品,大部分会无动于衷,抱无所谓的态度,因而造成的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三、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造成会计核算严重失真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造成会计核算严重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的单位的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长期不转入固定资产,应列支出而不列支出,长期挂往来帐,造成财政、财务收支反映不实,虚增结余,既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又弱化了对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二是一些单位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任意扩大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不属于基建工程列支的项目计入基建工程,虚增固定资产;三是一些单位的固定资产,长期不进行清查盘点,应入帐而不入帐,应销帐而不销帐,有帐无物或有物无帐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帐已非帐”现象,必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使国家资产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况,进而影响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准确性。四、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固定资产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只有不断深化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树立管钱管物同等重要的思想,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重钱轻物、重用轻管”的现象,才能使固定资产的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照章办事。建章立制、执行到位始终是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最好手段。同时,进一步强化、细化固定资产的年报年审资料。三是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记帐,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如实入帐核算。四是分科室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单位财务人员着重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有偿调入或调出、接受捐赠或对外捐赠、无偿长短期借用或租赁、变卖、毁损、报废、盘盈或盘亏”情况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帐卡,确保固定资产帐实相符。五是单位的办公室或总务室等财物的接收、保管、发放科室着重对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或调出、出入库、保管、定期盘点、日常领用、离任交接等”情况严格进行登记,和财务上做好对接,另外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电脑、汽车等重要物品要明确使用人。六是确保做到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单位要经常开展自查核实,除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外,主管部门要建立定期核实固定资产帐目与实物是否相符等督查制度,及时纠正不规范管理行为。(作者单位:察布查尔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