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平稳推进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北湖区“四强化”着力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一是强化职责分工。该区制定了《北湖区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财政国库管理局牵头负责制定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实施方案,向区人大常委会上报部门决算草案,下发区级决算批复文件以及做好决算批复工作的总结;区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负责部门决算数据核查工作,制定决算报表数据核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决算数据核查工作;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对口预算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并配合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做好部门决算数据核查,对于决算数据核查和决算批复中发现的问题,指导预算单位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强化自查上报。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年度编制的部门决算报表,结合财政部门自制下发的部门决算数据自查情况表,深入开展进行数据自查核实工作,上报到各业务归口管理股室审核,为下一步重点核查提供单位选择的依据。
三是强化重点核查。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预算、总会计股以及各支出业务股室组成5个核查小组,抽选了17个部门决算单位集中一周的时间开展部门决算数据的核查工作。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单位核算明细账与决算报表数据的一致性;单位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等。核查结束,由各核查小组就核查过程中存在有关问题写出核查工作小结交财政监督检查局汇总形成综合汇报材料,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按程序进行处理处罚。
四是强化整改利用。部门决算批复下达后,预算单位要针对决算批复中反映的单位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部门决算批复下达后30日内,反馈给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备案。同时,财政部门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的部门决算和单位反馈的情况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为进一步科学、规范编制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朱礼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