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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法院系统内部审计的探索与实践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内部审计工作为抓手,提高基层法院财务管理水平,2013年起连续两年对上虞市、柯桥区、新昌县等基层法院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逐步形成对基层院规范化、系统化的审计监督机制。
  一、开展法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1. 法院系统存量资金数额普遍较大。诉讼费、执行款等案款与民生关系紧密,其收支规范、运行安全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资金积累数额越多,资金安全风险也越大。法院案款管理操作环节多,涉及人员广,若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容易造成挪用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
  2. 新形势对法院资金使用绩效要求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绩效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法院也要节约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创造更好的工作成果。法院目前面临预决算公开的压力,在新形势下,需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3. 内审工作得到法院系统领导的重视。在法院系统,内审工作越来越受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两年内全市法院增加了4名正式编制的财务人员,充实财务力量,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审计,梳理出法院系统一些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对基层法院案款管理予以规范,逐步清退长期挂账的暂存款、暂付款。
  二、法院内部审计开展情况
  1. 广泛宣传、主动学习。我们以工作会议、专项检查为契机,主动宣传反馈,使法院财务人员和领导认识、理解内审,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我院邀请市审计局领导作为外部专家开展工作指导,通过整合审计资源、形成合力,使内审工作业务交流更加充分。
  2. 制定审计方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着不同于其他审计项目的特殊性,具有任职时间长、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等特点。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审计组反复研讨,以预算为主线、以资金为核心,重点围绕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情况,制定审计方案。
  3. 实施程序规范。审计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突出重点,采用顺查法与逆查法、详查法与抽查法结合,通过专门调查方法查清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重大决策情况。采取与相关部门和个人座谈等形式查明被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日程等。审计报告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等部门。
  三、内审工作的几点体会
  1. 整合审计力量。市中级法院审计组抽调基层法院有内审资质的人员参与对其他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交叉互审,有效充实了审计力量,扩大了工作覆盖面,增强了基层院内审人员的实践经验。在分工上侧重发挥基层内部审计人员在法庭款物管理等方面的业务优势,形成以市中院审计组为主导,基层院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推进审计业务向纵深发展。
  2. 做好沟通工作。内审工作开展要争取被审单位及被审领导对内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做好组织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只有在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内审工作才能高效运行。我院的内审工作得到了市内部审计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内审专家的及时帮助,内部审计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
  3. 努力的方向。目前法院内审工作尚存不足,例如审计职能合并在行装部门,缺少独立性,审计作用的发挥仅限于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建立法院内部审计的专门机构,提升内部审计层次和水平。二是推动内部审计科学化发展,创新思路,开扩视野,走出去请进来,内外联动,严格按照市政府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促进法院内部审计科学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多元化、公开化,把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方法,作为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工作来抓,力推内审工作向“四化”迈进。
(作者单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