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与对策

辛大明 陈 钊

  一、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
  (一)应保人员积极性不高。2013年,该市应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口为20.1万人。截至2013年12月底,该市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为9.11万人,参保率仅为45.32%。
  (二)参保人员缴费档次低。根据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可选择的参保档次为100到3000元14个档次。2013年,该市参保缴费人员为4.25万人,收取参保缴费1115.94万元,平均每人参保缴费为262.57元。选择100元、200元档次3.91万人,占缴费人员92%;300元以上(含300元)档次参保人员共有0.34万人,占缴费人员8%。
  (三)参保人员待遇领取低。截至2013年12月底,待遇领取人员为4.23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46.37万人次、共计发放养老金2650.87万元,平均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57.17元。剔除政策开展时已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人员(该部分人员不用缴纳参保费用,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缴费参保且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为0.58万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26.93万元,平均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58.87元。
  (四)青壮年参保率低。2013年,该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为9.11万人,实际缴费参保人员为4.88万人。
  二、原因分析
  (一)对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存在怀疑
  一是对政策稳定性缺乏信心。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信任,认为试点就是试试看,会重蹈老农保的覆辙,部分居民甚至认为政府是想着法子骗群众钱。由于历史原因,老农保政策未能顺利实施,老农保政策阴影让部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稳定性和可靠性产生一定质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能否长久实施下去,参保资金是否安全,以后政策是否会改变,若试点失败,群众的钱能否返还等等问题,阻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
  二是对缴费固定性缺乏信心。部分群众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不稳定,会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后尘,逐年硬性增加,甚至大幅增加,在经济上无法承担。
三是对政策长期性缺乏信心。部分群众抱侥幸心理,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会像国家取消农业税等策一样,日后不需要个人缴纳参保费就可以直接享受养老金待遇。这种对国家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持怀疑态度,阻碍了参保工作的开展。
  (二)宣传不深入,群众对政策理解有偏差
  居民对政策知晓度低,存在认知偏差,政策宣传有待细化、深入。一是不少群众认为现在不参保,到60岁就可以直接享受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二是部分居民认为能否在这个政策中受益取决于自己是否长寿,若未享受待遇先死亡,个人缴纳的参保费将被国家无偿占有。三是部分城乡居民对捆绑政策理解有误,把现行制度中捆绑政策简单理解为“子女交钱给父母养老”。四是缴费时间过长、承担风险大。部分群众认为国家政策存在变动风险和面对通货膨胀风险,缴费时间越长,所承担风险越大。
  (三)养老金待遇不高,制度吸引力不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设缴费档次低,政府补贴少,日后领取养老金少,达不到养老目的,对城乡居民参保吸引力不大。该市目前执行的个人参保缴费有14个档次。若个人选择最高缴费参保3000元档次,按照现有政策连续缴费15年,到合法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每月可领取约340元的养老金。340元养老金与该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相当,难以保障养老所需,多年后靠这340元养老金根本就无法实现养老。
  (四)青壮年参保意愿不强,影响扩面工作
  一是青壮年对养老认识不到位。大部分青壮年认为自己距养老缴费最后15年时间还长,离养老待遇领取时间更长,不愿意过早缴费。
  二是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难。按照现行政策,社保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库券和在商业银行存定期,其收益率与GDP、CPI上涨率有差距,达不到保值增值目的,青壮年不愿将钱投入到养老上。
  三是参保缴费期限无硬性规定。现行政策对青壮年参保采取自愿,即在16-60周岁之间,青壮年可自主选择参保缴费时间,只要个人缴费达到15年,就能领取一份养老金。
  四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无递增机制。城乡养老保险试行两年来,待遇基本不上调。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无相应的上调机制,难以稳定保障基本养老所需,青壮年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扩面工作。
  (五)无丧葬抚恤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异常困难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不一致,导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异常困难。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其死亡后有抚恤金,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死亡后无丧葬抚恤金。享受待遇居民死亡后,其家属不愿意上报死亡,给生存认证工作增加难度,造成养老基金流失,追回基金异常困难。随着国家城镇化逐步实现,参保居民不在参保地居住,导致参保居民间相互监督缺失,造成死亡鉴定异常困难。
  三、建议及对策
  (一)筑牢基础,强化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建设。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尽快建立“乡镇有机构、村级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健全基础站、所、室,配备落实专门经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增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力量,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执行能力。
  2.切实提高协办员队伍水平。一是加强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明确协办员工作范畴和职责。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明确政策宣传和业务办理为培训重点,使协办员充分吃透政策,解决群众咨询、便捷办理参保等各类问题。三是落实待遇。将协办员工作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切实保障,并按月兑现到协办员手中,调动协办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协办员服务质量。
  (二)强化宣传,提升缴费参保率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城乡居民对政策错误理解严重影响了其参保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起常态性宣传机制,把政策向城乡居民讲透,引导城乡居民算好算对养老账,让老百姓正确认识参保意义和重要性。
  2.转变传统养老意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逐步实现,养老模式正悄然发生变化,养老观念亦应随之变化。引导城乡居民改变完全依靠后人养老的传统养老观念,积极适应新条件下养老机制转变,树立多方式、多渠道养老观念,正确面对养老。
  3.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差异性将缴费标准设计为固定的14个缴费档次,忽视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缴费率。缴费档次低、政府补贴低,领取养老金金额少,不能保障基本养老所需。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未来养老消费预期选择相应缴费档次。提高现行缴费档次至5000元,并伴随物价增长而逐步递增高缴费档次,切实增加政府补贴力度,尤其是增加高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拉大高低档次间政府补贴差距,鼓励城乡居民参加较高档次缴费。坚决贯彻个人多缴费,政府多补贴,个人多领取原则,确保待遇领取时能领取3~4倍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养老金,并伴随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等逐年上调养老金待遇标准,切实维持基本养老所需。
  4.给予政策差别优惠。可将16-45岁划分几个参保缴费年龄段,坚持对不同年龄段参保缴费给予政府补助差别优惠,优惠折扣随年龄递减,执行“多缴多补贴、长缴多补贴”的激励政策,调动青壮年参保积极性,切实提升参保率。
  (三)深化改革,整合社保养老金
  1.建立全民抚恤金制度。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抚恤金制度,鼓励城乡居民死亡后进行火葬。对实行火葬的城乡居民家属给予一定的丧葬抚恤金,既能实现对养老保险制度合理完善,又能对恶意骗取社保基金行为有效制止。
  2.整合养老保险资金。在全面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后,积极探索五保政策、三无人员政策、老年低保政策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整合之路,实现养老政策“一站式”服务。将五保对象、三无人员生活供养费用和城乡老年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直接划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相应的养老费用。既可简化政府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又可提升五保、三无人员和城乡老年低保对象养老保障水平,切实实现“老有所养”目标。
  3.建立大一统养老制度。深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统一的国民养老保险制度。把深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结合,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无缝衔接,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切实建立国民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单位:华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