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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持股与公司在职消费的实证研究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经验证据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军

  一、引言

  我国高管的货币薪酬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相对偏低,是由于监管部门将高管薪酬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挂钩,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在这种薪酬制度的安排下,衍生出了多元的、不直接以货币为依据的报酬体系,在职消费就是其中一种。在职消费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近年来不少学者研究发现,我国的高管薪酬总额远小于在职消费的总额,在职消费随意性过强、过多过滥,甚至处于失控状态。

  众多学者认可在职消费是代理成本的表现,学者们大多从负债、市场化程度、股权分散程度等外部公司治理因素以及股东权利、高管自利等内部公司治理因素来研究在职消费。而没有从兼有债权-股权为一体的银行股东来研究在职消费的问题。本文选取银行持股、银行持股比例等多个自变量以及相关控制变量来研究在职消费在职消费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政策性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在职消费在世界各国公司普遍存在,是构成委托代理成本之一,但股东没有用货币薪酬完全代替在职消费,以消除这种代理成本,且国家对于在职消费可在合理的范围里报销。所以针对在职消费的代理观和效率观,采用相机治理机制理论来阐述银行持股与在职消费的关系。

  首先,由于我国高管薪酬普通存在管制现象,存在大量在职消费。银行可充分利用用债权人身份,对公司的高管人员实施必要的监控,控制权的状态依存性迫使企业在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实现公司控制权向债权人的转移。且债务融资还被视为一种担保机制,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此时高管就必须承担与失去任职好处相关的一切破产成本,而高管是依赖企业生存的,高管为了避免失去自己的职位就会努力工作,约束自己,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从而降低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减少在职消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其次,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后,改变了公司的股权结构,而股权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实际上包含着股东代理人、大股东小股东的两方面的冲突。银行作为股东可以有效地获取信息,了解公司的投资并参与决策中,有利于减少投资不足或过度投资的行为,遏制公司管理层的代理问题,从而减少在职消费。同时银行作为股东与其他股东一样,有动机获取股东财富最大化,参与董事会的高管薪酬契约的设计中,从而设计更为合理的高管薪酬及在职消费报销制度,抑制“一股独大”以及高管经营权越来越大,在职消费过度扩张等现象。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和变量说明

  为了验证上述提出的研究假说,本文首先需要度量在职消费,而在职消费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无法获得其准确的信息,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但除高管工资外,仍然存在不属于在职消费性质的费用被包含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以公司年报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为基础,对在职消费进行衡量。本文结合陈震和丁忠明(2010)以该“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的对数作为在职消费的代理变量,辛清泉和谭伟强(2009)以现金流量表“附注中的八个明细项目合计/销售收入(八大项目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出国培训费、董事会费、小车费和会议费)对在职消费进行计量,选取“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在职消费程度。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2005-2011 年所有深沪市A 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研究样本,并按以下标准对初始样本做了处理:(1)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样本,由于一般上市公司的财务特征和会计制度与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存在差异;(2)剔除了同时发行有B 股或H 股的样本,避免制度性差异对实证结果产生潜在影响;(3)剔除了大量数据缺失及无法从年度报告中得到相关数据的样本;(4)剔除数据明显异常的样本。经过上述处理,最终得到并确认的有效样本为9250个。

  另外,本文按照实际最终控制人性质,将样本分为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两个子样本,来研究银行持股是对不同性质的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的影响,根据实证结果更好地来给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变量描述性统计

  在9250个全样本中,可以看出各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Bank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0,均值0.14,表明有些上市公司有银行股东,有的没有,且大部分公司是没有的,且银行作为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差异也是巨大的,最高可达到62.07%的比例,作为第一大控股股东,而最低为0,整体上平均持有0.7367%的比例;而上市公司支付给高管的薪酬占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相对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低很多的,基本上在职消费比例的均值为5.7952%,而高管薪酬比例的均值为0.0261%。

  (四)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将各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研究得出:fee与Gove在1%的双侧检验下呈显著地负相关,则在职消费在非国有企业里发生地更多,这与夏冬林(2004)、陈冬华(2005)、卢锐(2008)等学者研究相符;fee与Bank、Bshare相关系数均为负,且在1%的双侧检验下显著,银行持有公司股份时,会充分发挥银行作为债权人-股东身份两者合一的作用,可抑制企业的在职消费,随着银行持股比例的增加,在职消费的水平也会减少;而fee与Ownership、Mshare呈显著正向关的关性,股权越集中,总经理的持股越多,权利越大,产生的在职消费也会越多,符合卢锐等学者(2008)研究结果;通过观测fee与top1、Lever、Cshare的显著负相关性关系,可得出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随着增大,在职消费会明显地减少,夏冬林和朱松(2005)研究相符的,作为债权人也是可以通过借款条约来抑制过度的在职消费,与杨楠等学者债权人治理观点是相符的,股票越流通,内部制衡力相对比较薄弱,在职消费的能力也会越高;Ncash、Cbonus与fee均在1%双测检验下呈显著负相关,而Ncash、Cbonus两者之间呈1%水平下呈正相关的关系,每股现金流量越大,派发的现金红利越多,抑制在职消费的能力也会越大,符合Jensen(1986)提出现金股利的自由现金流量的假说;Income与fee在1%水平下的相关系数为0.354,呈正相关关系,这与陈冬华等学者的实证研究相符的;其他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跟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

  (五)变量多重共线性分析

  在进行回归实证分析前,须进行各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分析,以免影响实证结果。容忍度的倒数,VIF越大,显示共线性越严重。经验判断方法表明:当0<VIF<10,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当10VIF<100,存在较强的多重共线性;当VIF100,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利用SPSS对各变量进行共线性发现,VIF都是小于3的,所以可判断各变量之间是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的,可进行回归分析。

  四、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一)全样本的回归分析

  从全样本回归结果可看出:整个系数的显著性还是比较高的,除了Cshare、Gow、Ncash、Cbonus四个变量除外,其中,Bank的系数为-2.007,在1%水平下非常显著的,可见,银行持有公司股份时,可有效地抑制在职消费,这验证了假设一。Bshare的系数为-0.044,它的Sig值为9.4%是小于10%的,所以在10%的水平也是比较显著的,随着银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时,在职消费水平也是下降的,证实了假设二。从Ownership、TOP1、Mshare的回归系数可得出:股权越集中,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少,总经理持股越多,在职消费就越严重,这是因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股权集中就会造成大股东权力也越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也越严重,在职消费程度也就越大;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就越大,且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经营权与所有权都掌控在总经理手上,这样经理的自我激励动机越强烈,在职消费随意性也就越强,消费程度也就越高。Lever与在职消费fee在5%水平下是显著负相关的,可见,随着负债提高,在职消费也减少,负债融资可约束高管掏空行为。净资产收益率越高,公司的经营状况就越好,在职消费也随之增多,也是合理的。但随着高管薪酬增加,在职消费必未减少,这与李宝宝等(2012)的研究结果相符。

  (二)子样本的回归分析

  全样本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银行持股对整个泸深A股上市公司起到很大的作用,也验证了H1、H2。现将分开来讨论银行持股对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情况。在非国有上市公司样本的回归系数中,Bank的系数为-1.532,且在10%水平下显著,可知银行持有非国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时,会影响到非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充分发挥银行对高管在职消费的监督,可在某种程度上抑制高管的权利,这个验证了假设H5而Bshare的系数却是正的,这是因为当银行持股比例增加时,银行持有公司股份衍变成一股独大时,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会增加在职消费,此时银行这一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代理成本会增加。这与假设H6相反。其它变量的系数符号基本上都与全样本的系数相同,但必不显著,可能各变量之间存在噪音,但不难发现,负债Lever和进行现金分红Cbonus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可以抑制在职消费的,但显著性不高,可值得做进一步的研究。

  在国有上市公司样本的回归系数表中得出,国有上市公司中各样本的系数与非国有上市公司样本的系数存在差异。Bank的系数符合是正的,但必不显著,这与假设H3相反;Bshare的系数在5%下显著,且值为0.311,其符号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相同,可见银行持股的比例对在职消费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在国有企业中显得更为突出。因为在我国国企中高管薪酬是得到了严格的管控,而当银行造成国有企业的一股独大时,在职消费也是很严重的,这没能证明假设H4;随着净资产收益Roe增加时,在职消费也会随之增加。负债Lever和进行现金分红Cbonus也是在一定水平下也是可以抑制在职消费的。

  (三)曲线回归分析

  通过子样本直线回归分析,只有个别变量的回归系数在一定程度上是显著的,除了全样本的结果是达到预期,子样本的回归结果也是符合我国现有情况,但国有企业的样本结果和全样本的相差很远,于是本文大胆假设,在国有企业中Bshare和fee是否存在很大的偏相关关系,且整个样本和国有企业样本中,Bshare和fee是曲线关系,来进一步验证我们假设。所以我们对全样本和两个子样本的各变量进行了偏相关分析,发现全样本和国有企业子样本中,Bshare和fee存在很大的偏相关性,且非常显著,在全样本中,Bshare和fee在1%下显著负相关,在国有企业子样本中,Bshare和fee在1%下显著正相关。

  通过上述分析后,我们利用模型进行曲线回归,发现回归拟合程度非常的高且变量的系数在1%下是非常显著的,值也是比较大的,在全样本中,可得到模型是:ln(1 / fee)=1.046 Bshare+1.468;在国有企业子样本中,可得到的模型是:ln(1 / fee)=0.996 Bshare+0.124,通过了解函数的性质可知,当全样本和国有企业没有银行股东是在职消费是最大的,随着银行持股比例的增加,全样本和国有企业的在职消费不断减少,可见证明了H2、H4的假说。

  六、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05-201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观察全样本,根据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政府又划分为两个子样本,分别是国有上市公司样本、非国有上市公司样本,通过SPSS进行直线回归分析,结果发现:当银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时,整个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会减少,在非国有企业中尤为突出,而国有企业中表现的不显著,实验验证了H1、H2、H5;随着银行持股比例的增加,整个上市在职消费的程度也随之减少,而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程度反而增加,但必不显著,且相比国有上市公司而言,银行持有非国有企业的随股份要少,可能无法控制非国有企业中一股独大、经营权-控制权于一体的现象,而在国有上市公司中,在职消费反随着显著增加,否定了H4的假说,但其他的变量的系数必不显著,于是进行了偏相关分析,发现在国有上市银行持股比例与在职消费存在显著地偏相关,其他变量的存在影响了实证分析。再次利用SPSS进行曲线模拟,结果发现:当银行不持有上市公司或者国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时,在职消费是最严重的;随着银行持股比例的增加时,在职消费程度也在减少,证实了H2、H4。所以可得出结论:银行持股可以减少整个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情况,在国有上市公司中尤为突出,随着银行持股比例增加,在职消费也减少;而在非国有企业中,银行持股可减少在职消费,随之比例增加,在职消费也会随之增加,但必不显著。

  面对我国实际情况可给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建议:一方面,应该丰富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引进集债权-股东于一体双重身份的银行来减少公司的在职消费,减少公司的委托代理成本,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二方面,对于国有上市公司应适度地增加银行持有公司的股份,充分发挥银行的负责融资约束和加大银行制衡高管的权力,保护其它利益人的权力;三方面,对于银行成为大股东,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时,应该对于高管薪酬设计、在职消费制度的设定时,大股东应予回避,从而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在职消费预算制度,从公司层面减少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