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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物资奖补的新机制

李晓军 李晓辉 

  财政物质奖补是指采取以物资实物补助方式,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给予实物补助,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的补充和完善。自2012年起,达州市达川区大胆探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物质奖补试点。通过试点,丰富和完善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调动了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
  一、基本情况
  达川区自2012年开展一事一议物资奖补试点工作以来,先后在石梯镇石城村,桥湾乡香炉、云顶、瑶坪村,赵固乡天坪、兴隆村,管村镇二尖村,沿河乡大林沟村,虎让乡庙垭村,堡子镇长滩村,米城乡王家坪村等8个乡镇11个村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物资奖补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紧紧把握政策导向,科学实施,阳光操作,不断积累经验,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物资奖补政策的推广奠定了基础。2012~2014年全区共开展一事一议物资奖补试点项目11个,试点项目总投入833.39万元。其中:村民投劳折资和以资代劳筹集资金265.09万元,财政物资奖补折资551.92万元,村集体投入0.58万元,社会捐赠15.8万元。完成硬化村内道路11条,里程24.75公里,涉及8个乡镇11个村88个组3612户9023人直接受益,同时辐射带动周边22个村74组17475人间接受益。
  二、主要做法
  ——强化组织领导。自财政物资奖补试点工作启动开始,达川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财政、农业、综改等相关部门具体抓。涉及项目的乡镇、村相应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联动,确保了整体推进。
  ——建立健全制度。达川区综改办年初根据上年的试点经验和不足专门制定(修改)了指导全年的试点工作方案和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对物资奖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落实工作职责。区、乡综改办分别落实专人在试点村实地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物资奖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政策宣传。区综改办每年组织召开涉及试点工作的乡镇、村组干部参加的物资奖补试点工作动员会,通过学习相关文件,讨论配套措施、操作流程,安排布置了全区物资奖补试点工作。同时深入乡镇、村组调研,通过调查走访座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业务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规划等形式,了解群众想法,解答群众疑难,加大了物资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了当地群众参与积极性,引导群众筹资投劳,为前期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学规划选点。由于达川区地处丘陵地带,部分偏远山区基础条件差、道路不通,一直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落后面貌,顺应群众期盼,达川区一事一议物资奖补主要对新建村组道路所需大宗物资进行补助,始终坚持以“内容一致、集中连片、规模适度、节约成本”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最大限度地解决偏远群众最急需、最急盼的问题。通过筛选,先后在2个贫困村、2个高海拔村、7个边远山区村开展了试点工作。
  ——规范操作流程。结合农民负担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项目所需的相关物资均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行业规定标准进行概算,结合市场行情计划资金补助额度,科学确定了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物质数量和项目建设标准。一事一议物资奖补项目所需物资由试点村提出品牌申请,区综改办牵头,试点乡镇综改办、试点村共同负责采购,在确保物资质量的前提下实行最低报价者与试点村签订供货合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支付给供货方,相应扣减试点村应奖补资金额度。三年来,试点项目共采购物资37388吨449.28万元。其中P.C 32.5级水泥6011吨,金额185.61万元;≤4cm碎石22208吨,金额158.07万元;河沙(中粗)9169吨,金额105.60万元。
  采购物资时,区、乡镇、村共同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增加了公开透明度,杜绝暗箱交易和腐败行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
  ——严格监督管理。对已确定的财政物质奖补项目,均实行“三公开”办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实施内容公开。项目实施前,试点村将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规模、群众筹资筹劳计划数、财政奖补物资概算、土地占用情况等在群众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在村公示栏进行书面公示7天,无异议后组织实施。二是实施过程公开。项目实施中,试点村对施工队伍、施工单价确定、物资运输费用、物资管理使用、群众筹资筹劳记录、工程质量监督等项目实行全部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施结果公开。项目实施后,试点村将物资投入使用情况、群众投资投劳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决算公示。试点村通过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了由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对采购物资的入库、领用的管理,施工标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质量。同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参与项目建设而获得报酬,让群众真正成为项目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受益者。
  三、取得的初步效果
  一是实行集中采购物资,比各村自行购买物资价格低7%左右,降低了建设成本,减少了群众筹资筹劳。
  二是农户只承担租用设备、取水用电、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等费用,与开展资金补助的项目相比,农民负担减轻40%。
  三是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参与项目建设而得到报酬,增加了农民收入。
  通过一事一议物资奖补项目的实施,当地农村公益设施和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农民购买农用物资、销售农副产品采取汽车运输,既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生产和销售成本,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桥湾乡瑶坪村、云顶村8个社流转了土地620亩、林地2800亩。
  物资奖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群众的衷心拥护,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探索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形式。一是调动了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转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四是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采购程序有待完善。物资采购程序较多,涉及手续繁杂,物资供应商积极性不高,影响了项目进度和建设工期。二是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区、乡综改办需由专人对试点工作具体负责,对项目每个环节全程参与和监督,而区、乡综改办的工作任务繁重,在监管方面还有待加强。三是群众参与有待提高。个别村社干部和少数群众对物资奖补认识不够,特别是涉及占田占地等方面,小农意识凸显,甚至个别群众认为实施一事一议物资奖补就是政府出钱出物、乡村办事,把自己当旁观者,不参与、不支持甚至阻挠项目建设。
  五、完善一事一议物质奖补的对策与思考
  ——强化政策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物资奖补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入户宣传多种方式、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试点乡镇和村组要积极开展群众讲恩情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国家、集体观念和责任意识,解决群众“只看自己享受的权益,不看自己应尽的义务”等现象,增强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强化政策扶持,构建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大物资奖补试点村的政策扶持力度,整合农村道路建设、以工代赈、库区移民、扶贫整村推进、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合力形成资金优势,强力推进试点村的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以发展产业为依托,以土地流转、村社集体公共资源为抓手,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群众筹资。
  ——强化操作流程,注重便捷高效。在试点项目立项上采用灵活简易的方式,错过物资使用高峰期,以达到节约项目工程造价成本目的。在现行采购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一事一议物资奖补项目的实际,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政府集中物资采购方式,如“乡镇代理(办)制”或减少可有可无的采购环节,以适应物资奖补试点项目的建设需求。
  ——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风险防控。一是强化项目常态监督。财政、综改办要不定期对试点项目建设开展技术指导和专项督查。乡镇包村干部要全程参与物资奖补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进度和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质量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做好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确保按设计建设、按合同办事。三是加强资金和物资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做到账目清楚、支出合理有据,确保物资奖补试点项目筹集资金与补助资金的使用安全。试点村要做好物资奖补项目建设财务公开,定期向村民张榜明细公示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项目预决算以及资金使用项目及进度等,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成时间、项目责任人、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等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单位:李晓军 达州市财政局 
      李晓辉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