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供电企业资产证券化及会计处理浅析
【摘要】资产证券化在电网公司的实际应用较为缺乏,本文对电网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选择、操作流程、预期效益分析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以期对未来电网资产证券化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电网资产 会计处理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资产证券化因其改良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产流动性等特点,自诞生起,便受到国际市场的追捧,其操作流程和会计处理日臻完善和规范。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应用领域较窄,会计处理尚不完善。在电力行业,资产的证券化在水电等发电资产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电网资产证券化方面仍是空白。本文对电网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选择、操作流程、预期效益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分析,以期为未来电网资产证券化提供些许借鉴。
一、现实意义
现阶段,推进电网资产证券化有其现实意义。从宏观层面看,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从电网公司发展层面看,电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巨大。2013年电网投资3 379亿元,同比增长10.64%,预期2014年电网投资超过3 800亿元。从民间资本层面看,房地产投资屡受政策打压,证券市场不景气,理财产品风险难预料,投资渠道乏善可陈。电网资产尽管投资周期长、效益较低,但性质优良且效益稳固,一直颇受市场青睐。
二、资产选择
电网公司资产目录主要包括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设备、通讯线路及设备以及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设备及仪器仪表等,其中输电线路与变电设备资产价值量大、相对独立、便于分割以及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属于较理想的证券化资产范围。这部分资产中,500kv以上线路与设备乃至特高压线路则可算作是优中选优的目标。截至2013年累计完成特高压投资1 087.7亿元,如能将这部分资产证券化,势必将大幅缓解电网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于其他资产可以按供电区域内的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组成区域供电网作为证券化的资产组。
三、操作流程
国网公司或下属省公司(委托人)选定拟准备证券化的资产,与信托公司签订有关合同,由信托公司以资产的预期现金流入为基础在金融市场发行信托产品,然后按照信托产品设计方式以及资产获益能力确定每期结算方式及金额,电网公司作为信托资产的管理人,经营管理资产,并归集资产的现金流,适时将收入转入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给投资人。根据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签署合同性质的不同,资产证券化模式也不同。采用SPT模式,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将该资产设为信托资产,可以有效实现证券化资产与电网其他资产以及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间的风险隔离。但是证券化的资产仍留在电网公司内部,无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采用SPC模式,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实现资产的“真实销售”,真正实现了证券化资产与电网其他资产的破产隔离,能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电网公司而言以流动性较差的固定资产变换为流动性最强的货币资金,能显著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但这种真实销售,需要支付各项流转税费,将会消耗证券化收益或增加证券化成本。
四、预期效益分析
预期效益的精准计算和分析,是电网资产证券化过程的重要环节,甚至决定了证券化交易的成功与否。预期效益的计算与证券化资产的性质相关,一类以输电为主要功能的线路资产作为可证券化资产时,如特高压输电线路,预期效益与过网电量密切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P(T)×Q(T)-A-C。其中:P(T)为过网电价;Q(T)为过网电量;A为资产运行维护费用;C为佣金手续费。另一类以售电为主要功能的资产组作为可证券化资产时,如区域供电网,预期收益与销售电量密切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P(T)×Q(T)-S(T)×R(T)-A-E-C,其中:P(T)为销售电价;Q(T)为销售电量;S(T)为购电量;R(T)为购电单价;A为资产运行维护费用;E为期间费用;C为佣金手续费。以皖电东送世界首个商业运行的同塔双回路特高压输电线路为例,该资产总投资185.36亿元,输送电量500亿千瓦时,假定输电净单价按0.05元/千瓦时,输电收入25亿元,维护费按线路投资的1%计算(1.85亿元),佣金手续费按0.4%计算(0.1亿元),预计现金流入为23.05亿元,按照折旧年限12年,5%复利现值系数折现204.3亿元,投资报酬率为10.21%。
在测算预期收益时,要注重几个变量的影响:一是预计输送能力和实际输送电量的差异,预计输送能力与电网建设相关,而实际输送电量则与电源的建设以及售电侧用电相关配套落地密不可分。二是输电净单价会受国家政策以及线路损失水平影响。三是线路折旧年限与线路使用年限的差异,线路使用年限低于折旧年限,可能会导致证券化资产投资亏损,反之,则使投资效益大幅提升。
五、会计处理
1. 采用SPT模式,证券化资产仍然留在电网公司内部,并未发生所有权转移,应将该业务作为融资处理。电网公司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合同约定或预期付款金额确认长期应付款,按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证券化交易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按资金用途,计入当期费用(财务费用)或进行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以皖电东送为例,实际收到款项204.3亿元,预期付款额276.6亿元(23.05×12),假定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平均法摊销。
电网公司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204.3,未确认融资费用72.3;贷:长期应付款276.6。每年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支付款项时。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6.025;贷:未确认融资费用6.025。借:长期应付款23.05;贷:银行存款23.05。
2. 采用SPC模式,发生资产的转让,视同“真正销售”处理,按固定资产出售处理。电网公司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固定资产处置公允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差额确认递延收益或未确认融资费用,按证券化交易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年收到与证券化资产相关的现金流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支付与证券化资产相关的费用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分摊递延收益或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或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仍以皖电东送为例,假定该资产出售时账面原值185.36亿元,累计折旧15.36亿元,公允价值190亿元,其他条件不变。
电网公司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204.3;贷:固定资产清理190,递延收益14.3。借:固定资产清理180,累计折旧15.36;贷:固定资产185.36。借:固定资产清理10.817 9;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0.215、——应交印花税0.612 9。每年收到输电收入、发生线路维护费、佣金以及向投资者支付款项,摊销递延收益时。借:银行存款25;贷:其他业务收入25。借:其他业务支出——证券化支出23.05、——资产维护费1.85、——佣金0.1;贷:银行存款25。借:递延收益1.19;贷:其他业务收入1.19。
从上面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来看,区别实质在于资产是否发生了转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工具转移》第四条规定: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第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第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②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③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从电网公司实际情况来看,证券化的资产作为电网运行的一部分,即使所有权发生转移,但资产经营管理权以及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并不能发生转移,因而电网资产转移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并满足三个附加条件时,才可确认为证券化的电网资产发生了转移,确认销售行为,否则应作为融资业务处理。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于卫兵,梁洪华.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研究述评.财会月刊,2008;2
3. 张建利,陈晓军.城市储备土地资产证券化研究.财会月刊,2008;27
【作 者】
刘 玉(高级会计师)
【作者单位】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辽宁营口 1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